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無孔不入的勢力(羅馬書7)
在第7章,保羅繼續強調,在基督裏新生的樣式,將我們從「儀文舊樣」的「捆索」中釋放出來(羅7:6)。但是,人類的問題並不是出在律法上,因爲「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羅7:12)。相反的,保羅說問題是出在那住在人裏面,他稱作「罪」,在抵擋神的權勢(羅7:13)。罪利用律法的誡命來欺哄人(羅7:11),結果讓人無法遵循神所喜悅的律法(羅s7:14,17,23)。
罪的權勢不只是做出不好的決定,或者做了我們明知不該做的事。保羅說,這就像邪惡的勢力侵入、掌控了每個人的心靈:「已經賣給罪了」(羅7:14)。賣給了罪之後,我們無法行出誡命中所揭示的、我們心中所知的美善(羅7:15-20)。雖然我們心裏事喜歡行神所期望的,但悖逆的事情仍然時有發生(羅7:15-16,22)。
換句話說,光是知道什麼是對的,不足以勝過侵入我們裏面罪的權勢:「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羅7:19)。只有依靠外部的更強勢的屬靈力量,我們才能從這種困境中得救,這就是聖靈——羅馬書第8章的重點。
研討會中的同儕團體珍.蘭卡斯特(Jane Lancaster) 與 約翰.路易士(John Lewis) 我們週會檢討小組有人有一個部屬,過去這幾個月的工作,真是一蹋糊塗。 她決定要開除這名員工,請求小組幫她想一個最負責任的方式,來完成這件責任。小組討論了周遭文化的標準、規約,建議與員工直接交談,清楚解釋解僱的理由。但小組成員們彼此問說:「耶穌會怎麼做呢?」於是大家又多討論了一會兒,而她獨自離開了一會兒思考這個困難的任務。 隔一個禮拜,她回來報告了故事的發展。她沒有馬上開除這名員工,而是這麼跟他說:「可以告訴我你是不是最近發生了什麼事情,對你的工作有影響?」這個問題打開了員工的話匣子,跟她提到他病重的媽媽,還有因爲他要每天照顧媽媽而帶來的家庭困境。 她沒有以自己的權勢和地位來壓人,而是謙遜對待這名員工、體現基督的十架。她沒有開除這位員工,而是分擔他的工作、調整他的時程,讓他可以兼顧家務與工作。沒有過多久,這位員工的工作狀況就改善了。靠着在基督耶穌裏賜下生命聖靈的律,她和同事們體驗到這段談話之前所沒有的平安。這件事更促使所有員工對她的帶領,有了更深一層的信靠與信心。
|
我們應該都很清楚,光是知道神要的是什麼,並不足以讓我們在職場的處境中行出合宜的言行。舉例來說,就算我們心裏都明白神要我們尊重每一個人,我們有時候還是會忘得一乾二淨,直接對着同事惡言相向。同樣的,在養育孩子時,母親與父親都知道不要對年幼的孩子大喊大叫。但是,有時候罪的權勢勝過他們,他們就是控制不住會這麼吼。一名按照時數向客戶收費的律師,應該要誠實記錄服務時數,但是很可以讓罪的權勢勝過,浮報工作時數,以增加收入。
其實,我們都是自甘墮落,讓罪的權勢掌管了。不管我們在何處工作,我們都應該盡力照顧別人(羅12:5),互相幫助,抵擋這種要勝過我們行出美善心志的權勢。舉例來說,爲數不多、但是不斷增長的基督徒,正開始聯絡工作性質相同的其他基督徒組成小組。這種同儕團體常常在工作地點聚會,時間從每週一個小時,到每月聚會半天不等。成員承諾會彼此說出工作所面對的挑戰,然後用信仰的觀點來討論,找出可能的選擇,定下行動計畫。一名小組員可能會說到與同事的衝突、道德的過失、沒有價值的失落感、或者不公平的公司政策。聽過別人的看法之後,這名組員答應採取應因的行動,並且會在以後的聚會中向小組報告。(更多相關內容,請參閱: www.theologyofwork.org之「裝備教會連接工作與敬拜」(譯者注:只有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