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姦淫” (出埃及記20:14; 申命記5:18)

聖經註釋 / 工作神學項目出品

職場是最易出現通姦的環境之一,其原因不是因爲通姦行爲本身常發生在工作場所裏,而是因爲工作環境和同事關係可能導致它的發生。於是,這條誡命在工作場合中有着字面意義上的應用。不管是在工作時,工作場所中或因工作的緣故,已婚的人都不應與配偶以外的人發生性關係。賣淫和色情行業中的某些職業,幾乎總是違反這一誡命,因爲他們總是要和已婚人士發生的婚外性關係。但任何侵蝕婚約的工作,都違反了第七條誡命。違反這一誡命的方式有很多種。醫院,企業,學術機構和教會等地方的某些工作,可能鼓勵同事之間建立強烈的情感紐帶,卻沒有足夠的支持讓員工保持對配偶的委身。某些工作條件可能會讓人保持長時間密切的身體接觸,或者缺少激勵機制讓員工在工作之外保持必要距離;這樣的情況可能發生在長時間的外勤任務中。在工作中,人們可能遭受性騷擾和壓力,或者被迫與他們的上司發生性關係。工作可能讓人自我膨脹或讓人成爲偶像,比如有些名人、運動明星、商業巨頭、高級政府官員和超級富豪就可能變成這樣。工作可能需要人花費大量的時間在家庭之外的事情上;這些身體上、精神上或情感上的消耗可能破壞配偶之間的紐帶。所有這些都可能造成危險,但基督徒可以更好地辨別、避免、改善或抵制這些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