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耘這塊土地(約書亞記5)
依照古代近東水準來看,這塊土地當然算得上是富足豐饒。不過神的賜福遠遠超過宜人氣候、豐富水源,遠遠超過一切創造主親手所造的天然資源。以色列人還要繼承迦南地發展成熟的基礎建設。「我賜給你們地土,非你們所修治的;我賜給你們城邑,非你們所建造的。你們就住在其中,又得吃非你們所栽種的葡萄園、橄欖園的果子」(書 24:13, 另參看 申 6:10-11)。對這塊土地耳熟能詳的描述——「流奶與密」之地(書 5:6, 另參看 出3:8),也暗示當地已有發展良好的畜牧、養蜂業。
土地資源與勞動力關係十分密切。能夠產出多少東西,不單單是靠我們的能力高低、勤奮與否,還要看擁有什麼資源。也就是說,土地自己無法生產東西出來。我們必須汗流滿面,才能得到糧食 (創3:19)。在約書亞記 5:11-12中,這一點也相當清楚:「逾越節的次日,他們就吃了那地的出產;正當那日吃無酵餅和烘的谷。他們吃了那地的出產,第二日嗎哪就止住了,以色列人也不再有嗎哪了。那一年,他們卻吃迦南地的出產。」曠野漂流期間,以色列人靠着神所供應的嗎哪過日,但是神並無意以此永遠供應他們所需。他們要開始耕耘土地。充足的資源、豐富的勞力,乃是應許之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這一點顯而易見,但是仍舊值得提出來。雖然有時候神會顯示神蹟,供應我們所需,但是一般來說,我們要靠着我們的勞力所得、維持生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