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視窮人,討好富人(雅各書2:1-13)
應用這兩個基本原則,雅各警告基督徒不要偏袒富人和有權勢之人。他的討論從第二個原則——爲滿足窮人的需要而工作——開始。“經上記着說:「要愛人如己。」你們若全守這至尊的律法,纔是好的。但你們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雅2:8–9)。這罪就是,當我們偏袒富有而有權勢之人時,我們就是在服侍自己,而不是服侍別人。因爲富人和有權勢之人可能會送給我們一點他們的財富或權勢,而窮人什麼也做不了。但是,窮人才是真正有需要的人。雅各通過描述教會給予一位富有的、穿着華麗的人以特殊的待遇,而蔑視一位貧窮的、穿着破爛的人,說明了他的觀點。甚至來到教會這樣簡單的事情上,窮人也更需要我們的歡迎之辭。而富人——他們去哪裏都受歡迎——卻不需要如此。
雅各引用利未記19:18——“要愛人如己”——指出,偏袒富人,排斥和輕視窮人,與殺人或姦淫一樣嚴重違反了神的律法(雅2:8-12)。若我們這樣做,就意味着我們沒有愛人如己,甚至沒有把窮人視爲我們的鄰舍。
儘管雅各討論的是教會的聚會,但這一原則同樣可用在工作中。在工作時,我們可以多關注那些能夠幫助我們的人,也可以多關心那些需要我們幫助的人。在一個健康的工作場合,這可能只是側重點不同而已。但在一個不健康的工作場所——人們爲了爭權奪利而彼此對抗的場合,我們需要勇氣站在無權無勢的人一邊。當我們面對社會上頑固的偏袒,諸如種族歧視,性別成見或宗教偏見時,拒絕偏袒會帶來特別的危險。
儘管雅各的論證集中在爲了窮人的益處而工作上,但這一應用隱含着信靠神的原則。如果我們真的信靠神的供應,那麼我們就不會在偏袒富人和權勢上受到如此大的誘惑。我們就不會害怕在工作和學校,選擇與那些不受歡迎的人站在一起。雅各不是在勸我們一味行善,卻缺少對基督的信心,不信靠神的供應。雅各向我們顯明,唯有在基督裏的信心才能讓我們行善。具有諷刺意味的是,窮人業已每天按照這個真理在生活。“神豈不是揀選了世上的貧窮人,叫他們在信上富足,並承受他所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國麼?”(雅2:5)。這句話隱約指向耶穌在登山寶訓或平原寶訓中的話語(太5:3;路6:20)。窮人承受神的國,不是因爲他們比富人更好,而是因爲他們單純信靠神。他們缺乏自我謀生的手段,也無法仰仗富人的施捨,只好學習信靠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