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靈的羣體面對權勢威逼(使徒行傳16,19)

聖經註釋 / 工作神學項目出品

在使徒行傳的後半段,保羅、他的夥伴,還有許多基督徒羣體,和一些把持地方經濟、社會勢力人士起了衝突。第一樁事件發生在彼西底的安提阿,在那裏猶太人挑唆「虔敬、尊貴的婦女和城內有名望的人」(徒13:50)逼迫保羅和巴拿巴,將他們趕出境外。後來在以哥念,保羅和巴拿巴受到「外邦人、猶太人和他們的官長」凌辱(徒14:5)。在腓立比,保羅和西拉因爲「擾亂」城市而遭下在監獄裏(徒16:19-24)。保羅和帖撒羅尼迦的地方官(徒17:6-9)、亞該亞的方伯(徒18:12),都有嚴重衝突。後來,他又和以弗所的銀匠工會起了爭執(徒19:23-41)。在保羅因爲擾亂耶路撒冷治安受審時,這些衝突達到高潮,相關記載佔了使徒行傳最後八章。

使徒行傳第2章裏,彼得已經宣告神的靈要降臨,因此,教會與地方勢力有所衝突,就不必覺得奇怪了。我們看到,聖靈降臨開始了神的新國度——雖然人無法明白這個奧祕。這會連帶威脅到這個舊世界的威權體系。我們看到聖靈在這個羣體中工作,形成一個以神恩賜爲主,十分不同於羅馬以權責爲主的經濟體系。基督徒羣體形成一種系統內的系統,信徒仍然生活在羅馬經濟系統之中 ,但是以不同的態度運用資源。跟這些地方領袖衝突,主要是因爲這些人都是羅馬權責經濟體系中主要的既得利益者。

在使徒行傳16:16-24和19:23-41中的衝突,都值得深入探討。在這些經文中,神國度的樣式,與羅馬世界的經濟現況,有極大的分歧。

與釋放腓立比女奴有關的衝突(使徒行傳16: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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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衝突發生在腓立比,保羅和巴拿巴在那裏遇到一個通靈的女子。[19] 在希羅世界中,這一類的通靈跟占卜、算命有關:「叫她主人們大得財利」(徒16:16)。這可能是獲取經濟利益最令人不齒的方式。不知道爲何保羅和西拉沒有早一點行動(徒16:18)。也許可能的原因,是保羅想要在糾正他們之前,先和她、還有她的主人有所聯繫。但是,最後保羅採取了行動,釋放了這個女子的靈,擋了她主人的財路。這些主人便拉着保羅和西拉去見市鎮首領、官長,說這些人騷擾城市安寧。  

這件事有力的證實,耶穌在路加福音4中宣告的釋放,至少會與一項實際普遍存在的生意——奴隸的剝削——相沖突。靠剝削人力牟取經濟利益的事業,和基督福音嚴重衝突。(剝削人力的政府也是一樣糟糕。我們前面談過希律對待人民、甚至自己所屬軍兵如何殘暴,結果導致他慘死在主的天使手中。)保羅和西拉的使命不是要革命顛覆腐敗羅馬世界的經濟體系和政治現狀,但耶穌要將人從罪惡、死亡中釋放出來的大能,定然會打破這種剝削、奴役的捆綁。屬靈的釋放,一定會帶來經濟的影響。保羅跟西拉願意讓自己受羞辱、鞭打、下在監裏,爲的是要讓那些在性別、社經地位、年齡上弱勢而受到苦待的人,得到經濟上的釋放。

回看過去的兩千年,基督徒是否可以對違反基督教倫理、社會原則的產品、公司、產業、政府,妥協讓步、甚至還從中獲利?譴責毒品、賣淫這類非法勾當是容易的,但是還有很多傷害勞工、消費者、或是大多數民眾的合法產業,又應該要怎樣呢?哪些犧牲他們利益、讓少數人得利的法律漏洞、津貼、不公平的政府規定,又該如何對待呢?我們能察覺到自己從剝削他人而得到利益嗎?在全球化經濟系統中,追蹤經濟活動的狀況和結果,十分困難。這需要很好的洞察力,不過基督徒羣體並不是常常能夠嚴格地執行評價的標準。實際上,使徒行傳全書並沒有告訴我們衡量經濟活動的原則。不過本書確實談到經濟事務也是福音所關切的。保羅和西拉這兩位偉大的宣教士、信心的勇士之故事,給我們樹立了榜樣,知道基督徒蒙召要面對世上經濟活動的錯謬。

17和18章包含許多和工作有關的內容,但是爲了繼續討論從福音挑戰這世界體系而萌生的衝突,本文會接着討論19章21-41節發生的衝突事件,再回到17, 18章,最後再討論19章其它部分。

See John R. Levison, Filled with the Spirit (Grand Rapids: Eerdmans, 2009), 318-320, for a description of this type of spirit in Greco-Roman perceptions.

與以弗所地方敗壞商業的衝突(使徒行傳19: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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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了討論第二樁衝突事件,下面不會照着經文的順序(暫時跳過使徒行傳19:17-20)。這事發生在以弗所——亞底米神廟所在地。以弗所的亞底米崇拜是小亞細亞很有勢力的經濟力量。朝聖的人串流不息涌進這座神廟(一座雄偉的建築、被視爲古代七大奇蹟之一),渴望能從亞底米大神領受在狩獵、農耕、家族各方面強盛的繁殖力。當時,就像很多觀光城市一樣,很多當地產業都和這個熱門景點有關。[20]

有一個銀匠,名叫底米丟,是製造亞底米神銀龕的,他使這樣手藝人生意發達。他聚集他們和同行的工人,說:「眾位,你們知道我們是倚靠這生意發財。這保羅不但在以弗所,也幾乎在亞細亞全地,引誘迷惑許多人,說:『人手所做的,不是神。』這是你們所看見所聽見的。這樣,不獨我們這事業被人藐視,就是大女神亞底米的廟也要被人輕忽,連亞細亞全地和普天下所敬拜的大女神之威榮也要消滅了。」眾人聽見,就怒氣填胸,喊着說:「大哉,以弗所人的亞底米啊!」 滿城都轟動起來。眾人拿住與保羅同行的馬其頓人該猶和亞里達古,齊心擁進戲園裏去。(徒19:24-29)

底米丟知道,若人人都變成耶穌的信徒,他們花錢的方式就會改變。不再購買和偶像崇拜有關的東西,只是最明顯的改變。基督徒也很可能比較少爲自己買奢侈品,而是爲了他人的益處多買一些必需品。他們很可能越來越少消費,越來越多的奉獻和投資。神並未禁止基督徒買銀飾、銀器。但是底米丟看得很準,如果很多人信了耶穌,整個消費型態會大幅轉變。這會威脅到那些靠着以前消費模式賺取大多數利益的產業。

這一點提醒我們思考,我們的經濟生活中也許存在與基督徒的信仰不大相稱的方面。舉例來說,基督徒是否沒有像底米丟擔心的這樣,還是繼續買入和耶穌信仰不相合的物品、服務?我們成了基督徒之後,會不會還是繼續購買一些跟亞底米神龕類似的東西?我們可能會聯想到一些令人渴望的名牌商品,好像買家的社會地位、財富、權力、才智、美貌,或者其它特質,跟這些商品的「品牌承諾」有什麼關聯似的。如果基督徒 宣稱自己的位份主要來自神在基督裏無條件的愛,那麼和名牌有所關連,不是一種偶像崇拜嗎?買名牌是不是根本就等同於買亞底米的神龕呢?這樁以弗所發生的事件,至少可以警惕我們,跟隨耶穌有時會在經濟上遇到讓我們不太順利的狀況。

See Ben Witherington, III, Acts of the Apostles: A Socio-Rhetorical Commentary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98), 592-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