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書和哀歌與工作

聖經註釋 / 工作神學項目出品

耶利米書和哀歌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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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書的根本問題是,百姓在逆境中是否仍對上帝忠心。耶利米所關心的是百姓在生活的每個方面是否對上帝忠心,包括宗教、家庭、軍事、政府、農事,以及生活和工作的其它領域。我們這些工人如今也要面對這個問題上帝呼召我們在工作中對他忠心。然而,按上帝所定的道路而行,在許多工作場所也沒那麼容易。

實際上,耶利米麪臨的問題是全民都對上帝不忠心。從君王到王子,從祭司到先知,沒有一個對上帝忠心的。大體看來,他們仍然去聖殿、仍然獻祭、仍然呼求主的名,可在其他領域,他們沒有在實際生活中承認上帝(耶7:1-11)。現今的光景大抵也是一樣,有許多人主日去教會、在奉獻盤裏放上奉獻款,可在其他領域,他們日復一日地過着彷彿與上帝無關的日子一樣。

耶利米書以對上帝忠心爲框架,在幾段經文中直接談到工作。他在其它更多的段落中論及如何在生活的各個方面對主忠心時,顯然也含有在工作中對主忠心的意思。

耶利米在那些論及工作的默示中,並沒有提出許多新原則或新命令,而是接受那些早期聖經書卷所啟示出的原則和命令,尤其是摩西律法。他進而勸誡上帝的百姓,說他們沒有遵循上帝的律法。他警告他們說,這會給他們帶來災難。當災難來臨的時候,他教導他們如何在暗淡的新處境中把上帝的律法活出來。他向百姓提說上帝的應許,說他們若迴轉,向上帝忠心,上帝最終會恢復他們的喜樂和富庶,以此來鼓勵他們。

耶利米比保羅早六百年,但他關於工作所寫的言辭,可以很容易地用保羅的歌羅西書3:23來概括:“無論做什麼,都要從心裏做,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

耶利米和他的時代(耶利米書和耶利米哀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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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發現,工作都不容易,至少有時候不容易。而耶利米書的一個吸引人之處,就在於先知的處境極爲艱難。他的工作場所(身處猶大的統治精英當中)不止腐敗,還敵視上帝的工作。可以說耶利米無時不身處危險當中。但他卻能在最艱難的處境中看到上帝的同在。他的堅忍不拔提醒我們,我們或可學會如何在最艱難的工作場所中經歷上帝的同在。

耶利米在猶大都城耶路撒冷東北面、距城市三英里的小鎮亞拿突長大。亞拿突和耶路撒冷距離並不遠,但兩地的社區卻有着大不相同的文化和政治氛圍。耶利米出生於祭司亞比亞他的世家,但他和耶路撒冷的那些祭司實在沒什麼共通之處。好幾百年前,所羅門曾撤掉亞比亞他的祭司之職(王上1:28-2:26),並且讓撒督一系的祭司接替了亞比亞他。

當上帝呼召耶利米到耶路撒冷作先知時,先知耶利米卻發現,他四圍的祭司並不承認他從祖上承繼下來的祭司職分。耶利米在耶路撒冷作先知時間很長,但自始至終,他都是遭人疑忌、不受歡迎的外來人。如今有許多人在工作場所面對很多文化、民族、種族、語言和宗教等方面的偏見,他們應該能夠認同耶利米日復一日所面臨的處境。

耶利米不情願作先知,卻蒙召作先知。他的職位說明(耶利米書和耶利米哀歌)

耶利米剛過二十歲,即蒙上帝呼召作先知。當時是主前626年,約西亞王13年(耶1:2)。他要把上帝的信息帶到列邦列國,“爲要施行拔出、拆毀、毀壞、傾覆,又要建立、栽植“(耶1:10),這就是他的職位描述。上帝通過耶利米所傳講的可不是那種柔和、認可的信息,因爲此時,猶太人已快要完全拋棄對上帝的忠心,災難即將來臨。上帝試圖通過耶利米,在災難臨到之前把百姓召喚回來。就像是一位被僱來動搖公司業務現狀的顧問一樣,他蒙召就是要來攪動猶大國的國事常態。他工作的一部分責任,就是反對偶像崇拜和邪惡儀軌——這些在當時已然成了猶大宗教生活的一部分。

他在猶大的一位好國王約西亞的治下,開始作先知的。約西亞死後,繼任他的是邪惡的國王約哈斯、約雅敬、約雅斤和西底家。從這段時間直到耶路撒冷被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全然毀掉的時候爲止(586 B.C.),耶利米一直在作先知。耶利米在耶路撒冷作上帝的先知四十年。在這四十年間,他一直被人嘲弄,成了市民的笑柄。實際上,有人幾次設計要殺他,幾乎得逞(耶11:21; 18:18; 20:1; 26:8,以及38-39章)。

耶利米並未申請作先知,我們在聖經上也從未讀到他“接受了”上帝要他作出口的呼召。這一點和以賽亞大不一樣。以賽亞在異象中看到上帝的聖潔和莊嚴之後,聽到上帝問說:“我可以差遣誰呢?誰肯爲我們去呢?以賽亞回答說:“我在這裏,請差遣我!”(賽6:8)。上帝告知耶利米說,他要在耶路撒冷成爲上帝的出口。此時,他抗議,說他自己年輕,沒有經驗(耶1:6-7)。可上帝並未顧及他的抗議,而是馬上給了他先知信息,要他傳給百姓(耶1:11-16)。緊接着,上帝又把指引、警告和應許給了這位他新打造的先知:

然而你要束腰、站起身,把我吩咐你的一切都告訴他們。不要在他們面前驚惶,免得我在他們面前使你驚惶。我今日使你成爲堅城、鐵柱、銅牆,與全地和猶大的君王、首領、祭司,並地上的眾民反對。他們要攻擊你,卻不能勝你;因爲我與你同在,要拯救你。這是耶和華說的。(耶1:17-19)

耶利米從一開始就知道,他的先知生涯註定坎坷不平。作先知這個行當註定會使他成爲猶大全國人的對頭,上至國王、首領、祭司,下至城中的街頭百姓,都不會喜歡他。然而,他清楚地感知到上帝呼召了他來完成這個艱難的工作,他信靠上帝會引領他一路走下去。

耶利米書概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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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書反映出,耶利米要遭遇的情形每況愈下。有好多次,他需要痛斥猶大官長和跟隨他們的人宗教上虛僞、經濟上搞欺詐、並且有諸多欺壓百姓的行爲。這樣的任務不是別人願意做的。耶利米發出警告的聲音,他彷彿是守夜的人,讓人們注意到那硬梆梆的的真相——對於真相,其他人倒寧願視而不見。

談到猶大的君王家,耶和華如此說……我必使你變爲曠野,爲無人居住的城邑。我要預備行毀滅的人,各拿器械攻擊你……。許多國的民要經過這城,各人對鄰舍說:耶和華爲何要向這大城如此行呢?他們必回答說:是因離棄了耶和華他們上帝的約。(耶22:6-8)

他看似悲觀主義者,可實際上他是現實主義者。有假先知趕逐他,奚落他。他們堅持說上帝總不會讓耶路撒冷被侵略者佔領的。

耶利米堅持不懈地傳講不受人待見的信息,達四十年之久,實在難得。這個任務看似不可能,可他就是不放棄。反觀我們,遇到這種情形,早打退堂鼓了。耶利米麪臨此等未嘗稍減的反對和尖刻的批評之聲仍能頑強、忠心地傳講上帝的指引,令人訝異。他爲他百姓的罪哀傷,爲自己不能成功地令他們轉向耶和華而憂愁,因而常常被稱作“哭泣的先知”,但他堅信,是上帝把他放在這個位置的,上帝會證明他傳講的這一切是真實可信的。先知耶利米之所以能夠忠於這個他原本不想要的呼召,就是因爲上帝向他應許說,他會對他信實。他們要攻擊你,卻不能勝你;因爲我與你同在,要拯救你。這是耶和華說的。(耶1:17-19)

主前605年,巴比倫的尼布甲尼撒進攻耶路撒冷,擄走了一萬名身強力壯的猶太人(其中就包括以西結和但以理)。此時,耶利米的工作也擴展了,他還要把上帝的信息帶給被擄的猶太人(29章)。在被擄的猶太人中間也有假先知,他們保證說巴比倫的覆亡指日可待,說上帝永遠不會允許耶路撒冷被攻陷的。而耶利米卻警告被擄之人說,他們要在巴比倫住七十年。他們不要聽假先知的話,不要再存虛假的希望,而要在異國他鄉安頓下來,修建房屋、栽種園子、爲子女籌劃婚事。

同時,留在猶大的居民仍不肯聽從上帝的信息。主前586年,巴比倫人又回來了。他們圍困耶路撒冷,推到城牆,拆毀聖殿,掀翻每一塊石頭。他們這一次把餘下的身強力壯的猶太人擄走了。耶利米的工作又一次改變了(40 – 45章)耶路撒冷被毀後,暫由基大利管轄,而上帝繼續讓耶利米留在城裏,鼓勵新任統治者,同時幫助百姓,讓他們明白到底發生了什麼事,以及在廢墟當中如何繼續生活下去。猶大與埃及結成軍事聯盟,共同對抗巴比倫。盟軍旋即被巴比倫擊潰。在這個過程中,耶利米再一次懇請百姓聽從上帝的信息,可百姓卻去信靠以失敗而告終的軍事聯盟。耶利米被帶到埃及,在那裏終老。猶大官長始終頑固不化,不肯聽從上帝的信息,至終帶來毀滅性的後果,而耶利米忍受了這一切。無論是古時的先知,還是現今在工作場所中的基督徒都會發現,他們沒有能力勝過每一樁罪惡。有時候,你知道怎麼對就怎麼做,哪怕萬事都不順意,也是成功了。

耶利米書的最後幾章(46 – 52章)主要論及上帝要怎樣審判列國,而不單單是如何審判猶大。上帝使用巴比倫來懲罰猶大,但巴比倫也逃不過懲罰。

猶大的官長——君王、祭司和先知一意孤行,硬着頸項對上帝不忠,帶來了災難性的後果。我們若不清楚這一點,就無法讀懂耶利米書。他們鼠目寸光、彼此撒謊、並且樂於聽信這樣的謊言。這種光景終於導致耶路撒冷淪陷,猶大滅亡。上帝交給我們的工作是嚴肅的。我們若不能在工作中遵循上帝的話,我們自己和我們周圍的人就可能蒙受重大損失。帶領以色列民是君王、祭司和先知的工作。而他們竟然決策失誤,不按聖約履行職責,這是以色列國不久以後遭遇民族災難的直接原因。

耶利米書中與工作相關的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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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書不是被當作論述工作的專著來組織材料的。因此,與工作相關的話題散見於這卷書的各處,有時兩個這類話題之間相隔好幾章的篇幅。還有時候,兩個題目在同一章或同一段中彼此重疊。我們會按照這些話題在耶利米書中出現的先後順序儘量逐一的涉及到它們。

我們已經看到,耶利米關心的首要問題是百姓是否是出於對上帝忠心來行事爲人。我們在前文已經讀過,我們要捫心自問的問題是,我們是否把工作看成是上帝要我們對他忠心的重要領域。若果如此,我們就可以期待上帝在工作中與我們同在。因而,我們對上帝忠心以及上帝在工作中與我們同在,是兩個連在一起的主題,我們在下文中會常常回到這兩個主題中來。

蒙召工作(耶利米書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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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已經看到,上帝在耶利米出生前就開始預備他日後作先知(耶1:5)。等到日期滿足,就委任他作先知(耶1:10)。耶利米忠心地迴應了上帝的呼召,上帝也把他完成工作所需要的知識給了他(耶1:17)。

耶利米是一位先知,但我們沒有理由相信,上帝的呼召、繼之以忠心之人的迴應、再繼之以上帝的裝備,這個模式僅限於先知。上帝呼召並裝備了約瑟(創39:1-6;41:38-57)、比撒列和亞何利亞伯(出36 – 39)和大衛(撒上16:1-13),讓他們分別作財政部長、建築督工和君王。在新約中,保羅說上帝裝備每一位忠心的人,讓他有能力爲增進社區的福祉工作(哥林多前書12 – 14)我們可以在耶利米身上看到所有在工作中忠心跟從上帝之人的範本。正如威廉•丁道爾好久以前所說的那樣:

沒有哪一個工作比另一個更好:無論是倒水,還是洗碗,無論是作鞋匠,還是作使徒,一切工作都是一樣的;洗盤子和講道在行爲上都是一樣的,都是爲了榮耀上帝。[1]

上帝知道我們——像耶利米一樣——是如何按照他的設計被聯絡到一起的。上帝帶領我們在這世界上以敬虔的方式使用我們的能力和天賦。我們或許不會有耶利米那樣的呼召。我們的呼召也不一定像耶利米的呼召那樣直接、具體和確定。若說我們蒙召工作,一定要和耶利米一樣,那就錯了。或許,上帝對耶利米那麼直接,是因爲耶利米從內心中不情願接受上帝的呼召。無論如何,我們都可以確信,我們若對工作忠心,上帝一定會裝備我們,使我們有能力工作,無論是什麼工作。[2]

Quoted in Parker Society Vol. 42,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841), 102.

See Theology of Work Key Topic #2, “Calling,” at www.theologyofwork.org.

工作原本是美善的,後被污穢了(耶利米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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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耶利米時代的很久以前,上帝即宣告說,人做工作是美善的(創1-2)。我們在別處已經說了,耶利米的方式就是接受上帝早已啟示出的真理,並且提請人們注意他們在他自己的時代是如何遵守真理而活的——或沒有遵守真理而活。在(第2章),耶利米發出呼聲,歷陳人們是如何敗壞了工作之美善的。上帝對他的百姓說:“我領你們進入肥美之地,使你們得吃其中的果子和美物。”但你們進入的時候就玷污我的地,使我的產業成爲可憎的”(耶2:7)。他進而又說,百姓“追隨無益的事”(耶2:8)。

耶和華把百姓帶到肥美之地,好讓他們的工作帶來豐盛的出產。但他們卻玷污這片土地,並因而不要上帝與他們同在。上帝創造了土地,他擁有土地,但他把土地賜給百姓,讓他們來作土地的管家。[3]上帝讓百姓在宇宙中的核心地產,即他自己的土地上耕作,這是何等大的特權啊!在耶利米的時代,百姓帶着無所謂的心態在上帝的土地上耕作,但工作被造時原是好的。“你要吃勞碌得來的;你要享福,事情順利”(詩128:2)。在上帝的土地上耕作是必要的,若依照上帝的方式來完成工作,它會帶來享受,讓人深切感受到上帝同在的愛。“人莫強如吃喝,且在勞碌中享福。我看這也是出於上帝的手”(傳2:24)。然而,百姓若不再忠心地工作,這工作就被玷污了。百姓不跟隨上帝,而是“隨從虛無的神,自己成爲虛妄”,他們因而玷污了這片土地(耶2:5)。我們的工作若變壞了,那就意味着我們與上帝的關係可能已變得黯淡了。我們或許已因爲忙於勤奮工作而不再花時間和上帝在一起。我們通常傾向於關注“無益的”(耶2:8)工作任務,花太多時間在上面,以爲這樣可以解決問題,卻忽視進一步與上帝同行。說我們的工作無益,不是因爲我們的工作時間不夠長,而是因爲我們的工作若沒有上帝在其中,工作就沒有成果,效率極低。我們若深入問題的核心,花更多時間和上帝在一起,那會怎麼樣呢?想象一下,對老闆說:“我的工作表現在過去六個月裏沒有達到我當有的最高水平。我決定每天早上提前來半小時。在這半小時裏,我花一半的時間禱告,另一半時間着手開始工作。”這樣做會不會比拉長工作時間更有效呢?看到有一位僱員把他內心最深處的有意義、有支持力度的資源帶進他的日常工作中,老闆是開心呢?還是惱火?

 

Some theologians refer to God’s people as “tenants” in the land. See for example, Daniel I. Block, The Gods of the Nations: Studies in Ancient Near Eastern National Theology, 2nd ed. (Grand Rapids, MI: Baker Academic, 2000), 109-110. However, tenancy is not the same as stewardship, which is the clearer implication of Genesis 1:28.

承認上帝的供應(耶利米書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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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控訴說:“但這百姓有背叛忤逆的心;他們叛我而去”(耶5:23)。他們要在上帝的土地上作管家,他們蒙召也是要在上帝的土地上帶着“敬畏”主的心來工作。在舊約中,“敬畏”(希伯來文yare)上帝常常是作爲“迴應上帝”的同義語來用的。[4] 但耶利米卻指出,他們根本就沒意識到,上帝是雨露的來源,是豐收的確據。“(他們)心內也不說:我們應當敬畏耶和華我們的上帝;他按時賜雨,就是秋雨春雨,又爲我們定收割的節令,永存不廢”(耶5:24)。這樣看來,他們是不忠心的,自以爲豐收是靠他們自己(參看前面對耶 17:5-6 的討論)。他們於是不再有好收成。“你們的罪孽使這些事轉離你們;你們的罪惡使你們不能得福”(耶5:25)。

這一段乃是1-25章中多處提及土地被玷污的經文之一:“國中有可驚駭、可憎惡的事:就是先知說假預言,祭司借他們把持權柄;我的百姓也喜愛這些事”(耶5:30-31)。古時,經濟主要靠農業。土地上若有了污穢,人們失去的就不僅是美感,而是豐產和富饒。同時,污穢土地也就是拒絕賜予土地的上帝。克里斯•萊特曾寫道,土地就像是聖禮或可見的標誌一樣,是我們和上帝之間的關係的溫度計。[5] 上帝擁有土地,他的旨意是要我們成爲土地的管家,而對土地的暴行(無論是團體行爲、軍隊行爲還是個人行爲)都是在剝奪上帝的主權,也是在破壞他的目的。

Robert Laird Harris, Gleason Leonard Archer and Bruce K. Waltke, Theological Wordbook of the Old Testament, electronic ed. (Chicago: Moody Press, 1999), entry 907.

Christopher Wright, Deuteronomy NIBC (Peabody, Massachusetts: Hendrickson, 1996).

We must be very careful not to take the short step of inferring an absolute cause-and-effect relationship between our sin and God’s punishment in all situations of deprivation. Are the poor deprived because they are evil? Jeremiah would say that the poor are deprived because evil people oppress them.

物質上的成敗(耶利米書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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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那些在上帝眼前行惡的人,上帝會不讓他們在物質上成功嗎?耶利米說:上帝的供應缺少,這或許是你的工作不蒙上帝悅納的一個跡象。現代的基督徒很少有人敢這樣說。上帝使猶大沒有雨,是因爲猶大地的居民犯罪。“你們的罪孽使這些事[雨]轉離你們,你們的罪惡使你們不能得福”(耶5:25)。先知並沒有說,在任何情況下,供應缺少或不成功都是上帝降下審判的跡象。六百年以後,耶穌曾公開提及這個沒有定論的難題,教導說,那生來瞎眼的人之所以變瞎,並不是因爲上帝的審判。此外,上帝甚至爲那些惡人預備好東西。依耶穌的教導,上帝“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太5:45)。從耶利米書來看,我們只可以說物質上的成功有賴於上帝的預備,上帝也許不會讓那些行不公正和欺壓之事的人在物質上成功,[7],至少有時候是這樣。真正的問題是:“上帝若拿走不義之人和壓迫者的收益,那對我到底是不是好事?”

不公正、貪孌、公共利益和正直(耶利米書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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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正

猶大的百姓不承認上帝是豐產的源頭,他們不久即在如何工作的問題上任意而行,喪失了一切責任感。他們進而欺壓詐騙那些無法自衛的弱勢羣體。

他們在惡事上不知底線爲何物。他們不爲孤兒申冤,不使它亨通,也不爲窮人辨屈(耶5:28)。

他們抓住奸詐不放,他們不肯回轉。我留心聽,聽見他們說不正直的話。無人悔改惡行,說:“我做的是什麼呢?”(耶8:6)

該在上帝的土地上爲所有人的福祉所做的事,如今卻成了某些個人謀取私利的工具;他們蒙召原是爲上帝工作,如今他們對上帝也不敬畏了。上帝於是叫雨不降在地上,他們不久就知道,他們靠自己不能成功。發生在2008至2010年的經濟危機與此處有相似之處。這次經濟危機與抵押、借貸誠信、急功近利、不顧他人有關係。當然,我們不能把問題看得過於簡單。當今的經濟問題太過複雜,不是耶利米書中的一般化準則能夠解釋的。複雜歸複雜,但在百姓和國家的經濟福祉與他們的屬靈生命光景和價值觀之間,絕不是沒有聯繫的。 經濟的強弱,乃是一個道德問題。

貪孌

上帝呼召百姓絕不單單是讓他們在經濟上自給自足,還有着更高的目的的。我們的最高目標是與上帝有很好的關係。在這個關係中,上帝的預備和物質上的福祉是重要的,但卻是一件有限的東西。

“你幼年的恩愛,婚姻的愛情,你怎樣在曠野,在未曾耕種之地跟隨我,我都記得。那時,以色列歸耶和華爲聖,作爲土產初熟的果子”(耶2:2-3)。

耶利米環顧四周,發現人們毫無節制地追求經濟收益。他們所關心的只是賺錢。貪孌已經取代了對上帝的愛。“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一味地貪孌。從先知到祭司,都行事虛慌”(耶8:10)。耶利米所指責的是所有人,無人可置身事外。[7] 這位先知無論對於窮人還是對於富人,無論對於小人物,還是大人物都一視同仁。我們見他“在耶路撒冷的街上跑來跑去,要看看“有一人行公義,求誠實沒有”(耶5:1)。首先他問窮人,他發現他們都是硬心腸的(耶5:4)。耶利米隨後去問富人,“哪知,這些人齊心將軛折斷,掙開繩索”(耶5:5)。

正如瓦爾特•布魯格曼所說的那樣:“所有人都該爲他們無原則地發展經濟受到起訴,尤其是宗教界的頭目……這個羣體已然喪失了可以衡量他們豪奪巧取之貪婪的每一樣規矩。”[8] 百姓的心傾向於發家致富,他們因而不再敬畏上帝,也不再愛人如己。無論是富人(比如君王,耶22:17),還是窮人行此等貪孌的行徑,都會引起上帝的震怒。

公共利益

上帝的心意是要我們爲公共利益生活和工作。[9] 耶利米批評猶大人,因爲他們沒能看顧那些無法在經濟上給他們回報的人,包括孤兒和窮人(耶5:28)、外人、寡婦、和無辜的人(耶7:6)。他指責他們違反了具體的法律規條,比如偷竊、殺人、姦淫、起假誓、拜假神(耶7:9),此外,他又做出了上述指責。耶利米是針對一些具體的個人做出這些指責的(“在我民中有惡人”,耶5:26),也是針對所有人(“一切猶大人,耶7:2),以及商界大腕(富人,耶5:27),還有政界要員(審判官,耶5:28),針對猶大的城邑(耶4:16-18,11:12,26:2等處),乃至整個國家(“這惡民”,耶13:10)。社會的各個要素,無論是人還是機構,都違反了上帝的聖約。

耶利米堅持說,工作及其產品是爲着公共利益而服務的,這是商業倫理和個人動機的重要基礎。一個行爲是否對公共利益有所貢獻,與該行爲是否合法同樣重要。某商業行爲或許合法,但卻對公共利益有傷害,這樣的行爲在上帝的賬簿上卻是不合法的。譬如,從原材料到部件、從部件到組裝成成品、再到分銷系統、最後到消費者的手裏,大多數公司都是這個供應鏈當中的一部分。在供應鏈中,有可能有某個環節獲得了掌控其它環節的權力,擠壓它們的利潤空間,並進而攫取了一切利潤。就算是他是憑合法的途經這樣做的,他的做法對於整個行業和社區有好處嗎?從長遠來看,這種做法能維持下去嗎?還譬如,某公司的工會爲保護現有僱員的福利而剝奪新來僱員的福利,它這樣做或許是合法的。然而,這些福利若是所有僱員都需要的,工會這樣做是爲公共利益服務嗎?這些問題都頗爲複雜,我們在耶利米書中也找不到單一的答案。在這一點上,耶利米書的適用之處在於,猶大人以爲他們在很大程度上按律法生活,他們以爲自己也遵守了律法所規定的關於經濟/工作場所的規定。[10] 但在上帝看來,他們在工作場所和經濟活動中仍是不忠心的。他們遵循了律法的規定,卻失去了律法的精髓。耶利米說,這樣做最終使所有人都無法在上帝的土地上享受得到勞動成果。

就像猶大人一樣,我們有機會把我們從工作中得到的利益囤積起來,也有機會分享給別人。有些公司讓獎金和期權集中在高管的手裏。還有些公司把他們分派給所有的僱員。有些人蔘與了一點,就說工作的成就都該歸功於他。還有些人儘量如實地把成就歸功於同事。當然,這裏所涉及的問題很複雜,我們也不要倉促地評價別人。但我們仍然可以問我們自己一個問題。我處理金錢、權力、認可、獎勵的方式主要是讓我自己受益呢?還是讓我的同事、組織、乃至整個社會也受益?

同樣,不同的組織有的貪孌,有的追求公共利益。一家公司若利用壟斷優勢哄擡物價,或使用欺騙手段銷售其產品,那它就是以貪錢爲宗旨來運作的。一國的政府若爲了把自己的利益置於周邊國家的利益之上而行使權力,或爲了把領導人的利益置於百姓的利益之上而行使權力,那它就是以貪權爲宗旨來運作的。

耶利米是以更寬廣的視角來理解公共利益和它的對立面——貪孌的。貪婪並不限於違反某些具體的律法而得益的情況。貪孌也包括不顧別人的需要和處境而得的利益。依耶利米的說法,在他那個時代,無人不貪。今天又如何呢?

正直

“正直”這個詞的意思是,按照一套內外一致的倫理觀來生活。我們若在家裏、在工作中、在教會中、在社區裏都遵循同樣的倫理要求來生活,我們就是正直的。我們若在生活的不同領域遵循不同的倫理要求,我們就欠缺正直。

耶利米要控訴的是,依他所見,猶大百姓欠缺正直。他們似乎相信,他們可以在工作和日常生活中違反上帝的倫理規範,然後來到聖殿,做出聖潔的樣子,免得遭受他們行爲帶來的後果。

“你們偷盜、殺害、姦淫、起假誓、向巴力燒香、並隨從素不認識的別神,且來到這稱爲我名下的殿,在我面前敬拜;又說:我們可以自由了。你們這樣的舉動是要行那些可憎的事嗎?這稱爲我名下的殿在你們眼中豈可看爲賊窩嗎?我都看見了。這是耶和華說的”(耶7:9-11)。

耶利米呼召他們過正直的生活。否則,他們的虔誠對上帝來說毫無任何意義。上帝說:“我必將你們從我眼前趕出”(耶7:15)。只是因爲我們去聖殿,我們的心就符合上帝的心意了嗎?我們每天的所作所爲,包括我們在工作中的所作所爲就反映着我們和上帝的關係。

See, e.g., Jer 2:30-32, 3:25; 7:21-24; 11:7-8; 22:21.                                                                                                                       

Walter Brueggemann, A Commentary on Jeremiah: Exile & Homecoming (Grand Rapids, MI: Eerdmans, 1998), 72-73.

The Steering Committee of the Theology of Work Project was not of one mind about using the term “common good” to describe Jeremiah’s insistence that work and products of work should benefit people in society generally (or at least certain people in society) rather than only the workers or those holding power.

The majority favored using the term “common good” to describe Jeremiah’s point because its plain-English meaning seems to describe the situation accurately and succinctly. Moreover, the term is used in major English translations of the Bible, such as the NIV, NASB, RSV and NRSV; for example, in Nehemiah 2:18 and 1 Corinthians 12:7.

The minority did not favor using the term because it does not appear in any English translation of Jeremiah, nor is there any Hebrew term in Jeremiah that roughly corresponds to it. If the majority is correct that it describes Jeremiah’s point, it must be said the Jeremiah himself doesn’t describe it that way himself. Moreover, the term has acquired a specialized meaning in certain schools of philosophy, theology and politics that goes far beyond any plain-English meaning that might pertain in Jeremiah. Using the term can give the erroneous impression that such philosophical-theological-political schools of thought are taught, per se, by Jeremiah.

In accordance with the majority opinion, we have used the term in this article. However, we do not mean to take a particular political position or to read post-Jeremiah philosophy or theology into the text of Jeremiah. Rather, we use it simply to refer to Jeremiah’s proclamation that God intends each person’s work to contribute not only toward meeting their own needs, but toward meeting the needs of others as well.

In contrast to some of the other prophets (e.g., Ezekiel 45:9-12), Jeremiah does not suggest that merchants he came in contact with were using unjust weights and measures, which would have broken the Law as found in Leviticus 19:36.

相信上帝的供應 (耶利米書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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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從耶利米書5章看到,百姓並不承認是上帝爲他們預備了一切。百姓若不承認他們現有的一切好東西終究是來自上帝,他們又如何能信靠上帝將來會爲他們預備呢?清教徒神學家約翰•克頓說,我們在生活中所做的一切都要有信心作基礎,包括我們的工作和職業。

真正信上帝的基督徒……憑信心來從事他的職業。我信上帝的兒子,我不僅是憑着這個信心來過我的屬靈生活,也是憑這個信心過我的社會生活:每個人都要憑信心生活,無一例外。[12]

在耶利米的時代,猶大人再一次在根本問題上失敗了——他們欠缺信心。有時候,耶利米把這種情形描述成不“認識”主。“認識”這個詞表達的也是忠誠。[13] 有時候,他說他們不“聽”——不傾聽、不順服、不在乎上帝所說的話。[14] 還有些時候,他說他們欠缺“敬畏”。但所有這一切都是欠缺信心——對上帝的存在以及他的言行欠缺信心。這種欠缺擴散到他們的工作觀,致使他們公然違反上帝的律法,並且爲了私利盤剝別人。

在工作中,百姓在該對上帝忠心的地方卻依靠自己,結果也沒有找到享受、滿足和福分,這真是莫大的諷刺。耶利米寫道,上帝最後會處理他們的不忠心,並且“這惡族所剩下的民,在我所趕他們到的各處,寧可揀死不揀生”(耶8:3)。上帝設立律法,原是爲我們好,他賜律法給我們,是要我們專注於正確的目的。[15] 我們若因爲上帝的律法阻礙了我們以自己的方式來謀生而把它們拋在一邊,我們也就偏離了上帝的設計,不能成爲真正的自己。我們若只依靠自己的工作——尤其是當我們違反上帝的律法自行其是時——工作就不能達成其當有的結果。我們不承認上帝與世人同在。我們以爲自己比上帝更知道如何獲得我們想要的東西。我們於是按自己的方法來工作,而不是按上帝的方法。但我們的方法並不能生產出上帝要賜給我們的好東西。我們經歷到這種缺乏,就越來越急切地去做追求自我利益的事。我們抄近道,我們壓榨別人,我們把手上僅有的那一點點東西囤積起來。現在,我們不但不能領受上帝要賜給我們的東西,我們甚至不能爲我們自己或別人生產出任何有價值的東西。假如在我們社區或國家裏,別人也這樣做事,那我們要不了多久就會爲了搶奪那些越來越不能讓我們滿足的勞動成果而彼此爭鬥。我們遂與上帝爲我們設計的樣式背道而馳。至此,我們知道“你離棄耶和華你的上帝,不存敬畏我的心,乃爲惡事,爲苦事,這是主萬軍之耶和華說的”(耶2:19)。

在耶利米書8至16章,百姓棄絕上帝、對他的預備失去信心、並因而彼此壓榨,是每隔一段就要反覆出現的主題。“他們因行詭詐不肯認識我,這是耶和華說的”(耶9:6)。因此,他們的財富銷蝕殆盡,“人也聽不見牲畜鳴叫。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野獸都已逃去”(耶9:10)。結果,他們就彼此欺騙,企圖以此來彌補損失。“他們各人都愚弄鄰舍,不說真話。……欺凌加上欺凌,詭詐加上詭詐”(耶9:5-6)。

Quoted in Leland Ryken, Worldly Saints: The Puritans as They Really Were (Grand Rapids, MI: Zondervan, 1986), 26.

E.g., Jer. 2:8; 4:22; 5:4-5; 8:7, 9; 3:6; 22:16. “When Jeremiah talks…about the knowledge of Yahweh, he is talking about compliance with covenantal stipulations,” in Jack R. Lundbom, “Jeremiah, Book of,” in Anchor Bible Dictionary, ed. D. N. Freedman (New York: Doubleday, 1992), 718b. See Herbert B. Huffmon, “The Treaty Background of Yada’,” Bulletin of the American Schools of Oriental Research 181 (1966), 31-37.

E.g., Jer. 7:23-28; 11:7-8; 32:23; 40:3; 43:3, 7; 44:23.

Thomas Aquinas noted: “Now the extrinsic principle inclining to evil is the devil….But the extrinsic principle moving to good is God, who both instructs us by means of His law, and assists us by His grace….Now the first principle in practical matters…is the last end: and the last end of human life is bliss or happiness….Consequently the law must regard principally the relationship to happiness” (Summa Theologica Ia IIae, q.90, pro. and a.2.co.

在平衡的生活裏工作(耶利米書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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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也談到了工作和休息的節奏。耶利米像以往一樣從上帝的自我啟示說起。在這件事上,他談到安息日的安息。

到第七日,上帝造物的工已經完畢,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創2:2)

當記念安息日,守爲聖日。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上帝當守的安息日。(出20:8-10)

然而,耶利米卻遇到不肯尊崇安息日的百姓。

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要謹慎,不要在安息日擔什麼擔子,進入耶路撒冷的各門。也不要在安息日從家中擔出擔子去,無論何工都不可做,只要以安息日爲聖日,正如我所吩咐你們列祖的。他們卻不聽從,不側耳而聽,竟硬着頸項不聽,不受教訓(耶17:21-23)。

在17章稍前的地方,上帝曾藉着耶利米說: “倚靠人血肉的膀臂,心中離棄耶和華的,那人有禍了。因他必像沙漠的杜鬆,不見福樂來到。卻要住曠野乾旱之地,無人居住的鹼地。倚靠耶和華、以耶和華爲可靠的,那人有福了!他必像樹栽於水旁,在河邊紮根。炎熱來到,並不懼怕,葉子仍必青翠,在乾旱之地毫無掛慮,並且結果不止”(耶17:5-8)。

本質上來說,耶利米在重複對上帝的預備要有信心這個要點,只不過在這裏以安息日爲佐證而已。我們在上文有關8-16章的內容中也討論過這個要點。我們若對上帝沒有信心,轉而倚靠我們自己,我們就會以爲,我們根本沒有時間休息,也擔負不起休息帶來的損失。我們若要在職業上、在家裏、在業餘時間成功,就會有太多工作要做;爲了完成這些工作,我們不惜犯安息日。然而,依耶利米的說法,我們若靠我們自己,我們若把我們“血肉的膀臂”當我們的力量,我們就會一週七天、一天二十四小時地努力工作,我們就會進入“沙漠”。我們就會“不見福樂來到。”對比之下,我們若信靠主,我們就會“結果不止”。我們需要在工作和休息之間有一個平衡,忽視這個平衡最終會遏止生產力。

通過工作祝福更廣泛的社會(耶利米書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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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耶利米書29章,先知提請人們注意,上帝的心意是要讓他百姓的工作不僅祝福到以色列百姓,而是祝福到他們周圍的社區,併爲他們服務。

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對一切被擄去的(就是我使他們從耶路撒冷被擄到巴比倫的人)如此說:你們要蓋造房屋,住在其中;栽種田園,吃其中所產的;娶妻生兒女,……在那裏生養眾多,不致減少。我所使你們被擄到的那城,你們要爲那城求平安,爲那城禱告耶和華;因爲那城得平安,你們也隨着得平安。(耶29:4-7)

這個主題在前面的章節中已經出現了,就在上帝的吩咐中。他曾吩咐百姓不要欺壓住在猶大境內的外地人(耶7:6,22:3)。而且這也是耶利米一直呼喚猶大注意的聖約之一部分。“亞伯拉罕必要成爲強大的國;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他得福”(創世記18:18)。然而,流亡的假先知卻向被擄的猶太人保證說,上帝所寵愛的總是以色列,她的鄰國都不在被寵愛之列。巴比倫會陷落,耶路撒冷會得救,百姓不久會回到故土。而耶利米卻向百姓宣講上帝的真道:你們要在巴比倫寄居七十年,試圖以此來抗擊假先知的假宣言。(耶29:10). [14]

巴比倫會是這一代猶大人的唯一家園。上帝呼召百姓在那片土地上勤奮耕耘: “蓋造房屋……栽種田園,吃其中所產的。”上帝原是要猶太人在那裏繁盛起來,成爲上帝的子民,儘管那是他們受懲罰並悔改的地方。此外,猶太人的繁榮也和巴比倫的繁榮聯繫起來。“你們要爲那城求平安,……因爲那城得平安,你們也隨着得平安”(耶29:7)。耶利米在兩千六百年前提出的這個公民當盡責的呼籲,今天仍然有效。我們蒙召工作,是爲整個社區的繁榮,而不單單是爲我們自己的有限利益。我們就像耶利米時代的猶太人一樣,離完美還很遠。我們甚至會爲我們腐敗和欠缺信心而受苦。然而,我們蒙召,我們得到裝備,是要成爲我們生活和工作的社區之祝福。

上帝呼召他的百姓,讓他們使用各種工作技能來服侍周圍的社區。“我所使你們被擄到的那城,你們要爲那城求平安”(耶29:7)。也許有人主張說,這段話並不能證明上帝真的關心巴比倫人。他只不過是知道,以色列人是被擄之人;擄掠他們的人若不繁榮,被擄之人也不能繁榮。然而我們已經看到,關心上帝的百姓之外的人,也是聖約固有的要素。它也出現在耶利米的早期教導當中。在耶利米書29章,蓋造房屋之人、園丁、農夫和做各樣工作的工人都是明確蒙呼召之人,爲要讓整個社會得到好處。上帝的預備太豐富了,哪怕他的百姓家園被毀、家人被趕出去、土地被沒收、權利被侵犯、和平生活被打破,他們仍有足夠的財富,再度起家,並且祝福別人。但他們必須信靠上帝;因此,耶利米在29:7中告誡百姓要禱告。參照耶利米書29章的內容,我們很難把新約中哥林多前書12 – 14章以及其它論及屬靈恩賜的章節,解讀成只適用於教會或基督徒。上帝呼召並裝備他的百姓來爲整個世界服務。

Note that this often-quoted verse is about a people in exile because of their sin; the future and hope promised will not come until the seventy years of exile have purged the survivors of the sin that took them there. It is only at the end of the seventy years that the people will be ready to seek God: “When you search for  me, you will find me; if you seek me with all your heart, I will let you find me, says the Lord...and I will bring you back to the place from which I sent you into exile” (29:13-14).

上帝無所不在(耶利米書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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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沒什麼可大驚小怪的,因爲“地和其中所充滿的,世界和住在其間的,都屬耶和華”(詩24:1)。上帝的同在並不僅僅限於耶路撒冷或猶大,就是在仇敵的帝都也有上帝的同在。因爲無論我們在哪裏,上帝都與我們同在,所以無論我們在哪裏,我們都可成爲別人的祝福。在巴比倫的心臟,上帝的百姓蒙召在他的同在裏工作。我們今天大概理解不了,當時被擄到巴比倫的猶太人身處這種光景該是何等震驚。他們直到那時都一直以爲,只有在耶路撒冷的聖殿裏,上帝才完全臨在。而今,他們遠離耶路撒冷,沒有聖殿,卻有人來告訴他們活在上帝的同在裏。

如今在工作崗位上的許多基督徒都熟悉這種被擄的感覺。我們習慣於在教會中、在他的跟隨者中間尋找上帝的同在。然而在工作場所,我們的同事既有信徒,也有非信徒。我們也許並不期待上帝在那裏與我們同在。這也並不意味着這些機構就一定不符合倫理或敵視基督徒,而只是說它們的工作日程與有上帝同在時的工作日程不同而已。然而不論如何,上帝是與他們同在的,而且總是在那裏向認識他的人啟示他自己。住在那地:栽種園子,吃其中所產的。工作,把工資帶回家。上帝在那裏與你同在。[15]

Even today many Christians cannot imagine that God is both near and far. As finite human beings limited to time and space, we think of God in terms of distance from us. It is difficult for many to believe that God is really near.

給所有民族的福分(耶利米書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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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章擴展了我們的觀念,讓我們注意到更爲廣泛的公共利益。爲巴比倫禱告,因爲上帝要讓以色列成爲全人類的祝福,而不單單是他們自己的祝福: “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12:3)。此時他們正一敗塗地,卻正是他們蒙召給別人帶來祝福的時候,哪怕是祝福他們的仇敵。這個祝福包括物質上的豐饒,耶29:7已清楚表明了這一點。在1 – 25章,上帝因猶大沒有信心而不把平安和繁榮賜給他們。然而到了29章,上帝想要用平安和繁榮來賜福給巴比倫,儘管巴比倫人對猶大的上帝根本沒有信心,真令人難以理解!這是爲什麼呢?因爲以色列的終極命運就是成爲萬國的祝福。

這個真理馬上讓人懷疑起只爲基督徒特別得好處而設計的任何體系。基督徒蒙召在市場上做有效的競爭,這也是我們見證的一部分。我們不能運營低劣的業務。我們自己做事不力,就不能期待上帝祝福我們。我們這些基督徒若要成爲這世界的祝福,就需要在公平競爭的領域以優異的水平競爭。任何貿易組織、選供貨商時看關係、招工時不公平、稅務和監管有特權現象,諸如此類的系統如果只是爲基督徒得好處,那對整個城市來說就不是祝福。在十九世紀中期,愛爾蘭曾有過饑荒,當時有許多聖公會教會只給那些改信更正教的羅馬天主教徒發放食物。這種做法造成的憎惡情緒一直到一百五十年後的今天仍在,這還只是基督教的一派對另一派做出的假公濟私行爲。想象一下,若有基督徒歧視非基督徒,那該會帶來多大傷害啊!然而,從古至今,這種行徑在歷史上比比皆是。

基督徒憑着對上帝的忠心所做的工作是要爲所有人帶來益處——先是那些還不是上帝兒女的人,漸而通過他們擴展到上帝的百姓本身。這或許是耶利米書中最爲深奧的經濟學原則,即爲別人得益處而工作,是爲自己得益處而工作的唯一可靠的途徑。成功的公司領導都明白,他們若優先考慮顧客的需要,他們的產品開發、市場營銷和顧客支持就會更有效。這確乎是一切做工的人都能認可的最好的行事原則,無論是不是跟隨基督的人。

恢復工作的美善(耶利米書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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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年之久,耶利米預言耶路撒冷即將被毀(來自記載於2至28章中的上帝對猶大的控告)。[15] 隨後,在30-33章裏,先知開始盼望上帝的國度得到復興。他把這復興描述成沒有罪的污染,只有工作的喜樂。

以色列的民(原文是處女)哪,我要再建立你,你就被建立;[16] 你必再以擊鼓爲美,與歡樂的人一同跳舞而出;又必在撒瑪利亞的山上栽種葡萄園,栽種的人要享用所結的果子。日子必到,以法蓮山上守望的人必歡呼說:起來吧!我們可以上錫安,到耶和華我們的上帝哪裏去。[17](耶31:4-6)

我們在這裏看到,耶利米預言的整體構架是罪、然後被擄、然乎復興。猶大的復興還遠着呢,[18] 

可此時先知就在29:11裏,爲那應許給被擄之人的希望給出了一個理由。在恢復的世界裏,百姓仍能工作,只不過他們從前的工作沒有收益,而如今他們會享用工作的果實。復興後的百姓會把他們的工作、娛樂、宴會和敬拜連爲一體。栽種、收割、奏樂、舞蹈、和享受土產的圖景,描繪了因着對上帝忠心而工作的那種愉快。

向上帝忠心不是枝節問題,而是享受工作和工作成果的核心之所在。耶31:31-34和32:37-41所描述的“新約”,又重申了忠心的重要。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不像我拉着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我雖作他們的丈夫,他們卻背了我的約。這是耶和華說的。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耶和華,因爲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 耶31:31-34)

在此我們一下子就看到一個復興的世界。在其中,上帝的子民從內心裏忠於主的律法,享受他們一直應當享受的工作。百姓得到復興,復歸到他們一直該有的樣式。他們在生命的方方面面都經歷到上帝的同在,並因而爲着公共利益而工作。“在那重建的社區裏,工作和敬拜是結成一體的。”羅伯特•卡羅爾曾如是評說道。[19] 我們不要期望現在就完全進入這種光景,因爲我們畢竟生活在有罪的世界裏。但我們現在就可瞥見那種光景的美好。

The prophet attacked “the false pen of the scribes” (Jer. 8:8), the greed and deceit, saying “‘peace, peace’, when there is no peace” (Jer. 8:10-11). He noted that Judah’s gods were as many as Judah’s towns (Jer. 11:13). In 20:3-6, he prophesied the Babylonian exile after being beaten and put in stocks in Jerusalem; chapter 21 is a clear prophecy of coming destruction with one last chance to do justice and deliver the oppressed (Jer. 21:12). In chapter 25, the refrain is that “the work of their hands” is evil, and God will use evil people [Babylon] as a sword against evil people throughout the earth (showing the destruction of all evil nations). All the while Jeremiah begged people not to listen to lying prophecies (Jer. 27), Hananiah predicted that Babylon would return the exiles and all the loot within two years.

The naming here (“virgin Israel”) is a statement of renewal. Contrast it with Jer. 2:23-25, 33; 3:1-5, etc.

Or Jer. 32:15: “Houses and fields and vineyards shall again be bought in this land” (cp. Jer. 32:43-44, 33:12).

This oracle is tied to the cultic celebration and worship of God (Jer. 31:6), which at this point in the book is a vital issue because the people had been thrust out of the house of God and failed in their worship (cf. Jer. 11:15). For the false approach to worship, see esp. Jer. 7:1-15.  Jeremiah 31:4-6 is not intended as a catalog of good kinds of work, but it is worth noting that music-making and dancing are affirmed and honored.

Robert P. Carroll, Jeremiah, Old Testament Library (London: SCM Press, 1986), 590.

奴隸得釋放(耶利米書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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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耶利米書中,上帝最後給出的幾個新命令之一,就是擯棄奴隸制。根據摩西律法的要求,希伯來人要在本族人的奴隸服侍滿六年以後給他自由(出21:2-4,申15:12)。成人可以賣自己爲奴六年,父母也可賣子女爲奴六年。滿六年後,就必須給他們自由(利25:39-46)。理論上來講,這是比現代人所知道的農奴制和奴役制度更爲人道的體系。然而,這個體系也被人濫用:他們全然不顧及六年期滿該給奴隸自由的要求,或者六年期滿,再讓奴隸服侍六年,第二個六年期滿,再讓他服侍六年,這樣下去,就是讓奴隸終生服侍他。

耶利米書34:9頗爲引人注目,因爲它呼籲馬上釋放所有希伯來人的奴隸,無論他們已經爲奴多長時間了。更爲特別的是,它居然說“誰也不可使他的一個猶大弟兄作奴僕……誰也不再叫他們做奴僕”(耶34:9-10)。換句話說,這是在廢除奴隸制,至少是在猶太人和猶太人的奴隸中間廢除奴隸制。這是意在永久廢除奴隸制呢,還是對兵臨城下即將被擄的極端境遇做出的反應?我們不得而知。無論如何,這個廢除令沒有推行多長時間,奴隸主不久又開始奴役他們原來的奴隸了。釋放奴隸帶來了驚人的經濟增長——亦或者,它若發生作用,就會是這樣。

從一開始,上帝就在猶太人中禁止違逆人的意願讓人終生爲奴,因爲“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耶和華你上帝……將你從那裏領出來”(申15:15)。上帝若用他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將這百姓從爲奴之地解救出來,他又如何能容忍他們再次被奴役,哪怕是被同族的人奴役?然而在耶利米書34章,上帝又加上了一個新的元素。“各人向弟兄鄰舍宣告自由”(耶34:17)。也就是說,奴隸也是人,因爲這裏把他們說成是“弟兄鄰舍”。這就要求“你們”給他們自由。他們配得自由,因爲他們是——或應該是——社區裏爲人所愛的成員。這是超越宗教或種族分別的,因爲信不同宗教、來自不同種族的人彼此間能夠成爲朋友和鄰舍。這與某個特別的國家——上帝從埃及救回的以色列——的後裔無甚關係。奴隸應該得自由,只是因爲他們和他們的主子以及他們周圍社區裏的別人一樣也是人。

這個基本原則如今仍適用。如今,成百上千萬的人仍在被無情的奴役着,他們需要得自由,僅僅是因爲他們也是人。此外, 所有 工人——不只是那些被奴役的工人——都應該被當作“鄰舍和朋友”來對待。我們要用這個原則來強烈反對奴隸制本身,也同樣強烈反對非人道的工作環境、侵犯工人人權、歧視、性侵以及其它小弊端。任何我們不會讓自己鄰舍屈服的行爲、不會容忍親密朋友遭受的對待,都是我們不該容忍自己的公司、組織、社區乃至社會對待他人的做法。基督徒在一定程度上塑造工作場所的氛圍,在這一點上,我們和耶利米時代的百姓有着同樣的使命。

在工作中站穩立場(耶利米書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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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書剩下的這部分記載了耶利米作爲先知所受的患難(35-45章),論及列國的話(46-51章),敘述了耶路撒冷陷落的歷史(52章)。這之中有一段以伯米勒的故事,裏面蘊含關乎工作的信息頗爲引人注目。這段故事很簡單:巴比倫大軍已然兵臨城下,耶路撒冷被圍困,此時耶利米向百姓講道。他講道的信息是,城池會陷落,只有出城門向巴比倫人投降的人才得以存活。猶大的官長認爲這篇講道不合時宜。他們得到王的許可後,就把耶利米丟進地牢中,他們推想,耶利米不是在敵軍圍城期間餓死,就是在一場大雨中淹死(耶38:1-6)。

接下來發生的事頗爲令人吃驚。有一位外來人名叫以伯米勒,他在王宮中當差。他聽說了有人把耶利米放在地牢中。(那時王坐在便亞憫門口),以伯米勒就從王宮裏出來,對王說:“主我的王啊,這些人向先知耶利米一味的行惡,將他下在牢獄中。他在那裏必因飢餓而死,因爲城中再沒有糧食。”王就吩咐以伯米勒說:“你從這裏帶領三個人,趁着先知耶利米未死以前將他從牢獄裏提上來”(耶38:7-10)。

王改變了心意,很可能是因爲王覺得這事無所謂。(當然上帝可以使用王的無所謂心態,也可能使用他的積極心態。)在這件事上,是這位無名的外邦人奴僕(以伯米勒只不過就是“王的奴僕”的意思)忠心地站出來進言。[20] 他身爲外來的外邦人,自然是易受傷害的工人,但他因着忠於上帝而在工作場所向不公正吹響了哨音。結果,有一個生命獲救了。車輪中的齒輪雖無名,可卻是關乎人生死的部件。

以伯米勒爲了這位先知的生命所做的也成了耶利米的信息之例證。在工作場所,對上帝忠心要比其它一切考量都重要。以伯米勒事先無從知道王是否會按公義行事,也不知道不按宮中指揮次序擅自行動是否會限制他的職業(甚至會因此喪命,也未可知——看看耶利米的處境就知道時局有多麼危險了)。他似乎堅信,無論王作何迴應,信靠上帝都會爲他提供機會。上帝於是稱讚了以伯米勒。“我定要搭救你;……因你倚靠我。這是耶和華說的”(耶39:18)

“Ebed-melech is a rare man of character in a book filled with evil people and evil behavior. It is ironic that the one man whom we are told trusted God is not an Israelite, but an Ethiopian.” Tom Parker, “Ebed-Melech as Exemplar,” in Uprooting and Planting: Essays on Jeremiah for Leslie Allen, ed. John Goldingay (NY/London: T&T Clark, 2007), 258.

耶利米的詩作:哀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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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沒有內證來證明耶利米是哀歌的作者。然而,拉比的傳統、耶利米書和哀歌的主題相似、哀歌的目擊者基調都讓人認爲這五首哀歌極有可能是耶利米所寫。[21] 猶大及其都城耶路撒冷,已然全部被毀。巴比倫人在圍困耶路撒冷兩年後佔領了全城、拆毀了城牆、毀掉了上帝的聖殿,擄掠了其中的寶物,隨後把身強力壯的市民擄到巴比倫。巴比倫人撤軍後,倖存者所剩無幾。而耶利米就是倖存者之一。耶路撒冷滿目瘡痍,他周圍是一些在饑荒中苟延殘喘的人,目睹孩子被餓死,而假先知則繼續誤導百姓,使他們不能明白上帝的旨意。哀歌一書描繪了城市的荒蕪和百姓的絕望,同時用濃重的筆墨強調了城市荒蕪的原因。

我們在此看到這位詩人還在寫詩。在五首結構嚴謹的詩章中,他用了發生在城中的震懾人心的殘殺場面,來描繪上帝是如何允許自己的子民因大罪而受懲罰的。他的悲傷是深刻的,儘管如此,這位藝術家用受控的詩體來描繪他那極度的悲傷。這是讓藝術服務於情感。對“工作”的討論通常不涉及藝術家的工作,但這些詩章讓我們不得不承認,藝術在表達人類經歷中的高山低谷時所具有的力度。

藝術家在絕望中也潛入了一個希望的音符,把未來鎖定在上帝的良善中:

我想起這事,心裏就有指望:我們不至消滅,是出於耶和華諸般的慈愛;是因他的憐憫,不知斷絕。每早晨這都是新的;你的誠實極其廣大。

我心裏說:“耶和華是我的分;因此我要仰望他。”凡等候耶和華,心裏尋求他的,耶和華必施恩給他。(哀3:21-25)

因爲主必不永遠丟棄人。主雖使人憂愁,還要照他諸般的慈愛發憐憫。因他並不甘心使人受苦,使人憂愁(哀3:31-33)。

活人因自己的罪受罰,爲何發怨言呢?我們當深深考察自己的行爲,再歸向耶和華。我們當誠心向天上的上帝舉手禱告(哀3:39-41)。

耶路撒冷被毀,無辜者與有罪者一同受苦。孩子忍飢挨餓,像耶利米這樣忠信的先知也要忍受悲苦,而這悲苦原本是量給那些因自己的罪給城市帶來末日的罪人的。在墮落的世界中,這也是生命的現實。公司若因決策失誤、重大疏忽、公然違法運營而倒閉,造成災難的那些人會失業,而無辜之人也和他們一起失業。同時,也要知道,對於工作場所的基督徒而言,此生的不公正不會存續到永遠。上帝作王,他的慈愛永遠長存(詩136)。在罪惡的系統中和不講原則之人的手下做事,並不容易仍持定這個神聖的現實。然而哀歌告訴我們說:“主必不永遠丟棄人。”我們信永活的上帝,他向我們的信實永不止息。我們就是憑着這個信心前行。

The construction of these five poems of lament is intricate. Hebrew poetry structurally depends on meter and parallelism rather than on rhyme. Note that chapters 1, 2, 4 and 5 each have 22 verses and, except for chapter 5, they are acrostic: verses begin in order with the 22 letters of the Hebrew alphabet. Chapter 3 is a kind of triple-acrostic with 66 verses instead of 22 (so that vv 1-3 begins with aleph, vv 4-6 begin with beth, e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