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於耶穌的事工(路加福音8:3;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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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義管家的比喻(路16:1-13)教導了我們,學會明智地使用錢財是多麼地重要。抹大拉的馬利亞、約亞拿和蘇撒拿,因他們在經濟上支持耶穌的事工,得以名列十二使徒之側。抹大拉的馬利亞、約亞拿和蘇撒拿,因他們在經濟上支持耶穌的事工,得以名列十二使徒之側。婦女們在這個榜單中佔有顯著地位,這是令人吃驚的,因爲擁有財富的女人在古代是很少見的。然而,“[婦女們]用自己的財物供給耶穌和門徒”(路8:3)。後來,當耶穌差遣人出去傳道時,他告訴他們,要依靠他們所服侍之人的慷慨,“因爲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路10:7)。

也許令人驚訝的是,對於奉獻給我們今天視之爲教會的羣體,路加僅僅說了這兩點多少有些漫不經心的評論。耶穌不停地關注那些幫助窮人的事,相比之下,他並不十分重視對教會的資助。例如,他沒有把舊約十一奉獻解釋爲教會專屬的。這並不是說耶穌將對窮人的慷慨與對教會的慷慨對立起來。相反,這只是側重點不同。我們應該注意到,直接給錢並不是慷慨待人的唯一手段。人們也可以通過創造性地運用他們的技能、激情、人際關係和禱告來參與神的救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