慷慨與神的祝福(申命記15:7-11)
慷慨的話題出現在申命記15:7-8。“在你弟兄中若有一個窮人,你不可忍着心、揝着手不幫補你窮乏的弟兄。總要向他鬆開手。”慷慨和同情是聖約的本質。“你總要給他,給他的時候心裏不可愁煩;因耶和華—你的神必在你這一切所行的,並你手裏所辦的事上,賜福與你”(申15:10)。只有在我們祝福他人時,神才完全祝福我們的工作。正如使徒保羅所說,“愛就成全了律法”(羅13:10)。
對我們大多數人來說,工作賺得的錢使我們能夠慷慨待人。我們是否真的慷慨使用這些金錢呢?有沒有什麼別的辦法能使我們在工作中慷慨待人呢?這段經文中特別提到慷慨是工作(所有的工作)的一個方面。如果一個同事需要幫助培養一種技巧或能力,或需要我們誠實的推薦,或耐心處理他或她的缺點,這是我們慷慨待人的機會嗎?這種慷慨可能會耗費我們的時間和金錢,或者會促使我們重新考慮自我形象,鑑察我們心裏的罪,並質疑我們內心的動機。假如我們能夠慷慨做出這些犧牲,這是否爲神通過我們的工作而祝福他人敞開一扇新的大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