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貸行爲與敬畏神的聯繫(尼希米記5:1-5:19)

聖經註釋 / 工作神學項目出品

尼希米重建城牆的工作不僅受到外部的威脅,也有內部的威脅。某些富有的貴胄和官長在經濟困難的時期大發橫財(尼希米記 第五章)。雖然在猶太律法中(例如出22:25)明令禁止,他們仍向猶太同胞借貸,並索要利息。[6]當債務人不能償還貸款時,就失去他們的土地,甚至被迫把他們的孩子賣爲僕婢(尼5:5)。尼希米要求富人停止收取貸款的利息,並歸還他們從債務人那裏得到的所有東西。

與那些佔猶太同胞便宜的自私之輩相反,尼希米沒有利用他的領導地位來斂財。 “因爲敬畏神”,他甚至不像以前的省長一樣收稅,以補償他的私人開支(尼5:14-16)。相反,他慷慨地邀請許多人在他的席上吃飯。這些費用不是從徵稅而來,是從他的私人儲蓄中支付(尼5:17-18)。

在某種意義上,貴胄和官長犯了我們剛纔討論過的二元論。對他們而言,他們不是被動地等待上帝來解決他們的問題。相反,他們主動地尋求自己的利益,彷彿經濟生活與上帝毫無關係。但尼希米告訴他們,他們的經濟生活對上帝是至關重要的,因爲上帝關心的是整個社會,而不僅僅是它的宗教方面:“你們行事不當敬畏我們的神嗎?不然,難免我們的仇敵外邦人毀謗我們[這是對那些強迫猶太債務人賣爲奴隸的貴胄講的]”(尼5:9)。 尼希米將經濟問題(高利貸)與對神的敬畏聯繫起來。

雖然 尼希米記第五章的問題出現於遠離我們自己的法律和文化環境,卻可以挑戰我們的思維模式,爲何要憂慮從自己的地位和特權中獲得多少利益,甚至從我們的工作中獲益呢?我們應該把錢放在借貸取利的銀行裏嗎?我們應該利用職場提供的福利,即使這些福利需要他人付出相當大的成本嗎?尼希米的具體命令(不收取利息,不取消抵押品贖回權,不強迫人民賣爲奴隸)在我們的時代可能有不同的應用,但是命令背後是一個今天仍然適用的禱告:“我的神啊,求你記念我爲這百姓所行的一切事”(尼5:19)。正如尼希米所做的,今天神對工人的呼召仍是我們要盡一切可能爲人服務。在實踐中,這意味着我們每個人都有義務照顧那些依靠我們的工作的人:僱主、同事、客戶、家庭、公眾及許多其他人。尼希米可能不會告訴我們如何處理今天的職場問題,但他告訴我們在做決定時如何擺正優先次序。把人放在第一位。

The question of whether the Bible prohibits lending money at interest has a long and contentious history in Christian theology. See Theology of Work Project's article, Finance Overview at www.theologyofwork.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