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書信的結論
大公書信始於兩個原則:跟從基督讓我們可以信靠神的供應,以及信靠神的供應讓我們可以爲了他人的需要而工作。這些原則構成了工作中各種實踐性指導的基礎(特別是雅各書),也提供了理解如何在工作場合按照信心生活的神學洞見。它們向我們提出了兩個問題:
(1)我們相信這些原則嗎?(2)我們真的在工作中應用了這些原則嗎?
我們相信這兩個原則嗎?
在工作中,我們會遇到各種各樣的狀況。有一些情況會讓人懷疑,是否真的可以信靠神的供應。另一些情況則肯定了原則的有效性。我們都知道有人似乎全然信靠神,但是卻沒有得到他們需要的東西。有人失去了工作,房子,退休儲蓄,甚至失去了生命。另一方面,我們也得到一些出乎期望之外的好東西,乃是我們無論如何努力都不可能掙得到的。一個新的機會,一件小事引來巨大的成功,一個投資得到極好的回報,或者一個陌生人提供了我們的需要。那麼,我們真的可以信靠神供應我們真正需要的一切嗎?大公書信邀請我們反覆思量這個深刻的問題,直到我們有了確定的答案爲止。這也許意味着終生的糾結。然而即使那樣,也勝過全然不去考慮它。
我們應當主要爲滿足他人的需要而工作,這一原則也同樣充滿疑問。這與經濟學的基本假設——所有工人行動的主要動機都是爲了增進自己的福利——不一致。它與社會主流的工作態度——“永遠爭第一”——相沖突。我們要求(如果我們有權這樣做)得到公平報酬的明證。我們會不會同樣要求得到證據,證明我們的工作充分地惠及了他人?
我們會不會在工作中應用這兩個原則?
我們可以通過考察爲養活自己所做的事情,來評估我們對神的供養之信任程度。我們是否囤積知識,好使自己在公司裏不可或缺?我們是否要求僱傭合同或離職補償協議(黃金降落傘,golden parachutes),才能對未來有安全感?我們工作的時候,會時時擔心下崗嗎?我們是否沉迷於工作,而忽視了我們的家庭和社區?我們是否忍受羞辱,憤怒、績效低下甚至付出健康爲代價,也要保留一個不合適的工作,因爲我們害怕失去之後就一無所有?這個領域沒有什麼嚴格的規則,上述某些行動甚至所有的行動都可能適用於某些特定的場合(工作狂除外)。但是,我們在工作中的行爲模式,如何體現了我們對神的供應之信靠程度呢?
然而,我們對神的信靠最有力的指標,不是我們爲自己做了什麼,而是我們爲別人做了什麼。我們是否幫助周圍的人做好工作,即使這樣會讓他們在工作中超越我們?我們是否冒着丟失職位的危險,也要站在那些無權無勢、需要幫助的同事、顧客、供應商或其他人一邊?我們是否選擇——在我們可以選擇的範圍內——爲了滿足他人的需要而工作,就像我們盡力爲了自己的益處而工作一樣?
在日常工作中,我們需要高度盡責地讓自己和他人應用這些原則,這正是猶大書要提醒我們的地方。順服神的話語不是滿足我們宗教感受的問題,而是對我們自己、也對那些受到我們工作影響的人有着深入骨髓的後果。然而,問責制度不應當讓我們陷入判斷他人的是非之中,而是讓我們生出憐憫之心來。
大公書信不僅挑戰我們重建我們的工作觀念,也挑戰我們重建爲誰而工作的觀念。如果我們信靠神供應我們的需要,那麼我們就可以爲了神而工作,而不是爲自己工作。當我們爲神而工作的時候,我們就是在服侍他人。當我們服侍他人的時候,我們就將神的祝福帶到了世界上,帶給了我們所生活的社區——儘管我們乃是天國的公民。神的祝福藉助我們的工作進入了世界,構成更新世界的下一步,最終讓世界成爲了我們的家園。因此,我們工作之時,卻“照他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彼後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