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羅西書和腓利門書的結論
歌羅西書描繪了神的工作標準。作爲員工,我們誠信地爲僱主服務,完全對得起我們所得的工資(西3:23)。作爲主管,我們對待以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對待在我們之下的人,因爲神也這樣對待我們(西3:12)。上帝希望我們的工作是一種互惠的關係,每一方都會爲整個工作做出貢獻,也從中受益。但即使其中一方沒有負起自己的責任,基督徒仍然要履行義務(西3:22-4:1)。按照耶穌的榜樣,我們在面對衝突時饒恕別人(西1:13),爲了他人的益處而放棄我們的權力(西1:20)。這並不意味着我們缺乏嚴格的標準或問責制,也不意味着商業和其他工作場所的基督徒不能努力競爭並獲得成功。但是,這的確意味着我們需要饒恕別人,也意味着基督徒不能總是按照他們工作場所的文化所接受的方式行事(西3:1-3),特別是這種文化會讓我們不能公平對待同事或僱員時(西4:1),更是如此。在阿尼西母和腓利門的事情上,我們看到這一原則的體現。無論我們從事什麼工作,我們力求卓越,因爲我們代表着主耶穌的名,而不僅僅是爲了世上的主人工作,也知道我們將從主那裏得着我們的賞賜爲基業(西3: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