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迦拿使水變成酒(約翰福音2:1-11)
耶穌所行的「首次神蹟」(約2:11)——在迦拿婚宴使水變成酒,定下了我們瞭解後續其它神蹟的基礎。耶穌不是要變個魔術來吸引人注意。祂其實有點心不甘、情不願,甚至連宴會的主人也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耶穌之所以行此神蹟,只是爲了顧全人的面子,響應母親的請求。(婚宴上沒有酒,新郎、新娘和他們的家族都會深感羞愧,而且按他們的習俗,這件糗事會在迦拿流傳很久。)耶穌完全不同於所謂“毫不動情的行動者(unmoved mover,就像希臘的神祇那樣),而是慈愛永恆的天父和可愛的人類母親的兒子,一個充滿愛和責任感的孩子。
祂將水變成酒這件事,顯明祂不但像天父一樣慈愛,而且也一ˋ樣擁有凌駕受造世界的權能。約翰福音細心的讀者不難發現,創造萬有的聖道,現在創造了自己的肉身,可以爲祂的百姓帶來祝福。否認耶穌能施行神蹟,就是否認基督在起初就與神同在。最令人驚奇的,也許是這件似乎不在神計劃之內的神蹟,最終卻無誤地指向了耶穌的終極目標。祂來是爲了要吸引人進入神完美的婚宴,與神一同歡欣、喜樂、同桌共宴。耶穌偉大的作爲,透過現存世界秩序中的物質而成就,成爲此時此地令人稀奇的祝福;而且這些作爲也指向將來的世界中更大的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