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從神而來的豐富產業(約伯記1:1-12)
這卷書一開頭,提到一位名叫約伯,非常富有的農場、牧場主人。經文說他:「在東方人中就爲至大」(伯1:3)。和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這些族長一樣,他的財富是以他擁有上千頭牲畜、眾多僕人、眾多家族成員來衡量的。他有七個兒子、三個女兒(伯1:2),也都是他極大的喜樂、重要的資產。在農業社會,子女是家族中最可靠的勞力來源。古代近東世界就跟現代世界很多地方一樣,子女是舒適的退休的最佳盼望,唯一可能的養老計劃。
約伯把他的成功視爲上帝賜福的結果。我們看到上帝對約伯說:「他手所做的都蒙你賜福;他的家產也在地上增多。」(伯1:10)經文提到一個不尋常的地方,讓我們知道約伯很清楚他所擁有的一切都是上帝所賜。他擔心子女可能不小心得罪上帝。雖然約伯爲人「完全正直,敬畏上帝,遠離惡事。」(伯1:1),但是他擔心他的子女不會像他這麼小心。他們之中會不會有人,在經常舉辦的宴席中喝了太多,一不小心咒詛神、犯了罪呢(伯1:4)?所以,每一次宴會後,爲了防範未然,避免不小心得罪神,「約伯打發人去叫他們自潔。他清早起來,按着他們眾人的數目獻燔祭」(伯1:5)。
上帝深知約伯極爲忠心。祂對撒旦(希伯來文中意指「指控者」[1])說:「你曾用心察看我的僕人約伯沒有?地上再沒有人像他完全正直,敬畏上帝,遠離惡事」(伯1:8)。這個指控者看到可以從中作梗的機會,就說:「約伯敬畏上帝,豈是無故呢?」(伯1:9)也就是說,是不是因爲上帝讓他這麼富有,約伯纔會如此敬愛上帝?約伯的讚美和「按着他們眾人的數目」所獻的燔祭,是不是要保持富有而和上帝做交易呢?或者套用現代的用語,約伯的忠心,是不是也沒有比對着上帝賜福的自動販賣機投進硬幣,好到哪裏去呢?
我們也應該對自己問同樣的問題。我們和神的關係,主要就是因爲要祂來賜給我們所要的東西而已嗎?還是更糟,只是要祂別來阻礙我們自己所設定的成功人生?在一切順遂的時候,這些可能都不是什麼太嚴重的事。這時我們相信神。我們瞭解祂——至少在理論上——是一切美善的源頭。在這種狀況下,我們認真工作,神的良善和人手所做的工作並行不悖。在一切順遂的時候,我們所行的帶來豐碩的收穫,因此感謝上帝、讚美上帝,這是理所當然的。
In Job, the Hebrew term ha-satan (“the accuser”) seems to be used as a title referring to the function performed by of one of the “heavenly beings” in God’s retinue (Job 1:6), rather than a personal name for the devil. The meaning of this is much debated among scholars. It not our purpose to take a stance in this debate, so we have accepted the term used in all the major translations, namely, “Sat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