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新世界的開始(使徒行傳1-4)
肩負使命的羣體(使徒行傳1:6)
回到目錄 回到目錄在使徒行傳中,耶穌按照神所定旨意恢復世界的使命,轉移到了耶穌追隨者羣體身上。使徒行傳紀錄了追隨耶穌的羣體之生活。聖靈將這些人聚在一起、成爲一體,讓他們以不同於周遭世界的原則工作、運用與工作相關的權力,使用賺來的財富。這項工作從一個稱爲教會的獨特羣體創立而開始。路加從這個羣體開始「聚集的時候」說起,詳細敘述了他們「復興以色列國」的使命(徒1:6)。爲了完成這項工作,這個羣體必須首先調整方向,從事神國的工作,然後在每天的生活中,活出他們爲神國作見證的身份。
神國的天職(使徒行傳1:8)
回到目錄 回到目錄使徒行傳從耶穌復活後與門徒之間的互動開始寫起。耶穌教導了門徒關於「神國」的事情(徒1:3)。他們反問了關於建立社會政治國度的問題:「主啊,你復興以色列國就在這時候嗎?」(徒1:6)[1] 耶穌的迴應和我們日常工作生活很有關係:
「父憑着自己的權柄所定的時候、日期,不是你們可以知道的。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着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馬里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1:7-8)。
首先,耶穌打消門徒對神計劃時間表的好奇心:「父憑着自己的權柄所定的時候、日期,不是你們可以知道的」(使徒行傳1:7)。我們要活在神國完全成就的期待中,但並不用猜想神藉着基督再來的準確時間。其次,耶穌並未否認神會建立一個社會政治的國度,也就是門徒所問「復興以色列的國」的問題。
耶穌的門徒都相當 熟悉以色列聖經的內容。他們知道先知所說的國度並非是要在別的世界實現,而是一個神以其大能所更新、充滿和平、公義在其中的真實國度。耶穌並未否定這個國度將要到來,但是祂擴張了門徒期待的境界,將一切受造物都囊括在這個眾望所歸的國度裏。這不僅是在以色列境內一個新建立的國家,而是「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馬里亞,直到地極」(使徒行傳1:8)。
這個國度(「現在」)尚未成就,但是,它確實是在這個世界上。
我又看見聖城新耶路撒冷由上帝那裏從天而降...我聽見有大聲音從寶座出來說:「看哪,上帝的帳幕在人間。」(啟21:2-3)
天國要臨到地上,神要住在祂所救贖的世界之中。但是,爲什麼天國還沒有臨到?耶穌的教導暗示,部分的原因是因爲門徒還有工作要去做。就算是在伊甸園裏,上帝的工作也需要人類同工來完成(創2:5),但是我們的工作因墮落而失去了果效。 在使徒行傳1、2章裏,神賜下祂的靈幫助人類工作。「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着能力,...作我的見證」(徒1:8a)。耶穌交託跟隨祂的人一項對神國降臨很重要的呼召:作祂的見證,在各式各樣人類活動圈子裏,作聖靈大能的見證。神所賜聖靈,填補了神指定人類的工作和我們成全這個角色所需能力之間的落差。墮落之後,這是第一次,我們所作的,在基督再來的時候,可以幫助成就神國。大多數的學者,都把使徒行傳1:8視爲路加兩冊著作中,第二冊的正式開頭。
其實,整卷使徒行傳可以視爲(有些地方比較模糊的)基督徒爲復活的耶穌作見證呼召的具體實例。不過,作見證的意義要比傳福音更深遠。千萬別誤以爲,耶穌只是在講怎麼透過工作來跟未信的人分享福音。其實,爲將要降臨的國度作見證,主要的意思是現在就照着神國度的原則來生活。我們還會看到,基督徒見證最有效、最主要的方法,是在工作中、在羣體中,分享生命的見證。
要分享基督徒見證的呼召,唯有透過聖靈的大能纔有可能。聖靈藉着與社羣、與周邊環境的分享勞動的成果(權力、資源、影響力),來轉變個人和羣體。當有能力的扶助軟弱的時,整個小區都能看到好的見證。當羣體成員利用他們的資源在多樣文化情境中行善時,整個小區都能看到好的見證。當小區鄰舍目睹身邊之人按着公義、良善、美好的原則行事之時,他們也看到美好的見證——而美好會引人進入更豐盛的生命。
耶穌說過,這樣的定位,會讓門徒在見證時,在社會上面臨危機。耶穌的猶太門徒羣體,受命傳講一個剛剛釘死在十字架上、一個羅馬帝國的仇敵、一個褻瀆以色列神的人。他們受命在導師受害的城市執行這項呼召,在撒瑪利亞人(猶太人世仇)之中,直到羅馬帝國邊境。[2]
總而言之,使徒行傳開頭就指出耶穌門徒有一個目標明確的呼召,主要就是見證的使命。這裏所謂的見證,特指按照神將臨國度的方式生活。我們稍後會看到,這樣的生活最重要的原則,是要爲了他人的益處而工作。聖靈的大能要幫助門徒活出這樣的呼召,無懼於社會環境的攔阻。這項目標明確的呼召,並未貶低人類工作的價值、並未看輕耶穌門徒的勞動生計,並不是只偏重用言語傳講耶穌。恰恰相反,使徒行傳明確、肯定地表示,所有人類的工作,都可能彰顯神的國度。
Apokathistēmi, the restoration verb used by Luke, is used by the Septuagint and Josephus to describe Israel’s hope for national restoration (see Exodus 4:7; Hosea 11:11; Josephus Antiquities of the Jews 11.2, 14, interalia). See also David L. Tiede, “The Exaltation of Jesus and the Restoration of Israel in Acts 1,” Harvard Theological Review 79, no. 1 (1986): 278-286 and James D. G. Dunn, Acts of the Apostles, Epworth Commentaries (Peterborough, UK: Epworth Press, 1996), 4.
For references to antipathy between Samaritans and Jews, see Josephus Antiquities of the Jews 18:30; Jewish War 2:32ff. For the reference to the “ends of the earth” implying the full extent of peoples and places in the Roman Empire, see David W. Pao, Acts and the Isaianic New Exodus (Grand Rapids: Baker Academic, 2002), 91-96.
在日常生活中見證神國度的有使命身分(使徒行傳2:1-41)
回到目錄 回到目錄毫無疑問,五旬節的故事,對早期基督徒羣體的生活相當重要。這個事件,開啟了在使徒行傳1:8所描述見證的呼召。這段經文用兩種方式表明與所有勞動者有關的宣告。第一點,五旬節事件定義基督徒在新羣體中的身分,要爲世界的重生、爲神的國,帶來生命——這是神透過眾先知承諾的應許。彼得引用先知約珥的話來解釋五旬節發生的事:
你們想這些人是醉了;其實不是醉了,因爲時候剛到巳初。這正是先知約珥所說的:上帝說:在末後的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你們的兒女要說預言;你們的少年人要見異象;老年人要做異夢。在那些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我的僕人和使女,他們就要說預言。在天上,我要顯出奇事;在地下,我要顯出神蹟;有血,有火,有煙霧。日頭要變爲黑暗,月亮要變爲血;這都在主大而明顯的日子未到以前。到那時候,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徒2:15-21)
彼得引用約珥書,談到神遭受放逐子民復興的經文。他用這段經文,宣稱神啟動了對祂子民一次就完全成就的拯救計劃。[3] 神的子民迴歸故土,一方面應驗了神立約的應許,一方面啟動了這個世界之重建。約珥如此描述這段驚人的再造過程:當神的子民迴歸故土,沙漠生命復甦、像是在伊甸園中。土地、動物、人類全都因爲神的得勝、神子民得釋放,而歡欣鼓舞(參看約珥書2)。通過約珥書裏這些豐富的意象,我們聽見神子民的復興會立即帶來經濟上的衝擊。「耶和華應允他的百姓說:我必賜給你們五穀、新酒,和油,使你們飽足;我也不再使你們受列國的羞辱」 (珥2:19)。約珥書中這樁拯救行動的高潮,是聖靈澆灌在神的子民身上。彼得知道,聖靈雖然是真實的,但是卻是無法測度的奧祕;祂的降臨表示最早跟從耶穌的人,就是神全新國度的屬民。
第二個非常有關的重點,是彼得把救贖描述成從「墮落的世代」拯救出來(徒2:40)。這裏有兩個地方需要澄清。第一,路加並沒有把救贖說成從這個世界逃離、進入天上的世界。相反的,救贖正是從這個現存的世界裏面開始的。第二,路加認爲救贖是現在正在發生的事。這是從一種不同的生活方式開始,和這個「墮落的世代」不同的樣式。工作及其相關的經濟、社會影響的結果,對人類身分至關緊要,因此人類生命樣式首先要重塑的,就是基督ˊ徒管理他們權力與資產的方式。對此我們並不感到特別奇怪。 所以,使徒行傳前面的部份主要過程如下:(1) 耶穌囑咐,所有的人類都應當爲基督做見證; (2) 聖靈降臨表示,長久以來、早已應許的主耶和華的日子,就要到來,神的百姓要進入新的世界; (3) 主耶和華的日子預期會有明顯的經濟上的轉變。路加接下來所說的,指出一羣聖靈充滿、按着神國經濟學原則生活的新百姓。
The Christian modification of Israelite expectations about the end of the age is called “inaugurated eschatology” and is often organized under the rubric of a kingdom that is simultaneously already present and not yet consummated. Israel expected the day of the Lord to come in one climactic stage. Early Christians discovered that the day of the Lord was initiated at Jesus’ resurrection and with the outpouring of the Spirit, but that the kingdom would not come in full until the return of Jesus.
實踐神國原則的使命羣體(使徒行傳2:42-47; 4:32-38)
回到目錄 回到目錄在彼得宣告聖靈要創造一個新興羣體後,使徒行傳開始描述在各種場景中這個羣體快速的成長。在使徒行傳2:42-47和4:32-38裏對這個羣體的總結,是最簡要的描述。經文裏清楚地描述早期信徒委身與分享的生活。[5]因爲結論差不多,所以我們會兩段一起看。
門徒...他們天天同心合意恆切地在殿裏,且在家中擘餅,存着歡喜、誠實的心用飯,讚美上帝,得眾民的喜愛。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 。(徒2:42-47)
那許多信的人都是一心一意的,沒有一人說他的東西有一樣是自己的,都是大家公用。 使徒大有能力,見證主耶穌復活;眾人也都蒙大恩。 內中也沒有 一個缺乏的;因爲人人將田產房屋都賣了,把所賣的價銀拿來,放在使徒腳前,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有一個利未人,生在塞浦路斯,名叫約瑟,使徒稱他爲巴拿巴(巴拿巴翻出來就是勸慰子)。他有田地,也賣了,把價銀拿來,放在使徒腳前。(徒4:32-37)
雖然這些經文沒有直接談到工作,但是也都相當關注權力與資產的運用——這些常常是人類勞動的主要成果。與周邊的社會相較,最值得注意的是,基督徒的羣體對於權力和資產的運用,有一套很不一樣的做法。很明顯早期基督徒就知道個人的權力、資產並不是爲了個人的享受而保留,而是爲了基督徒羣體良好發展的擴展、與有智慧的投資而保留的。簡而言之,物資是爲了他人的益處而預備的。在神的國裏,生命最重要的事,就是爲他人的益處而工作。
有兩件事情必需說明。首先,這些經文要我們明白,我們主要的身分,是基督徒羣體的成員。羣體的資產,是每一位成員的資產。第二點,上面這一點跟象徵羅馬帝國的由上而下權責架構的經濟體系,完全不同。在一個從上而下的權責體系中,富有的人施捨給缺乏之人的財富,建構了一套系統性的債務結構。從贊助者而來的饋贈,暗含受贊助人虧欠施捨者某種社會性債務的意思。這套體系,透過慷慨的贊助者經常施予自身利益,建立一種假仁假義的慷慨,其用意只是在積累贊助者的好名聲。[6] 基本上,羅馬帝國把「慷慨」視爲取得社會權力、地位的手段。在使徒行傳第2、4章裏,完全看不到這種有系統的相對義務權責概念。在基督徒羣體中,施予的動機是出於關切受贊助者的發展,不是爲了贊助者的名聲。施予跟施予者關係不大,主要都是跟接受者有關。
這是一套全然不同的社會經濟價值系統。和路加福音一樣,使徒行傳也常常提到基督徒歸信後,帶來資產、權力觀念重新導向的結果。堅持一切益處都是爲鄰舍而行,這樣的態度,在耶穌的一生使命中,在祂捨己受死中,清楚明白的彰顯出來。(參閱中www.theologyofwork.org的路加福音與工作。)
Much has been written about the parallels between the community summaries and groups within Luke’s historical context. Essene/Qumran parallels: Brian J. Capper, “The Interpretation of Acts 5.4,” Journal for the Study of the New Testament 6, no. 19 (1983): 117-31; Brian J. Capper, “The Palestinian Cultural Context of Earliest Christian Community of Goods,” in The book of Acts in its Palestinian setting, edited by Richard Bauckham (Grand Rapids/Carlisle: Eerdmans/Paternoster, 1995), 323-356; Greco-Roman friendship parallels: Alan C. Mitchell, “The Social Function of Friendship in Acts 2.44-47 and 4.32-37,” Journal of Biblical Literature 111, no. 2 (1992): 255-72; Greco-Roman utopian parallels: Gregory E. Sterling, “‘Athletes of Virtue’: An Analysis of the Summaries in Acts (2.41-47; 4.32-35; 5.12-16),” Journal of Biblical Literature 113, no. 4 (1994): 679-96; parallels with Greco-Roman associations: Philip A Harland, Associations, Synagogues, and Congregations: Creating a Place in Ancient Mediterranean Society (Minneapolis: Augsburg Fortress, 2003); John S. Kloppenborg, “Collegia and Thiasoi: Issues in Function, Taxonomy and Membership,” in Voluntary associations in the Graeco-Roman world, edited by John S. Kloppenborg and S.G. Wilson, 16-30, (London/New York: Routledge, 1996).
It is not difficult to notice that giving within the Christian community can still function in this way.
全然慷慨的經濟學(使徒行傳2:45; 4:34-35)
回到目錄這樣的羣體是不是支持某種經濟體系?有些註釋家說實際上這個羣體所作的,就是初步的共產主義,另有些人則特別注意強制變買資產是否合宜,這些都是一直在爭辯的議題。但是,經文裏並未建議嘗試將社會改變成類似基督徒羣體。實際上,很難想象一個這麼少人、這麼邊緣、這麼沒有社會權力的一小羣人,是爲了改變帝國經濟體系而設計。很明顯,這個羣體並沒有選擇退出這個帝國的經濟體系。同樣的,漁夫還是漁會的成員,工匠還是在市場上做生意。[7]保羅也還是在織搭帳棚來支持自己的宣教旅行(徒18:3)。
相反,經文還提到一些很有必要的工作。在初期教會裏,有資源、有權力的人,爲了那些「常常」(徒4:34)「有所需要」的人(徒2:45;4:35),盤點、清查自己的資產。這意思就是說,每一個人的資產都是可以完全供他人取用的。 也就是說,就算個別成員還是一直在掌理他們所持有的資源,羣體中任何成員的資源(物資、政權、階級、經歷),都常常放在基督徒羣體中供人運用。初期教會接受現實上經濟條件的不均衡,沒有很清楚地要求以一切平等的方式來分配資產,而是落實完全的慷慨,讓物資運用對全體成員有益,而非只有個人受益。這種慷慨的態度,從很多角度來說,要比死板的訂定一套規則更難。它要求不休止的責任、羣體成員之間生活的相互關切、持續不斷地願意放棄對資產的控制,把全體成員的關係,看得要比擁有資產的(虛假的...)安全感更爲重要。[8]
很有可能,這一套系統中的體制,是從以色列律法所表示的理想經濟制度啓發而來——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實現禧年、五十年一次在以色列國裏重新分配土地與財富(利25:1-55)。禧年是神所設立,爲要確定所有人都有維生所需的理想制度,但是,神的選民卻從未廣泛遵行過。然而,耶穌曾經引用以賽亞書61、58章內的經文,論及許多與禧年有關的偉大場景:
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爲他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 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報告上帝悅納人的禧年。(路4:18-19)
使徒行傳4:34再次暗示禧年的倫理觀,路加告訴我們說:「內中也沒有一個缺乏的。」這其實是申命記15:4內容直接的響應,安息年(每七年一輪較短的禧年)實際上是爲了確保「在你們當中沒有窮人」而設立的。
基督徒羣體正是把這視爲經濟生活原則的典範。在古代以色列,安息年和禧年分別是七年、五十年施行一次,而完全分享則涉及初期基督徒羣體的每日的所有資源。我們可以用類似登山寶訓的用語來想象一下:「你們聽見有人說:『每五十年,要將你們的土地歸還那些沒有土地的』,但是我告訴你們:『獻出你的權力與資產,在你看到有需要的地方,隨時隨刻』。」針對他人需求的完全慷慨,就是基督徒羣體裏經濟生活的基礎。我們會在使徒行傳的一些事件中,更深入探討這一點。
早期教會的實踐挑戰現代的基督徒,以充滿想象力的方式來實現全然慷慨的模式。在這個對個人財富、安全感近乎貪婪追求的文化中,我們如何通過全然慷慨來爲神的國作見證,並形成一種可行的、構造人類生活的替代方式呢?
Philip A Harland, Associations, Synagogues, and Congregations: Creating a Place in Ancient Mediterranean Society, (Minneapolis: Augsburg Fortress, 2003); John S. Kloppenborg, “Collegia and Thiasoi: Issues in Function, Taxonomy and Membership,” in Voluntary associations in the Graeco-Roman world, edited by John S. Kloppenborg and S.G. Wilson, 16-30, (London/New York: Routledge, 1996).
Christopher M. Hays, Luke’s Wealth Ethics, Wissenschaftliche Untersuchungen zum Neuen Testament 2.275 (Tubingen: Mohr-Siebeck, 2010) explores the ethics of wealth in Luke and Acts in depth.
聖靈大能賜給全然慷慨之人各樣資源(使徒行傳2:42-47;4:32-38)
回到目錄在早期基督徒羣體中,考慮資源使用時,還有最後兩個重點要說明。第一,聖靈對於活出全然慷慨是不可或缺的。在使徒行傳2:42-47和4:32-38兩段經文中對這個羣體的描述,均出現在聖靈兩次主要的顯現之後。路加非常明顯表示,聖靈臨在的大能和這個羣體活出基督一樣的慷慨之間的關聯。我們應該瞭解,初代基督徒生活中聖靈的基本工作,就是要培植一個羣體,讓它對資源運用能抱持一種全然不同的立場和觀點。因此,雖然聖靈展現比較奇特的能力時(異象、方言、...等)常常特別吸引我們注意力,但是我們必須明白,單純的分享、持續不斷的熱情接待,也很可能是聖靈極爲重要的恩賜。
第二,爲了避免我們以爲聖靈只是賜給擁有經濟資源的人,彼得和約翰的故事表明,一切資源都是爲了他人的益處而預備。在使徒行傳3:1-10,彼得和約翰在美門遇到一個乞丐。這個乞丐想要些錢,但是彼得和約翰沒有。但是,他們要透過耶穌的一生、受死、復活,來爲神國降臨做見證。因此,彼得說:「金銀我都沒有,只把我所有的給你。我奉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叫你起來行走!」(徒3:6)。這個例子,說明資源共享不一定都跟錢財有關。使徒行傳後面,我們會看到好幾處運用能力、職務建立羣體的案例。
也許最好的例子是巴拿巴身:在使徒行傳4:32-38裏,他是經濟資源全然慷慨的絕佳典範,他還提供自己的職務地位幫助保羅,歡迎接納他加入原本不太歡迎他的耶路撒冷使徒的團契(參看使徒行傳9:1-31)。呂底亞是另一個例子:她在推雅推喇城織造業的高層社會地位,成爲幫助保羅打入推雅推喇城社會的管道(徒16:11-15)。就像其它資本一樣,社會資本應妥善運用,而且是用在按着基督徒羣體所認識的神國益處上。
一個公義的羣體向世界作見證(使徒行傳2:47;6:7)
回到目錄在使徒行傳6中,選出幾位管理飯食的人,將基督徒羣體生活中的資源妥善運用之後,這個羣體開始吸引人進來。這個羣體公義的生活方式——主要以利他的方式運用權力和財產——吸引了眾人來到它的領袖耶穌的跟前。當這個羣體運用所持有的資產和權利,供應有需要的人時,當個人的資源爲了他人的益處而完全投入羣體中時,眾人就會加入進來。我們已經看過:「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徒2:47)。在使徒行傳6裏面,也有聖靈賜能力服事之後景況描述。七位長老建造羣體、秉行公義的工作,造就許多人的生命。「上帝的道興旺起來;在耶路撒冷門徒數目加增的甚多,也有許多祭司信從了這道」(徒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