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帶領個人爲窮人和弱者提供經濟機會(路得記2:17-23)

聖經註釋 / 工作神學項目出品

波阿斯所作的,遠遠超出律法要求爲窮人和弱勢羣體提供的支持。拾穗的律法僅僅是要求土地擁有者在田地留下一些莊稼給寄居者、孤兒和寡婦來拾取。這樣一來,窮人和弱勢羣體的工作會面臨困難、風險和不舒服,比如他們需要在雜草叢生的田地邊緣收穫穀物,或者爬上高高的橄欖樹去採摘果實。他們得到的產物通常質量較差,比如落在地上的葡萄和橄欖,或是那些還沒有完全成熟的穀物。但是波阿斯告訴他的工人,要主動地慷慨待人。他們把質量最好的穀物從他們收集的秸稈中挑出來,放在收割後的地面上,所以路得只需要把它們撿起來就行。波阿斯關心的不僅是履行一個條例,而是真誠的爲路得和她的家庭提供所需。

更進一步的,他堅持讓她在田間拾穗(當然,她可以留下她收穫的一切給她自己和拿俄米),並把她與工人們同等對待。他不僅讓她去田地工作,實際上將她僱傭爲他的工人,甚至還確保她得到與勞動成比例的分成(得2:16)。

這個世界上每個國家每個社會,都有無法充分就業或沒有工作的人需要工作機會,我們基督徒要如何效仿波阿斯呢?我們如何能鼓勵人們應用神給他們的技能和天賦,創造貨物和服務,爲需要的人提供更好的僱傭機會呢?我們如何能塑造那些擁有和管理社會資源的人的品格,讓他們能夠有激情有創造性的提供機會,給那些窮人和邊緣化的人呢?

那麼,這些問題如何可以應用在我們身上呢?儘管我們不是波阿斯那樣的大財主,但我們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應用方式?中產階級的人有方法和責任來爲窮人提供機會嗎?窮人自己呢?神是怎樣帶領我們每一個人,將祂的祝福和豐富帶給別的工人或者潛在的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