聆聽,採取行動,避免憤怒(雅各書1:19-21)
雅各針對說話和聆聽,繼續給予了實踐性指導。基督徒需要很好地聽別人說話(雅1:19),也要很好地聽神的話(雅1:22-25)。“要快快的聽,慢慢的說,慢慢的動怒”(雅1:19)。我們聽,不是要當作一種影響別人的技術手段,而是讓神的話語“脫去[我們心裏]一切的污穢和盈餘的邪惡”(雅1:21)。有意思的是,雅各認爲,聽別人說話——不僅僅是聽神的話——是讓我們脫去邪惡的手段。他並沒有說別人會代替神對我們說話;相反,他說聽別人的話可以消除我們的憤怒和傲慢,讓我們可以行出神在聖經裏的話語。“因爲人的怒氣並不成就神的義。……存溫柔的心領受那所栽種的道,就是能救你們靈魂的道”(雅1:20-21)。當別人說一些我們不願意聽的話——不同意、批評、反駁的話時,我們很容易在憤怒中作出反應,特別是在高壓力的工作中更是如此。但這樣做通常會使我們的立場變得更糟,而且會損害我們作爲基督的僕人爲主見證的形象。若我們信靠神爲我們辯護,而不是自己處於憤怒後不擇言的辯護,該有多好呀!
這個建議適用於各種工作和不同的工作場所。在商業管理文獻中,傾聽早就被認爲是一項關鍵的領導技能。[1] 企業必須仔細聽取顧客、僱員、投資人、社區和其他利益相關者的意見。爲了滿足人們的真實需要,組織需要傾聽他們希望照顧的人的需要。這個原則提醒我們,儘管像羅馬帝國一樣存在困難和逼迫,工作場所也可以成爲上帝工作的肥沃土壤。
To give one example, the first result on the Harvard Business School Publications website www.harvardbusiness.org on Sept. 18, 2009, browsing under the topic “Interpersonal Skills,” is “Listening to Peo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