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通過賜下兒女而做工(路得記4:13-18)
在路得記4:13,我們遇到了神的手明確做工的第二個例子(第一個是路\得1:6)。"當他們[意指路得與波阿斯]同房,耶和華使他懷孕生了一個兒子。"希伯來單詞“懷孕/妊娠”(herayon)只在創世記3:16和何西阿9:11中出現過,而"賜予她/使她懷孕"這種特別的表達方式,只在這裏出現。我們對這一陳述的理解,應當建立在路得與她的前夫瑪倫結婚十年沒有子女這樣的鮮明對比之下(得1:4)。在路得信實的跟從拿俄米來到以色列之後,在波阿斯信實的提供路得田間拾穗的機會之後,在他作爲路得信實的親屬贖回者,在城門口當着眾人的面作出信心的禱告後(得1:11-12),似乎路得和波阿斯完婚之後不久,神就賜給路得一個孩子。所有人類的努力,甚至是性交,也要依靠神來達到所欲的目標(得4:13-15;參1:4)。
每個孩子的出生都是神的禮物,但是路得和波阿斯的兒子俄備得身上還蘊含着更大的故事。他將會成爲以色列偉大的君王大衛的爺爺(得4:22),並最終成爲彌賽亞耶穌的祖先(太1:5, 16–17)。如此一來,寄居者路得就成爲對以色列直到今天所有耶穌跟隨者的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