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副其實的名聲(哥林多後書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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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在哥林多後書這一節一開始,就提出了兩個反問句,而這兩個答案都是否定的句子。[1]“我們豈是又舉薦自己麼?豈像別人,用人的薦信給你們,或用你們的薦信給人嗎? (林後13:11)。保羅——他們的老朋友——諷刺地問他們,自己是否需要推薦或表彰的信,就像那些向教會展示自己的人所擁有的。這樣的信在古代世界是很常見的,而且一般來說,有必要對其持保留態度。例如,羅馬政治家西塞羅寫了許多這種信,大量使用一成不變的體裁,充斥着格式化的讚美言語。於是收件人懶得閱讀這種信件,而寫信之人會覺得有必要再寫一封信,讓接收者知道是否應該認真對待第一封信。[2] 換句話說,推薦信的價值通常比用來書寫它們的莎草紙都不如。

保羅完全不需要它們。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對他很熟悉。他所要求的唯一推薦信已經寫在他們心中( 林後3:3 )。他們作爲一個教會的存在,以及保羅講道所帶給他們的個人轉變,就是保羅的使徒職分所需要或想要的嘉獎。他們可以看到保羅勞動的果效,毫無疑問他是上帝所派的使徒。此外,保羅堅持認爲,他並不是憑着自己的能力來承擔什麼事。他寫道:“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神。”(林後3:5)問題不在於保羅是否擁有證書和推薦信,而在於他的工作是否對神的國度做出了貢獻。

今天我們如何建立我們的名聲呢?在美國,許多年輕人選擇課外活動,不是根據他們是否可以更好地爲社區做出貢獻或者是否真正獲得快樂爲標準,而是看它寫在大學或研究生院的申請上會是什麼樣。我們的工作生活也一樣——每一個工作任務,專業組織,晚宴和社交活動都被精心算計,好讓我們能與有聲望的人和機構聯繫起來。但保羅卻根據他是否能最好地服侍他所愛的人來選擇活動。仿效保羅,我們應該努力工作到這樣的地步:有足夠的證據顯示工作很好地被完成,擁有持續的影響,人們的生活被影響,變得更好。

Murray J. Harris, The Second Epistle to the Corinthians: A Commentary on the Greek Text (Grand Rapids: Eerdmans, 2005), 258.

See Cicero, Epistulae ad Familiares (The Letters to His Friends), 13.6a. For a thorough discussion see Peter Marshall, Enmity in Corinth: Social Conventions in Paul’s Relations with the Corinthians, Wissenschaftliche Untersuchungen zum Neuen Testament 2.23 (Tübingen: Mohr Siebeck, 1987), 91–129, esp. 9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