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道德敗壞、宗教人士共犯,開始上演(士師記18-21)

聖經註釋 / 工作神學項目出品

士師記最後一段故事,是以色列落入道德淪喪、偶像崇拜、無法無天過程中,最悲慘的一個事件。但支派一些人,搶走了米迦的宗教事業,包括那個利未人和那尊偶像(士18:1-31)。有一個利未人從很遠的村子(經文說是伯利恆)娶了一個妾,但是這個妾行淫,就離開丈夫,回到父家。利未人去伯利恆要把她帶回來。跟他的丈人吃吃喝喝五天之後,這個利未人糊里糊塗的要在日頭偏西時啟程回家。入夜了,到了便雅憫支派村落的街上,才發現到處都看不到人。沒有人讓他們住宿,最後,有一個好心的老人給他們一個地方過夜。

那天夜晚,這住處附近的居民,過來要求這老人把這外人交給他們,讓他們與他交合(士19:22)。這個老人想要保護這個外人,但是他保護這個外人的方法,說客氣點,是有點令人反感。爲了保護這利未人不受傷害,這老人把他的女兒和利未人的妾推出去,給這些居民強暴。這利未人還親自把他的妾推出門外,這可能是宗教人士共謀犯下性侵案的最早紀錄。然後「他們便與她交合,終夜凌辱她」(士 19:25)。她的屍身被切成塊、分送到以色列四境去,各支派派人幾乎滅了便雅憫人(士20-21)。以色列人已經完全變成迦南人了。[20]

這卷書最後一句話言,一針見血地下了結論:「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 21:25)。但是還是不夠清楚。這句話想表達的是說:沒有人帶領百姓服事主耶和華,百姓就會順從自己的邪惡方法、慾望;這句話的意思並不是說:百姓天生內心就有道德規範,不需要監督,就可以行出公義。

在我們今日工作環境中,對弱勢團體的威脅(包括惡待女性、外勞),令人意外極爲普遍。從個人觀點來看,我們要選擇是否與那些受到不公平待遇的人站在一起(無庸置疑也會冒着我們自己受害的危險),或是置身事外、坐等傷害過去。

從組織、社羣的觀點來看,我們要選擇:是要加入制衡人類邪惡行爲的組織工作行列,還是要站在一旁,看着人們任意而行。在工作場合,如果我們不是管理階層,既使冷漠旁觀也會助長錯誤的氣焰。無論什麼情況之下,羣體中公認有權力的人(例如:比較年長的、年資比較久的、穿得比較體面的、大家常常見到跟老闆談話的、歸屬於特權階級特殊用語族羣的、教育程度較高的、甚至於是比較善於表達自我的),沒有勇敢爲那些受迫害的人講話時,也算是在助紂爲虐。例如,如果有人來向你求助,這表示或多或少你是有些權力的。如果那時,有人講了一個低級的笑話,或者新人受到欺凌,你在一旁默不作聲,那你也是加害受害者的共犯,正在助長下一步傷害發生。

看完士師記最後那幾章可怕的事件,實在慶幸我們不是生活在那種日子裏。但是如果真的醒悟過來,我們應該就會明白,現在投入工作職場所賦予的道德價值,和古時候以色列人擔任領袖職分的意義,同樣重大。

圖片刊載獲得 Inknow授權。

Note that Block makes the Canaanization of the people the central theme of his commentary on Judges. See Block, D. I. (1999). Vol. 6: Judges, Ruth. The New American Commentary. Nashville: Broadman & Holman Publish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