救恩的福音——保羅的呼召(羅馬書1:1-17)
保羅在羅馬書開頭,宣告了自己的呼召和神要他去做的工作:用話語和行動,宣告神的福音。那麼,神的福音是什麼?保羅說:「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因爲上帝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羅1:16-17,NRSV)。對保羅來說,這福音不只是講一些話而已,這福音更是神拯救的大能。他強調救恩並不是只要賜給一小羣人,而是神定意要幫助這地上的每一個人,讓他們透過信心成爲神的子民。羅馬書就是特別要探討神的救恩。
救恩是什麼?救恩是神要讓人類與神、與其他人有合宜關係的工作。我們很快將會看到,神的拯救是將我們從與神、與人的破碎關係中拯救出來——這種破裂的關係將罪和死亡的邪惡力量帶入了世界。因此,救恩首先要醫治破裂的關係,讓造物主與被造物、神與我們重歸於好。我們與神合而爲一,讓我們脫離罪、得到不受死亡挾制的嶄新生命。
基督徒有時會把保羅的救恩福音簡化成:「信耶穌,死後就可以上天堂。」在某個程度上來說,這是對的,但並不十分洽當。首先,這一段陳述只談到人與神之間的關係,而保羅一直都在探討人與人、還有人與神的其它創造物之間的關係。而且,保羅討論了許多關於信心、在基督裏的生活、神的國、在死亡前後生命的本質等問題,遠超過簡單一句話能包含的內容。
同樣,救恩不能約簡爲得救的那一刻。保羅在信中同時提到我們的「得救(were saved)」(羅8:24),和我們「將要得救(will be saved)」(例如:羅5:9)。 救恩是一個持續不斷的過程,不是一次就成就的事件。隨着時間的流逝,神不斷與每個人跳着神的恩典與人的信心互動的舞曲。當然,在得救的歷程中,有個特別決定性的時刻。最關鍵的時刻,是基督在十字架上受死、然後從死裏復活。保羅說:「我們……藉着上帝兒子的死,得與上帝和好」(羅5:10),「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裏復活的,也必……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羅8:11)。
我們也很可能把我們第一次決定相信基督的一刻,當成我們得救的關鍵時刻。但是,羅馬書沒有特別提到專屬個人得救的時刻,好像是救恩在以前某個時刻就已經臨到我們,而現在這救恩存在我們生命中,只等到基督再來。保羅只有在提到基督的死亡和復活時,也就是提到基督爲這個世界帶來救恩的那一刻,纔會使用過去時態。當他說到救恩要臨到每一個信徒時,保羅指的是救恩持續進行的過程,用的都是現在式或未來式。「人心裏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裏承認就可以得救」(羅10:10)。不是過去式的「相信了」和「承認了」,而是現在式的「相信」和「承認」。這一點直接引出將來時的宣告:「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10:13)。救恩並不是已經給了我們的什麼東西,而是神一直都在賜給我們的。
我們特別強調救恩是進行中的行動,因爲工作是我們在生命中,行動的主要情境。如果救恩只是過去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事,那麼我們在之後工作中做些什麼(或是生命的任何景況中),就沒有任何關係了。但是,如果救恩是在生命中持續不斷進行的,那麼救恩就會在我們的工作中生出果效來。再說得更清楚一點,既然救恩是破裂關係的重新和好,那麼我們在工作中(如同生命中其它景況)與神的關係、與他人的關係、與這個受造世界的關係,會因爲救恩產生果效的緣故,越來越好。舉例來說,我們得救與否會在下面幾種情況中顯明出來:鼓起勇氣說出大家不敢承認的真相、有同情心的聆聽他人的觀點、幫助同事達成工作目標,或者產出可以幫助其他人的、更好的工作成果。
這意思是說我們需要工作、不斷工作,才能得救嗎?斷然不是!救恩臨到,主要是透過「上帝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羅5:15)。這完全只「本乎信」(羅4:16)。就像N.T.賴特(N.T. Wright)所說的:「無論我們用什麼語言、什麼術語來談這位獨一真神,祂在基督裏、藉着基督賜給祂子民的浩大恩福,永遠都是純粹的禮物。這絕對不是我們能憑己力贏得的。我們不能把神當做我們的債權人,我們一直都是屬於祂的。」[2] 我們並非因行爲而得救,而是因爲我們得救了,我們的工作才能爲神結果(羅7:4)。我們會在下面的羅馬書第3章裏的「審判(Judgement)、正義(Justice)、信心(Faith)」一節,繼續討論救恩是如何賜給我們的問題。
總而言之,保羅說,救恩是基督在這世上最終的工作,是信徒一直都要「竭力追求」的目標(腓3:12)。救恩對保羅和每一位信徒在工作、生活當中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有極重大的影響。
N. T. Wright, After You Believe: Why Christian Character Matters (New York: HarperOne, 2010), 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