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本性是要向眾人施憐憫(羅馬書9-11)
在羅馬書9到11章,保羅回到這封信原來要談的主要問題上:猶太基督徒與外邦基督徒之間的衝突。但是這並不是我們在工作神學主要關注的地方,所以我們會很快地做個結論。
保羅談到神和以色列人的歷史,特別着重神的憐憫(羅9:14-18)。他解釋神的救贖怎麼也會臨到外邦人。從亞伯拉罕開始,猶太人先經歷了神的拯救(羅9:4-7)。但是許多猶太人都離棄了信仰,現在外邦人更加有信心(羅9:30-33)。但是外邦人不應該因此數落、論斷,因爲他們的拯救與猶太人的得救是交織一起的(羅11:11-16)。神在他的子民中留下了一羣「餘民(remnant)」(羅9:27,11:5),他們敬虔、忠心(從神的恩典而來),要爲這個世界帶來合一。
於是,對猶太人和外邦人來說,救恩都是神憐憫的行動,不是人順服之後的獎賞(羅9:6-13)。在此基礎上,保羅從兩個方面給予了若干的論據,然而結論總是:「上帝要憐憫誰就憐憫誰」(羅9:18)。猶太人、外邦人,都是不靠着自己的行爲得救,而是靠着神的憐憫。
保羅說,神的救恩,是從口裏認耶穌爲主、心裏信神叫他從死裏復活而得來的(羅10:9–10)。換句話說,救恩要臨到一切相信神賜生命大能的人,這位神賜給凡認耶穌爲主的猶太人、外邦人豐富的生命(羅10:12–13)。人的悖逆(無論是外邦人或猶太人),讓神有機會向這個世界的每一個人顯明祂的憐憫(羅11:33)。保羅在這封信所關注的,是要恢復追隨耶穌的猶太人與外邦人之間破裂的關係。
羅馬書9到11章,給身在工作、職場的我們盼望。首先,保羅強調神樂意施憐憫給不義的人。所有人在工作生涯中,或多或少都有不能完全活出基督的信心、信實的地方。如果神施憐憫在我們身上(羅11:30),我們領受的呼召就是要施憐憫在我們工作中的其他人身上。這並不是說要對不佳的工作表現視而不見,或者對性騷擾和歧視沉默。憐憫不是認可迫害的行爲。相反,這是說不要拿一個人不太成功的地方,當作我們對這個人全部的責備。與我們一起工作的人犯錯的時候,我們不會因此就判定他們沒有競爭力,而是協助他們從錯誤中振作、學習如何不要再犯。有人失去我們的信任時,我們會要求他負起應負的責任,同時,如果他真悔改,還是會原諒他,再重新建立信任。
第二,這一段書信提醒我們,我們的責任是要堅持基督徒的信仰,爲了那些暫時在信仰上跌倒的人,作個忠心的「餘民」(羅11:5)。看到有人跌倒時,我們的職責不是論斷,而是陪他們一起承擔。也許我們的信實,可以減輕對他人的傷害,甚至可以幫助加害之人避免嚴酷的處罰。舉例來說,如果看到一個同事惡待顧客或下屬,也許我們可以介入,避免事情演變成無法收拾的犯罪事件。當我們想起,我們也曾經差點跌倒或者失敗許多次,我們就像基督一樣憐憫對待他人的失敗。這並不是說,我們允許人受到虐待。而是說,就像基督所做的,我們也讓自己經歷風險,爲的是要拯救在罪惡權勢下犯錯的人;
第三,這些章節提醒我們,應向其他同事示範,在每天的生活、工作中依靠信心的順服是怎麼一回事。如果我們真的行出新生的樣式(參看羅馬書第6章「行出新生的樣式」)),立定心志用行動爲周遭的人顯明我們新生的樣式(參看羅馬書第8章「順從聖靈走向新生的樣式」),身旁的人不會爲我們所吸引、一起這麼做嗎?在工作中的所作所爲,可能是我們能向神獻上的最高讚美,也可能是我們的同事能看到的最吸引人的見證。神對每一個人最大的心願,就是與神合一、與人合一。因此,我們工作、生活的每一個層面,都會變成爲基督做見證的機會,讓我們在這世上,成爲一位讓人與神和好的中介。
第四,我們要保持謙卑。當我們像保羅書信讀者中那些分裂小團體一般,覺得自己比周遭的人更優越,那我們就是自以爲我們纔是站在神這一邊的了。保羅直言痛斥這種高傲的態度。我們並不完全清楚神在其他人身上如何工作。就像退役的美國陸軍聯席會議主席彼得.佩斯將軍曾說過:「你應該說出你知道的事實,但你應該要知道,你不知道的還很多很多」。[1]
在這個世上,實踐使人和平使命的方法,和我們的工作、職場一樣變化多端。因此,我們要接着看羅馬書第12章,討論保羅所教導的、在工作中行出與神合一之愛的方法。
Peter Pace, “General Peter Pace: The Truth as I Know It,” Ethix 61 (September/October 2008, http://ethix.org/2008/10/01/the-truth-as-i-know-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