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勝過試煉:以色列人崇拜偶像(士師記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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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1-2要談的,是約書亞記13-22中稍有提及,以色列人沒有趕盡這塊土地上的迦南人這件事。「及至以色列人強盛了,就使迦南人做苦工,沒有把他們全然趕出」(書17:13)。剛剛得到解放的以色列人,一有機會就做了奴隸主,ˊ實在有點諷刺。但是,神要以色列人驅逐迦南人的主要目的,是要避免他們的偶像崇拜污染以色列。就像伊甸園裏的蛇一樣,迦南人的偶像崇拜,正是測試以色列人對神、對祂的盟約是否忠心的標準。以色列人的表現跟亞當、夏娃,半斤八兩。無法勝過從迦南人而來的試探,以色列人「服事」起迦南人的神明——巴力、亞斯他錄(士2:11-13,10:6,...等)。(NRSV將「服事」的希伯來文譯爲「worship(敬拜)」,但是其它英文譯本譯成「serving(服事)」應該比較正確。)這並不只是有時向一副圖像跪拜、或者對着一個異邦神明禱告的問題。相反,以色列人相信他們勞力所得全靠討好當地迦南神明,他們的生活、他們的心力,都耗費在無益的偶像崇拜中了。[9]

我們現在大部分工作,就是要致力服事某些以色列上帝之外的人、事:企業服事客戶和股東;政府服事國民;學校服事學生……與敬拜迦南神明不同,服事上述這些對象並非邪惡行徑。其實,服事他人也是我們服事神的管道。但是,如果服事客戶、股東、國民、學生等變得比服事神還要重要,甚至變成自我放大的手段時,我們就跟古時候以色列人崇拜假神一樣了。提摩太凱勒(Tim Keller)認爲,偶像並不是遠古迷信的老舊遺物,而是我們每天都會遭遇的、極爲複雜的屬靈假象。

偶像是什麼?偶像就是對你來說比神更加重要的事物,就是吸住你的心思、意念轉離神的事物,就是四處尋覓、但卻只有神才能賜你的事物。假神就是對你的生命來說是如此重要,以致一旦失去了,就好像這一生不值得再過下去了物事。偶像挾制你的心思,讓你毫不猶豫把幾乎所有熱情、力量、情感、資源,通通投入。這有可能是家庭、孩子,也有可能是職業生涯、謀財之道,還有可能是功名成就、廣受好評,更有可能是保留「面子」、社會地位。偶像有可能是浪漫的關係、同儕認同、技術能力與競爭能力、安全感與舒適圈、美貌與智力、強大的政治社會意識形態、品行與美德、甚至還可能是有果效的教會服事。[10]

舉例而言,一位勝選官員想要服務大眾,是理所當然的。爲此目的,這位官員需要一直保有大眾得以服務,也就是說要一直留得任職、贏得選舉。如果服務大眾是最終目標,那麼只要能夠勝選,一切手段好像都理所當然了:投其所好、欺騙隱瞞、恐嚇要脅、不實指控、甚至操縱選舉。無限擴張想要服務大眾的慾望,加上自以爲是領導羣眾最有效率、唯一人選的堅定信念,似乎正是1972年大選中,美國總統尼克松的驅動力。這種無限擴張想要服務大眾的慾望,正是驅使他無論如何要贏得選戰的動力,就算是要偷聽在水門飯店(Watergate Hotel)的民主黨全國委員會(Democratic National Committe),也在所不惜。這些後來導致他的彈劾、罷免、恥辱。事奉偶像,總是以災難收場。

各種職務,甚至是家中的配偶、父母、孩子,都會面臨試探,將某些有益的媒介,高擡過了服事神。將服事有益的對象視爲最終目標,甚至蓋過服事神,這時偶像崇拜就悄悄滲透進來了。關於更多偶像崇拜的危險,請參看在 www.theologyofwork.org/zh-hant《工作神學聖經註釋》中《出埃及記與工作》裏的第一、二條誡命(“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出埃及記20:3)“不可爲自己雕刻偶像” (出埃及記20:4)) 以及“申命记与工作”(“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申命记5:7; 出埃及记20:3)“不可爲自己雕刻偶像” (申命記5:8;出埃及記20:4))。

John Gray, Joshua, Judges, and Ruth in the New Century Bible (London: Nelson, 1967), 256.

Timothy Keller, Counterfeit Gods: The Empty Promises of Money, Sex, and Power, and the Only Hope That Matters (New York: Dutton Adult, 2009), xvii–xvi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