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富(馬可福音10:17-22)

聖經註釋 / 工作神學項目出品

耶穌遇到一位富人,問“我當作甚麼事纔可以承受永生?”這是馬可福音裏少數基礎直接討論經濟活動的段落。這人提出的問題,讓耶穌列舉(可10:18)了十誡中6條與社會關係有關的誡命。有趣的是,耶穌把“不要貪心”(出20:17 ; 申5:21)改成了具有明確商業意味的“不可虧負人(不要欺騙人)”。這富人說,“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可10:20)。但耶穌說,他還缺少一件天上的財寶,需要犧牲地上的財富,跟隨者爲加利利的流浪者才能獲得。這成爲了富人無法跨越的障礙。他似乎太喜歡財產所帶來的舒適和安全感了。馬可福音10:22 強調了他當時的情緒——“他聽見這話,臉上就變了色,憂憂愁愁的走了。”這個年輕人被耶穌的教導所感動,願意打開自己面對真理,但卻無法貫徹始終。他對財富和地位的情感依戀,勝過了聽從耶穌話語的意願。

若要將這個故事應用在今天的工作中,就需要我們非常敏感而誠實地面對自己的直覺和價值觀。財富有時是工作的結果——我們或其他人的成果,但工作本身也可能成爲跟隨耶穌的情感障礙。如果我們有特權,就像那位富人一樣,那麼維持我們的職業,可能會比服務他人,行善,甚至會比爲家庭,公共事務和屬靈生活騰出時間更加重要。這可能會阻礙我們開放自己,回應神的出人意料的呼召。我們的財富和特權可能使我們變得傲慢,不能感受周圍之人的境況。當然,並不是只有那些有錢有權的人才會面對這樣的困難。是的,耶穌與富人的相遇顯明,如果你已經處於社會的上層,就很難有改變世界的動力了。不要因爲我們在西方世界僅僅擁有普通的財富和地位,就以爲我們不會面對這樣的問題。我們需要首先問問自己,按照世界的標準,我們(相對)豐盛財富和地位,是否讓我們也變得自滿了?

在我們離開這一段討論之前,還需要檢視一個關鍵的問題。“ 耶穌看着他,就愛他”(可10:21)。耶穌的目的不是爲了羞辱或嘲笑這位年輕人,而是愛他。他叫他放棄自己的財產,首先是爲了他自己的益處,“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若我們讓財富或工作切割了我們與他人、與神的聯繫,那麼最終受苦的乃是我們自己。解決辦法不是努力做更多的善事,而是接受神的愛,也即是跟從基督。如果我們這樣做了就會知道,我們可以信靠上帝提供生活中真正需要的東西,不必爲了安全感而抓緊財產和職位不放。

這個比喻在www.theologyofwork.org路加福音與工作 中,“路加福音18:18-30”一節裏有進一步的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