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然慷慨的經濟學(使徒行傳2:45; 4:34-35)

聖經註釋 / 工作神學項目出品

這樣的羣體是不是支持某種經濟體系?有些註釋家說實際上這個羣體所作的,就是初步的共產主義,另有些人則特別注意強制變買資產是否合宜,這些都是一直在爭辯的議題。但是,經文裏並未建議嘗試將社會改變成類似基督徒羣體。實際上,很難想象一個這麼少人、這麼邊緣、這麼沒有社會權力的一小羣人,是爲了改變帝國經濟體系而設計。很明顯,這個羣體並沒有選擇退出這個帝國的經濟體系。同樣的,漁夫還是漁會的成員,工匠還是在市場上做生意。[7]保羅也還是在織搭帳棚來支持自己的宣教旅行(徒18:3)。

相反,經文還提到一些很有必要的工作。在初期教會裏,有資源、有權力的人,爲了那些「常常」(徒4:34)「有所需要」的人(徒2:45;4:35),盤點、清查自己的資產。這意思就是說,每一個人的資產都是可以完全供他人取用的。 也就是說,就算個別成員還是一直在掌理他們所持有的資源,羣體中任何成員的資源(物資、政權、階級、經歷),都常常放在基督徒羣體中供人運用。初期教會接受現實上經濟條件的不均衡,沒有很清楚地要求以一切平等的方式來分配資產,而是落實完全的慷慨,讓物資運用對全體成員有益,而非只有個人受益。這種慷慨的態度,從很多角度來說,要比死板的訂定一套規則更難。它要求不休止的責任、羣體成員之間生活的相互關切、持續不斷地願意放棄對資產的控制,把全體成員的關係,看得要比擁有資產的(虛假的...)安全感更爲重要。[8]

很有可能,這一套系統中的體制,是從以色列律法所表示的理想經濟制度啓發而來——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實現禧年、五十年一次在以色列國裏重新分配土地與財富(利25:1-55)。禧年是神所設立,爲要確定所有人都有維生所需的理想制度,但是,神的選民卻從未廣泛遵行過。然而,耶穌曾經引用以賽亞書61、58章內的經文,論及許多與禧年有關的偉大場景:

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爲他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 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報告上帝悅納人的禧年。(路4:18-19)

使徒行傳4:34再次暗示禧年的倫理觀,路加告訴我們說:「內中也沒有一個缺乏的。」這其實是申命記15:4內容直接的響應,安息年(每七年一輪較短的禧年)實際上是爲了確保「在你們當中沒有窮人」而設立的。

基督徒羣體正是把這視爲經濟生活原則的典範。在古代以色列,安息年和禧年分別是七年、五十年施行一次,而完全分享則涉及初期基督徒羣體的每日的所有資源。我們可以用類似登山寶訓的用語來想象一下:「你們聽見有人說:『每五十年,要將你們的土地歸還那些沒有土地的』,但是我告訴你們:『獻出你的權力與資產,在你看到有需要的地方,隨時隨刻』。」針對他人需求的完全慷慨,就是基督徒羣體裏經濟生活的基礎。我們會在使徒行傳的一些事件中,更深入探討這一點。

早期教會的實踐挑戰現代的基督徒,以充滿想象力的方式來實現全然慷慨的模式。在這個對個人財富、安全感近乎貪婪追求的文化中,我們如何通過全然慷慨來爲神的國作見證,並形成一種可行的、構造人類生活的替代方式呢?

Philip A Harland, Associations, Synagogues, and Congregations: Creating a Place in Ancient Mediterranean Society, (Minneapolis: Augsburg Fortress, 2003); John S. Kloppenborg, “Collegia and Thiasoi: Issues in Function, Taxonomy and Membership,” in Voluntary associations in the Graeco-Roman world, edited by John S. Kloppenborg and S.G. Wilson, 16-30, (London/New York: Routledge, 1996).

Christopher M. Hays, Luke’s Wealth Ethics, Wissenschaftliche Untersuchungen zum Neuen Testament 2.275 (Tubingen: Mohr-Siebeck, 2010) explores the ethics of wealth in Luke and Acts in dep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