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葬撒拉(創世記23:1-20)
當撒拉過世,亞伯拉罕爲了她的安葬事宜,進行了可作爲模範的協商行爲。在見證人面前,他公開且誠實地協商,妥善顧到自己和賣地者的權益(創23:10-13, 16, 18)。他具體指出想要購買的地(創23:9),而且也幾次說明他買地的用途(創23:4, 6, 9, 11, 13, 15, 20)。協商的對話非常清楚、合乎社交禮儀、且公開透明。協商在城門口進行,也就是公開進行貿易的地方。亞伯拉罕先起了頭,詢問要如何買賣土地。當地的赫人說他可以免費提供上好的墳地。亞伯拉罕不同意,請他們聯繫某地主,並說他願意「按着足價」購買那塊有洞穴、適合安葬的地。地主以弗侖聽見這請求,就說要把他的地作爲禮物贈送給他。因爲這不能讓亞伯拉罕擁有永久的所有權,所以他就客氣地說要按照市場價格收購。亞伯拉罕並沒有按照當時常見的交易模式去討價還價(箴20:14),而是立刻同意以弗侖講定的價錢,「把買賣通用的銀子」(創23:16)給了他。這樣的敘述意思是,這場交易符合當時不動產買賣使用銀子的標準。[31] 亞伯拉罕可能有錢到一個地步,不需要討價還價,或者他除了買地之餘,也想要買到當地人的善意。除此之外,他可能也想要防止大家質疑這筆買賣或他對那塊地的所有權。最後,他獲得了那塊地、其中的洞和周圍樹木的所有權(創23:17-20)。這是很重要的墳地,用來埋葬撒拉,之後也會用來埋葬亞伯拉罕自己,還有以撒、利百加、雅各及利亞。
在這件事情上,亞伯拉罕爲核心的價值,諸如正直、透明、商業頭腦立下了榜樣。他隆重哀悼他的妻子,表達敬意,並妥善安置她的遺體。他理解自己在當地的身分,所以十分尊重當地人。他公開又誠實地在見證人面前做買賣。他也清楚溝通自己的想法。他很熟悉議價的程序,也禮貌地拒絕接受贈與。他很快就把約定的錢付清,也的確按照協商時所說的方式去使用那塊地。這樣,他跟所有相關人士都保持良好的關係。
John H. Walton, Victor H. Matthews, and Mark W. Chavalas, The IVP Bible Background Commentary: Old Testament (Downers Grove, IL: IVP Academic, 2000),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