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當愛人如己 (利未記19:17-18)
利未記中最著名的命令莫過於“愛人如己”了 (利19:18)。這一命令是如此的徹底,以至於耶穌和拉比都將其視爲兩條最大的誡命之一,另外一條就是:“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的神是獨一的主”(可12:29-31;參見申6:4)。使徒保羅引用利未記19:18,寫了“愛就完全了律法”(羅13:10)。
既適用於別人,也適用於我們自己。
此命令的關鍵點在於“如己”。至少在某種程度上,我們大多數人是爲自己工作。工作中很有強的利己的成分。我們知道如果我們不工作,就沒飯吃。聖經讚許了這種動機(帖後3:10),不過利未記19:18所講的“如己”,就要求我們也要將通過工作服務他人作爲我們的動機。這是很高的要求——如何在工作中滿足自己,也要如何在工作中服務他人。如果我們必須做雙班才能達到這個要求——一班爲自己,一班爲鄰舍——那就近乎不可能了。
幸運的是,我們可以在一份工作裏同時愛自己與鄰舍,至少我們的工作可以爲客戶、市民、學生、家庭成員和其他消費者提供有價值的物品。老師收到用於支付賬單的薪水,同時教給學生對他們同樣有價值的知識和技能。酒店管家收到工資,同時爲客人提供乾淨而衛生的房間。在大多數工作中,如果我們提供給他人的價值少於我們得到的報酬,我們就工作不了多長時間。但是,如果在某種情況下,我們可以讓利益向自己傾斜呢?有些人可能有足夠的權力來得到超過他們真正提供的價值的工資和獎金。有政治背景或者腐敗的人可能會以合同、補貼、獎金和安插工作機會的形式爲自己爭取大量的報酬,同時爲他人幾乎不提供任何價值。幾乎我們所有人都有機會,在逃避職責的同時,仍然得到報酬。
讓我們開闊一下思路,如果我們在工作中有較大餘地的選擇權,與實現自我的利益最大化相比,服務他人能多大影響我們的選擇呢?幾乎所有的工作都可以服侍別人,討神的喜悅。但這並不意味着每個職位或工作機會都可以爲他人提供等價的服務。當我們選擇的工作可以爲我們帶來高薪、信譽、安全感、舒適和輕鬆時,我們是在愛自己。當我們選擇的工作可以提供人們需要的產品與服務,可以爲被邊緣化的人們提供機會,可以爲神的創造之物提供保護,可以提供民主、真理、和平和美麗時,我們就是在愛別人。利未記19:18提醒我們後者對我們同樣重要。
保持友善?
與努力去達到這個高要求相比,將“愛人如己”中庸地理解成“友善”就顯得容易多了。但通常“友善”不過是表面行爲以及從周圍的人中間脫離出來的藉口。利未記19:17 吩咐我們做的正與此相反。“總要指摘你的鄰舍,免得因他擔罪。”(利19:17)。這兩個命令——愛鄰舍和責備鄰居——看起來似乎不搭,但是在箴言裏卻放在了一處,“當面的責備,強如背地的愛情”(箴27:5)。
令人遺憾的是,太多時候,我們在教會聽到教訓是要我保持友善。如果這成爲我們在工作場所的準則,它可能會對我們的個人和職業造成災難性的影響。友善的態度可以讓基督徒逐漸接受欺凌者和霸王們對自己和他人的虐待與操縱。友善的態度可以導致基督徒管理者在工作績效評估中掩蓋工人的缺點,從而剝奪了他們提高技能和爲工作做長久考慮的理由。任何人都可能爲了保持友善而變得抱怨,心懷惡意或者尋求報復。利未記告訴我們,愛別人有時意味着要去誠實地責他們。這不是讓自己感覺遲鈍的理由。當我們責備別人時,我們需要保持謙卑——在同種情況下,我們也可能需要被責備——和同情心。
關於在工作場所的愛人如己的更全面的討論,請參考www.theologyofwork.org網站Ethics at Work Overview一文中的 "The Command Approach in Practice"以及"The Character Approach" (譯者註:只有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