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恩典(馬可福音10:23-31)
耶穌接下來所說的話(可10:23-25)闡述了這次遭遇的意義,強調了富人進入神的國所要面臨的困難。這位年輕人的反應說明了富人對財富以及伴隨的地位之依附;顯然,門徒們對耶穌論及富人的話語也“感到困惑”。也許值得注意,當耶穌在馬可福音10:24重複他的話語時 ,將門徒稱爲“小子們”,宣告他們已經卸下了地位的負擔。由於跟隨耶穌,他們已經沒有了財富的重擔。
耶穌選擇駱駝和針眼的比喻(可10:25),可能與耶路撒冷城牆上的某個小門無關[1] 而是利用希臘文的駱駝(kamelos)和重繩(kamilos)的相似性,做了一個雙關語。他故意選擇了這樣荒謬的形象,只是爲了強調若沒有神幫助的情況下,富人不可能得救。這一點同樣適用於窮人,若沒有神,“誰能得救呢?”(可10:26)。馬可福音10:27給出了神必幫助我們的應許: “在人是不能,在神卻不然,因爲神凡事都能。”這句話讓這段經文(也希望可以讓我們這些讀者)不至於變成單純對財富的否定。
這也導致了彼得對門徒的態度和從前自我犧牲的辯解。他們已經“撇下所有的”來跟從耶穌了。耶穌的回答,肯定了他們所作的犧牲,將會換來天國的賞賜。同時,這些人所撇下的一切(“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母、兒女、田地”),也版闊與之相連的地位,而不僅僅是物質上的巨大犧牲。事實上,馬可福音10:31 把整個故事放在了一起,強調了地位的問題—— - “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目前爲止,這個故事既可以說是在討論我們對物質本身以及所帶來的益處之喜愛,也可以說是在討論我們對這些物質所帶來的地位之不捨。然而,最後一句話特別明確地強調了地位問題。不久之後,耶穌又以明白的工作術語宣告了這一點。“你們中間,誰願爲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在你們中間,誰願爲首,就必作眾人的僕人”(可10:43-44)。僕人首先是一個沒有任何地位的工人,甚至不能自己掌控自己的工作能力。耶穌追隨者的合適地位是一個孩子或僕人——根本沒有任何地位。即使我們擔任高級職位或者擁有權威,我們也應將地位和權柄歸於神,而不是歸於我們自己。我們只是神的僕人,代表着他,而不是佔有唯獨屬於他的地位。
This is simply a myth that has circulated in popular Christian circles. William Barclay popularized it in his Daily Study Bible Commentary; see William Barclay, The Gospel of Matthew (Westminster John Knox Press, 2001), 253. It is unclear what the origins of this myth are, but no such gate has ever been found, in Jerusalem or elsew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