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約書亞記2-12)

聖經註釋 / 工作神學項目出品

在約書亞記和士師記二書中,土地問題(國土、國家)極其重要,就好像聖地也是一名人物似的:「於是國中太平……」(士3:11,3:30,...等)。約書亞記的主要行動,正是以色列人征服上帝應許其先祖的土地(書1:6,接到2:24)這塊土地,正是神安排以色列人上演好戲的戲臺,正是神應許這個民族最重要的部份。摩西律法與這塊土地緊緊相連、無法分割。律法許多論及供應、保護以色列人之處,都與土地有關,並且違背盟約所受刑罰,也主要是從這塊土地驅逐出去。

我要使地成爲荒場,住在其上的仇敵就因此詫異。 我要把你們散在列邦中;我也要拔刀追趕你們。你們的地要成爲荒場;你們的城邑要變爲荒涼。(利26:32-33)

這塊土地(我們腳下的這片土壤),正是我們氣息存留之處。(有些人常潛入海里、飛進空中,但是,生命大部分時間還是在這地面上過。)神給祂子民的應許,不是見不到形體、抽象無法言喻的,而是具體實在的處所,得以領受祂的旨意成全、見證祂的真實臨在。無論何時,我們所處的境界,就是我們與神相遇的地方,也正是我們要執行祂所交付工作的唯一場所。受造物也可能是一個地域,住着好人、也住着壞人。我們的任務,就是在我們工作的真實情境中、文化處境裏,活出美好、行出良善。約書亞所領受的任務,就是在那裏落實神的盟約,使迦南地成爲聖潔。我們的任務,也是在我們工作時的處境中,遵循神的盟約,使我們的職場也成爲聖潔。

耕耘這塊土地(約書亞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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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古代近東水準來看,這塊土地當然算得上是富足豐饒。不過神的賜福遠遠超過宜人氣候、豐富水源,遠遠超過一切創造主親手所造的天然資源。以色列人還要繼承迦南地發展成熟的基礎建設。「我賜給你們地土,非你們所修治的;我賜給你們城邑,非你們所建造的。你們就住在其中,又得吃非你們所栽種的葡萄園、橄欖園的果子」(書 24:13, 另參看 申 6:10-11)。對這塊土地耳熟能詳的描述——「流奶與密」之地(書 5:6, 另參看 出3:8),也暗示當地已有發展良好的畜牧、養蜂業。

土地資源與勞動力關係十分密切。能夠產出多少東西,不單單是靠我們的能力高低、勤奮與否,還要看擁有什麼資源。也就是說,土地自己無法生產東西出來。我們必須汗流滿面,才能得到糧食 (創3:19)。在約書亞記 5:11-12中,這一點也相當清楚:「逾越節的次日,他們就吃了那地的出產;正當那日吃無酵餅和烘的谷。他們吃了那地的出產,第二日嗎哪就止住了,以色列人也不再有嗎哪了。那一年,他們卻吃迦南地的出產。」曠野漂流期間,以色列人靠着神所供應的嗎哪過日,但是神並無意以此永遠供應他們所需。他們要開始耕耘土地。充足的資源、豐富的勞力,乃是應許之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這一點顯而易見,但是仍舊值得提出來。雖然有時候神會顯示神蹟,供應我們所需,但是一般來說,我們要靠着我們的勞力所得、維持生計。

征服這塊土地-上帝贊成戰爭嗎?(約書亞記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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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人剝奪這塊土地上的迦南人,造就自己的經濟生產力,這實在是個令人十分不悅的問題。難道神贊成用戰爭來擴張領土?難道神可以容忍種族戰爭?以色列人比迦南人更有資格得到這一塊土地嗎?關於戰爭的完整神學分析,並非本文目的。[2]不過,雖然無法答覆與此相關的一大堆問題,我們起碼可以記住以下幾點:

  • 在史上古代近東混亂戰局之中,神定意與祂的子民同在,這些與以色列人對敵的強權,極其眾多、極其殘暴。
  • 軍事行動當然是約書亞記中極其重要的工作,但是,聖經並不將之視爲其它各種後續工作的範本。在約書亞記、士師記中,我們可以看到一些能夠應用到現代,與工作或領導相關的事務上;但是,剝奪原來土地上的居民,並不算在內。
  • 劫掠迦南地的命令(書1:1-5)極其特別,不應視爲神命令以色列人或任何族羣的一般原則。
  • 滅絕迦南人,肇因於他們惡名昭彰的邪惡行徑。迦南人流行獻嬰兒祭、算命占卜、魔法妖術、通靈招魂,在神所揀選要賜福萬國的百姓中,這些都是神無法容忍的(申18:10-12)。這塊土地要將偶像除盡,世人才得以清楚認識獨一真神、天地之主。[3]
  • 像喇合(書2:1-21;6:22-26)這樣真心悔改的迦南人,就得到了赦免——事實上,歷史學家一直都未能完全確認,迦南人是否真的完全大規模除滅(參閱後文)。
  • 以色列人後來也像迦南人一樣,不斷施行這些邪惡之事,因此以色列人也“並不”更有資格得到這塊土地。如同迦南人,以色列人後來也經歷其他國家征伐,因而顛沛流離、遠離國土,這一切,聖經同樣說是出於上帝之手。以色列也要面對上帝的審判(參看阿摩司書3:1-2爲例)。
  • 基督徒與權柄的關係之倫理原則,不在約書亞記之中,而是在道成肉身耶穌的降生、受死、復活之中。聖經運用權柄的最終典範,並不是神爲其子民征服列國,而是藉着神的愛子,爲一切來到他面前的,舍了自己的性命(可10:42;約10:11-18)。聖經權柄之倫理原則,是奠基於降卑、捨己。

For more on the conquest, see C. S. Cowles, Eugene Merrill, Daniel L. Gard, and Tremper Longman III, Stanley N. Gundry, ed.,  Show Them No Mercy: 4 Views on God and Canaanite Genocide (Grand Rapids: Zondervan, 2003).

See J. Gordon McConville and Stephen N. Williams, Joshua in Two Horizons OT Commentary (Grand Rapids: Eerdmans, 2010), pp.113-4.

銘記神臨在這塊土地(約書亞記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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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塊土地上百姓最大的祝福,就是神會與他們同在。百姓到上主的約櫃前,到祂臨在的居所,歡慶領受賜福,並且在約旦河牀堆迭石頭,以資紀念。以色列的繁榮、安定,都是從神大能之手而來。以色列人所能成就的,都是神預先爲他們預備好的。只要他們不與神同行,所行一切,無論如何賣力,都會歸於無有。聽聽這段在士師記2:10-11中,令人扼腕的悲歌:「那世代的人也都歸了自己的列祖。後來有別的世代興起,不知道耶和華,也不知道耶和華爲以色列人所行的事。」以色列人一連串的問題,都是因爲忘了神爲他們所做的一切。

我們也應當自問,是否時時紀念神爲我們所做的一切。關鍵不是我們爲神做了什麼、做得多好,關鍵是我們要能明白神一直在爲我們施行作爲。在工作中,我們常會陷入自我增長和服務他人的張力,或者說是處在「一己利益、自我中心」和「其他成員利益福祉」之間的拉扯,如同蘿拉納許(Laula Nash)探究這類狀態書中所說的[4]:這麼拼命、賣力要爬到最上面,是不是因爲害怕、擔心沒人注意到我們呢?

如果操練時時紀念神所爲我們做的,會有什麼收穫呢?很多人都會爲工作中的成就,留下各種紀念--獎牌、匾額、相片、表揚、證照...等等。如果每次我們看着這些、回味留念的時候,能想着:「神在這裏這裏與我時時同在」,而不是:「這些都是我應得的。」這樣會不會讓我們更放心慷慨對待他人,同時也仍會覺得自己得到足夠的關注?很簡單,我們只要把每天發生的出乎意料的好事記在心上、或者寫在紙上就行——不論是發生在你身上,或是透過你而發生在別人身上的。這一切都能變成紀念神作爲的石堆,就像以色列人迭在約旦河中紀念神引領他們進入應許之地的石堆一樣。像經文裏所說的,這樣真的幫助他們牢牢記住了一切:「直到今日,那石頭還在那裏」(書4:1-9)。

Laura Nash, Believers in Business (Nashville: T. Nelson, 1994), 96.

做決定時求問耶和華(約書亞記 9: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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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書亞記第9章描述了基遍人欺騙以色列人的故事。他們想要讓以色列人相信自己生活在遠離迦南的地方,因此對以色列不構成任何威脅。事實上他們就住在不遠處。為了行騙成功,他們穿著破舊打著補丁的衣服,帶著彷彿行了遠路的干糧。

我們出來要往你們這裡來的日子,從家裡帶出來的這餅還是熱的;看哪,現在都乾了,長了霉了。這皮酒袋,我們盛酒的時候還是新的;看哪,現在已經破裂。我們這衣服和鞋,因為道路甚遠,也都穿舊了。以色列人受了他們些食物,並沒有求問耶和華。於是約書亞與他們講和,與他們立約,容他們活著;會眾的首領也向他們起誓。 (約書亞 9:12-15)。

以色列人上當受騙,因為他們依靠自己的觀察,沒有“求問耶和華”。這樣的事情也可能發生在我們身上。根據我們所採信的,我們自己得出結論,迅速地做出決策,但是卻忘記求問神的指引。當我們認定自己明白所處的形勢時,很容易依靠自己的洞察,而不是詢問神的洞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