織搭帳棚與基督徒生活(使徒行傳18:1-4)

聖經註釋 / 工作神學項目出品

使徒行傳中最常提到工作的經文,就是使徒行傳18:1-4中,保羅織搭帳棚。雖然這是大家很熟的經文,但是我們常常把它的意思想得太狹隘了。大多數人讀後的意思,就是保羅靠着織搭帳篷賺錢,以支持自己爲基督做見證的真正使命。這種觀點太狹隘,因爲沒有看出織搭帳棚就是在完成見證基督的使命。保羅講道的時候,是做見證;他做帳篷、運用所得幫助更廣大的教會羣體,也是在做見證。

這一點切合路加的觀點,聖靈賜能力給基督徒,爲了整個羣體運用資源,這也是在爲福音做見證。請記住,路加認爲基督徒生活的主要方向就是做見證,而且一個人生命中的一切,都可以爲主作見證。所以,保羅靠着聖靈帶領的典範,十分令人驚奇、讚歎。
保羅確實是要自立自養。但是他的動機不只是支持自己的宣教事奉,更是要爲整個羣體提供經濟援助。保羅這麼談到他對以弗所地區經濟上的影響:

我未曾貪圖一個人的金、銀、衣服。我這兩隻手常供給我和同人的需用,這是你們自己知道的。我凡事給你們作榜樣,叫你們知道應當這樣勞苦,扶助軟弱的人,又當記念主耶穌的話,說:「施比受更爲有福。」。」(徒20:33-35,特別標記處爲RSV版本)  

保羅有收入的工作,是要用來支持這些羣體的經濟。[22] 保羅爲了這個羣體而運用他的技能、資產,而且他清楚表達,其他人也應該這麼做。他不是說每個人都應該效法他講道的榜樣。但是他確實是提到,每一個人都要效法他勞苦的榜樣,來幫助軟弱的 、慷慨付出,如同耶穌所教導的。班.威瑟琳頓(Ben Witherington)說過,保羅並沒有說他使徒的位份比較高級,反而是「爲了基督的緣故,放下身段、貼近社會底層。」[23]

換句話說,保羅之所以從事帳篷織搭的工作,並不是來供應他自己去做傳道這些「真正的工作」。相反的,保羅在布料坊、市集、會堂、演講廳、甚至牢房裏,都是在做見證。在這些處境之中,保羅參與神的復興大計。在這些處境中,保羅爲了神的榮耀、活出他在基督裏的新身分,爲他的鄰舍、甚至是以前的仇敵,活出愛。就算是他被人視爲犯人、押送過海時,他還是運用他領導、激勵的恩賜,引導軍兵、水手,在暴風雨中,押送他安全抵達目的地(徒27:27-38)。如果沒有傳福音、作使徒的恩賜,他還是會透過支搭帳棚來爲基督作見證,爲這個羣體的緣故勞苦,在各樣狀況中爲他人的益處而作。

「織搭帳棚」是基督徒常用的比喻,說的是從事支薪專業來支持所謂的「帶職事奉。」「雙重呼召」也常用來指結合兩種專業:支薪的和純事奉的。但是保羅的榜樣讓我們明白,人類生活的每個部份,都應該不斷作見證。「帶職事奉」和其它的見證,並沒有什麼根本差別。照使徒行傳的記載,基督徒確實只有一種呼召:爲福音作見證。我們有各式各樣的服事:講道、教牧關顧、支搭帳棚、作傢俱、奉獻關懷弱勢族羣,等等。一個基督徒從事類似織搭帳棚的支薪專業,來支持傳講耶穌的無薪酬專業,精確一點來說,應該叫作「兩重服事」而非「雙重呼召」:應該是一個呼召、兩種服事。對那些擔任多項工作的基督徒來說,也是如此。

This ethic is also expressed by Paul in 1 Thessalonians 1:9 and 1 Corinthians 9:1-15.

Ben Witherington, III, The Acts of the Apostles: A Socio-Rhetorical Commentary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98), 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