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教導尼哥底母(約翰福音3:1-21)
耶穌與尼哥底母以及門徒的討論,蘊含無數珍寶。我們要從對人類勞動富含深刻涵意的一節經文開始。「父愛子,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裏」(約3:35)。緊鄰的上下文特別強調子說父所要說的話,福音書之後的內容更清楚表達,「萬有」真的就是代表「萬有」。神授權祂的彌賽亞創造萬有,神透過祂扶持萬有,神還要透過祂引領萬有歸向預定目標。
這段經文重申我們在前言所說的:天父與聖子在創造與扶持世界上同工。這卷書新的啟示是, 爲何 天父選擇與子同工,而不是自己一個人完成整個創造工作。這都是出於愛。天父藉着將萬有交在祂的手上,開展創造的工作,顯明祂對聖子的愛。這個世界,可以說是最完整意義上的“愛之工作”所造成的。如果讓人 參加 工作是一種愛的行動,那麼,工作必定比我們通常所認識的還要令人驚奇。在我們看到福音書後面部份耶穌的作爲時,我們還要繼續更進一步發展這個極爲重要的概念。
但是第三章的意義,比簡單重述道如何成爲肉身要豐富許多。除了討論稻城肉身,它還討論了相反的過程——人的肉體如何可以被神的靈充滿。「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上帝的國」(約3:5)。 我們領受神的靈(「進入祂的國」),是一種 生產 的過程。出生、重生是發生在肉體內的一種過程。我們真正屬靈時,並沒有蛻去肉身、進入某種非物質狀態。 相反地,我們是更爲完美的重生——「從上頭來」的重生(約翰福音3:3)——進入一種靈魂與肉體合一的狀態、就像耶穌一樣。
在耶穌與尼哥底母的談話中,耶穌說那些從上頭重生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上帝而行」(約3:21)。後來耶穌用在光中 行走 的比喻,說明了同樣的概念(約 8:12; 11:9-10; 12:35-36)。這些經節與工作倫理有重要關聯。如果我們總是公開透明地工作,那麼我們就擁有了忠實持守天國道德的有力工具。但是,如果我們不敢公開工作的細節而是一副掖掖藏藏的樣子,通常這就是我們按照不道德方式行事的強烈指徵。這並不是一個完全不可動搖的鐵律,因爲耶穌自己有時也會祕密的行動(約7:10),跟從祂的人,例如亞利馬太人約瑟有時也暗中行動(約19:38)。但是,我們至少可以自問:「我這麼神祕是爲了保護什麼人嗎?」
比如,有人想去非洲做生意,造船在維多利亞湖上航行。他說地方官員常常跟他接觸,要他付賄款給他們。這些要求總是祕密進行的。這不是記錄在案的公開付款,比如小費或加速辦理費那樣。這些金錢交易沒有收據、也沒有任何記錄。他引用約翰福音3:20-21,提醒自己將這些要求公諸於眾。他會告訴這些索賄的官員,「我不太瞭解這些費用。我會問問大使館、或有關管理單位,讓他們做個記錄。」他發現這是對付索賄很好的方法。
要明白在光中行走的比喻,並不是要到處套用的規條。機密性與保密在工作中有其必要性,比如個人隱私、在線隱私或者交易祕密就需要保守。但是,就算我們在處理一些不應該 公開 的信息時,我們也不需要完全隱密的處理。如果我們在公寓裏或者避開執法人員偷偷做些事,或者我們因這些事爆光而感到羞恥,那麼我們應當注意這是我們行了不道德之事的指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