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小先知書導論
十二先知書涉及到以色列生活的許多場景,每一種場景都有自己的挑戰。這些先知書的共同主題是,神並不打算將敬拜的工作和日常生活中的工作區別開來。祂也不會分別考慮個人的福利和集體的福利。對自己與神所立的聖約,以色列人有時忠實有時不忠,程度也各有不同;但他們盡忠的程度,可以立刻從他們是否盡心敬拜還是忽視敬拜上體現出來。我們不僅可以通過人們的屬靈環境,也可以通過社會和物理環境,甚至包括土地本身,看出人們究竟忠實於神的聖約,還是缺乏忠心。百姓忠心的程度也可以從他們的生活和工作倫理中體現出來,而這樣的倫理又會進一步決定他們的勞動是否有果效,最終決定他們會經歷豐盛還是貧窮。短期之內,惡人或許興旺發達,但是神的管教和不義的自然後果,最終將讓不義之人陷入貧窮絕望之中。但是當百姓在社會生活中忠實於神的時候,祂會祝福他們,讓他們生活在由健康而豐盛的屬靈-倫理-環境所構成的社會中。
舊約這最後12卷,在我們的英文基督徒傳統中通常被人稱爲小先知書。在希伯來傳統中,這些書卷被合爲一卷,統稱爲“十二書卷”。它似乎構成某種選集,在其中有着統一的主題和不斷髮展的思路。這一選集的基本背景是神與百姓所立的聖約;所有的書卷共同講述了以色列背約、神懲罰管教以色列、神慢慢地恢復以色列國和社會結構的故事。[1]
按照這種理解,12先知書前6卷中的5卷——何西阿書、約珥書、阿摩斯書、俄巴底亞書、彌迦書——反應了百姓犯罪所造成的效果,包括對聖約行爲的效果以及對世上發生之事件的效果。接下來的3卷——拿鴻書、哈巴谷書、西番雅書——涉及到罪的懲罰,也同樣從聖約和世界兩個方面加以討論。最後的3卷先知書——哈該書、撒迦利亞書和瑪拉基書——涉及以色列的恢復,同樣從聖約的更新和以色列在世上部分恢復其地位兩個方面加以了討論。最後,約拿書是個特例。他的預言與以色列無關,而是針對一個叫做尼尼微的非希伯來城邦國家。這卷書不論是從背景上還是從寫作風格上,都難以可靠地確定寫作年代。
P.R. House, Old Testament Theology (Downers Grove: IVP, 1998), 34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