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願選擇投入羣體(羅馬書12:1-3)
心思意念的轉變,「叫你們察驗何爲上帝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12:2)。就像我們自己得救的經過,我們也將他人帶入我們抉擇的過程。保羅用的「察驗(discern)」這個字,希臘文(domimazein)字面的意思是「測試(test)」、「證實(approve)」。在我們更有把握察驗神的心意是什麼之前,我們的抉擇需要透過其他信徒幫忙測試、證實。保羅提醒我們「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羅12:3),正是用在我們做抉擇的時候。別自以爲多有智慧、道德崇高、知識淵博、或者具備其它什麼可以憑一己之力察驗神旨意的才能。「不要自以爲聰明」(羅12:16)。只有和信仰羣體的其他成員交通,透過羣體中各樣的恩賜和智慧(羅12:4-8)、彼此同心(羅12:16),我們才能發展、測試、證實什麼抉擇是可靠的。
我們可以討論真正的問題嗎?阿爾.艾利斯曼(Al Erisman)講述 在尼泊爾的時候,我受邀對一羣基督徒談倫理學。有個人問說,要怎麼處理賄賂這種麻煩的狀況。我問這羣基督徒有沒有聚在一起,爲這樣的事祈求智慧過。提出問題的人說沒有,他們覺得很丟臉,聚在一起時不會談這種事。 我對他們說,我可以列出一些聖經中的原則給他們參考,但是,我想提出的特別建議,是要成立一個小團體,坦承面對,專門處理這個麻煩。我是一個局外人,沒有真的身在當地文化與經濟處境之中。他們需要好好討論所面對的真正挑戰,而不是隻是一些答案簡單的安全議題。[1] |
這要比我們可能願意坦白的,還要困難許多。我們可能聚在一起,接受一些道德倫理教導,但是,我們是否在要決定怎麼做才合乎道德時,確實與彼此深談?通常決定都是由負責的人聽取少數人意見之後,慎重考慮做出的。我們習慣這麼做,因爲道德議題常令人覺得不舒服,或者是像羅納德海飛茲(Ronald Heifetz)說的:「常常引起激烈爭議」。大家都不喜歡有爭議的話題,因爲「大多數人喜歡維持原狀,避開難題。」[2] 而且,我們會覺得羣體決定會威脅我們所擁有的權力。但是,自己做決定常常被預先的偏見左右,換句話說,就是「效法這個世界」(羅12:2)。這種心態,在工作環境中導致一些問題。要是我們不是在信仰羣體中工作,而是在屬世的公司、政府機關、學術機構、或者其它情境下需要做出決策呢我們會和同事一起評估我們的工作,但是他們很可能並不熟悉神的心意。我們可以和我們教會的小組或其他成員一起評估我們的行爲,但是他們可能也不太清楚我們的工作。這兩種情況,實際上都要比什麼都不做來得好。但是,最好是能夠在我們的工作場合中,找一些有相同信仰的人,組一個小組,或者是由在類似的處境中工作的信徒組成,和他們一起反思我們的行爲。如果我們想要評估我們作程式設計師、消防隊員、公職人員,或者學校老師等等的時候,到底是否活出了合一、正義、公義,除了和其他基督徒程式設計師、消防隊員、公職人員,和學校老師一起評估,還有什麼人會更合適呢?(相關主題內容,請參閱www.theologyofwork.org中,受裝備的教會系列文章中的「裝備教會鼓勵眾人承擔責任 」一文。(譯者注:只有英文))
Al Erisman, as told to the Theology of Work Project in Boston on January 29, 2014.
Martin Linsky and Ronald A. Heifetz, Leadership on the Line: Staying Alive Through the Dangers of Leading (Boston: Harvard Business Review Press, 2002), 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