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伯拉罕與亞比米勒爭執(創世記20:1-16,21: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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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亞伯拉罕與撒拉進入亞比米勒的領土,亞比米勒不小心違反了接待的規範。作爲補償,他給亞伯拉罕可以在任何地方放牧的權利(創20:1-16)。有一座井是亞伯拉罕先前挖的,但後來亞比米勒的僕人卻將之霸佔(創21:25),因此起了一些爭端。亞比米勒並不知情,但當他聽見這消息,亞伯拉罕就與他立約,讓他公開宣告亞伯拉罕擁有那座井的使用權,使亞伯拉罕可以繼續在那地區從事貿易(創21:27-31)。

在其他地方,我們看到亞伯拉罕放棄原本是屬於他的東西(創14:22-24),但在這邊,亞伯拉罕固執地守護所屬於他的。敘事者並沒有影射他的信心又動搖了,因爲這事件是以敬拜收尾(創21:33)。相反的,他是一個有智慧又勤奮工作之人的榜樣。他公開做生意,也妥善運用法律給他的保障。對牧羊事業來說,水資源是很重要的。如果沒有水,亞伯拉罕就無法繼續養活牲畜、工人和他的家庭。因此,亞伯拉罕保護自己水資源權利的行爲,以及他採取的方式,是很重要的。

如同亞伯拉罕,各行各業的人們需要辨別,什麼時候可以大方地給別人好處,什麼時候要保護自己或所屬機構的資源和權利。並沒有白紙黑字的規範,讓我們可以得到機械化的答案。儘管神的旨意到底是要我們給出資源,還是保護資源,不總是很明朗,但在各樣的情況下,我們總是神各種資源的管家。亞伯拉罕的例子強調某一點,是我們很容易忽略的。採取決定的考慮點不只包含誰是正確的,也包含我們的人際關係會如何受到這決定的影響。在前面,亞伯拉罕跟羅得分地的時候,亞伯拉罕願意讓羅得有首選的機會。這決定是給他們長期的同工關係鋪路。至於這次的事件,他根據約定的條款,堅持他有井的使用權。如此,他確保了足夠的資源,可以讓他的事業順利運轉下去。不僅如此,亞伯拉罕的強硬事實上還增進了他與亞比米勒的關係。還記得當他跟亞比米勒第一次起衝突,起因是因爲他並沒有主張自己的立場(創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