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國的衝突:羣體與政治掮客(使徒行傳13-19)
我們要依照使徒行傳所衍生出來,四個主要與工作神學相關的主題,來探討這一段落。首先,我們會研究一段和見證呼召相關的經文。再來,要討論基督徒羣體怎麼實踐領導和決策的權力。接着,我們要考察聖靈引導的羣體,如何在更廣大的文化圈中施展大能。第四,我們要看到跟隨基督,是否必須放棄某些職業和社會責任的問題。最後,我們要談談保羅自己是如何邊織搭帳篷、邊進行他宣教旅程的。
羣體處境中的呼召(使徒行傳13:1-3)
回到目錄 回到目錄使徒行傳13:1-3告訴我們在安提阿教會發生的一些事情。這個羣體以多種族羣、委身爲神國作見證著稱。[16] 我們已經看過路加怎麼描述工作——特別是權力與資源的運用——作爲見證的方式。[17] 在使徒行傳6:1-7中,我們看到,這些原則適用於我們很自然就聯想到的事奉(像是宣教),但同樣適用於我們可能叫做工作的(像是飲食款待)職業。所有的職業都可以爲神國見證,特別是運用在追求公平與公義的時候。
使徒行傳13:1-3告訴我們,基督徒羣體在作見證的時候,是如何一心尋求聖靈帶領的。保羅和巴拿巴受差遣出去作工,擔任旅行傳道、醫治病人。 這個故事最引人注目之處在於,這是教會同心做出的決定。比起單獨一個人來說,基督徒羣體更能鑑別神對個別成員的呼召。大體上說,現在基督徒羣體應該與年輕人及其家人一道尋求類似問題的答案:「你長大之後想要做什麼?」「在你畢業之後要做什麼?」「神呼召你做什麼?」因此,基督徒羣體現在的職業辨識水平需要大大提高。同時,他們也需要更嚴肅地瞭解教會工作之外的事情,知道如何服務更廣闊的世界。那種對年輕人的職業生涯的權威式指引,是不夠的。只有當教會能夠幫助年輕人,比其它管道更有效地幫助他們選擇職業時,他們纔會更注意這個羣體要說些什麼話。
做好這一點,是極爲美好的見證。首先,所有宗教傳統的年輕人——毫無例外——都爲了擇業而深深的困撓。想象一下,如果基督徒羣體可以真正幫助年輕人減輕重擔、改善結果,會得到什麼效果。第二,絕大多數的基督徒都在教會之外的機構工作。想象一下,如果我們所有人工作的時候,都成爲基督徒服事世界的管道,改善我們所共事的數十億世人的生活,世界將會變得如何。基督的名字能得到多麼大的彰顯呀?
教會對職業的辨識,持續貫串整卷使徒行傳;在這之後,保羅與這羣體的許多宣教夥伴同行:巴拿巴、提摩太、西拉、百基拉、...等等。其次,從路加的記載可知,即使教會分擔了選擇職業的責任,也不能消除人類罪性帶來的緊張關係。保羅和巴拿巴對是否要帶約翰馬可(他在之前的行動中離開了團隊)上路,有嚴重的爭執,結果分道揚鑣(徒15:36-40)。
Ben Witherington, III, The Acts of the Apostles: A Socio-Rhetorical Commentary,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98), 392.
It is worth noting, once again, that the proper function of the community—marked particularly by generosity, economic justice, and God-and-other-centered love—regularly results in the growth of the kingdom (Acts 2:47; 6:7; 9:31; etc.).
基督徒羣體中的領導與決策(使徒行傳15)
回到目錄 回到目錄在這個基督徒羣體中對社羣關係進行大幅調整的案例,是和外邦人是否要遵守猶太人的律法和習俗有關的嚴重爭議。在羅馬階級分明 的社會組織權責架構下,統治階層可能在聽取各方意見之後,獨裁地規定下層人民遵行的決策結果。但是,在這個基督徒羣體中,重要的事情都是在同心接受聖靈的引導下,全體一起決定。
事實上,這個爭端發生於11章。彼得經歷了一樁出乎意料、從神而來的啟示,神要賜外邦人「悔改得生命」(徒11:18),但並不事先要求他們歸化爲猶太人。但是當他帶着幾位未受割禮的外邦人,回到耶路撒冷時,一些基督徒抱怨他違反了猶太人的律法(徒11:1-2)。受到這樣的挑戰,彼得並未發怒,也沒有賣弄他是耶穌使徒的領導地位、或是貶損他們的意見、抨擊他們的動機。相反的,他告訴他們得出這個結論的過程,還有他是怎麼看出神有旨意在這當中:「上帝既然給他們恩賜,像在我們信主耶穌基督的時候給了我們一樣;我是誰,能攔阻上帝呢?」(徒11:17)。特別注意,他並沒有表現自己是特別有智慧、道德特別高尚,而是一個也差一點犯下大錯,但是讓神糾正了的人。
然後他就讓質疑他的人自己決定如何響應。聽過彼得的經歷之後,他們沒有選擇自我防衛,沒有把雅各布(主耶穌胞弟 、耶路撒冷地方教會的領袖)的名字搬出來挑戰彼得的權柄, 也沒有指控彼得越權了。相反的,他們也尋求讓神在其中掌權做主 ,得到跟彼得一樣的結論。一開始的衝突,後來以團契、讚美結束。「眾人聽見這話,就不言語了,只歸榮耀與上帝」(徒11:18)。我們不能寄望每一個爭端都能圓滿解決,但是我們可以看出,當人明白、尋求神在每一個人身上的恩典時,就會有生出各式各樣的盼望、彼此造就。
之後,彼得和之前與他有衝突的人和諧的分開、離開耶路撒冷。但是,在猶大地區仍有一些人教導說外邦人必需先歸信猶太教, 他們說:「你們若不按摩西的規條受割禮,不能得救」(徒15:1)。那時保羅和巴拿巴正在安提阿。和彼得同樣的,他們也見識了外邦人不需要歸信猶太教,也能領受神的恩典。經文告訴我們說這次分裂非常嚴重,但是若基督徒共同體一起尋求智慧,終究可以達成共識。「保羅、巴拿巴與他們大大地紛爭辯論; 眾門徒就定規,叫保羅、巴拿巴和本會中幾個人,爲所辯論的,上耶路撒冷去見使徒和長老」(徒15:2)。
到了耶路撒冷,教會、使徒和長老,都來接待他們(徒15:4)。有些看法不一樣、主張外邦人應該要先歸信猶太教的,也都在那裏(徒15:5)。他們決定聚會商議這事,處理這樁激烈的爭議(徒15:6)。當時也在耶路撒冷使徒之中的彼得,複述了神如何向他顯明祂對外邦人的恩典、不需要歸信猶太(徒15:7)。保羅和巴拿巴也述說了他們類似的經歷,焦點同樣是在神做了什麼 ,而不是誇口他們有什麼過人的智慧、權柄(徒15:12)。大會非常重視他們所說的。然後,大家參酌有關聖經經文,仔細考慮了每一個人所說的(徒15:15-17)。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雅各布,提出一個解決方案 :「所以據我的意見,不可難爲那歸服上帝的外邦人;只要寫信,吩咐他們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並勒死的牲畜和血」(徒15:19-20)。
如果雅各布像羅馬帝國權責架構一樣行使他的權柄,那他說完剛剛這些話之後,一切都應該就結束了。光是他的地位、職務就足以判定這個議題。但是這並不是基督徒羣體達成決議的方式。這個羣體接受他的決議,但卻視其爲一種共識、而非命令。不只雅各布,而是所有的領袖,事實上,更是整個教會,都對這個決定表達了看法。「那時,使徒和長老並全教會定意...」(徒15:22)。後來他們傳話給外邦教會關於他們的決議:「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徒15:28a),乃是以全體的名義,而非像權責架構那樣以雅各布的名而發佈。「所以,我們同心定意,揀選幾個人,差他們...往你們那裏去」(徒15:25)。他們不強調個人的權柄,而是單單盡力順服聖靈。 「因爲聖靈和我們定意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徒15:28a)。這些話似乎 很客氣的表達了他們的決議, 強調 他們已經棄絕了羅馬權責體系所屬的權力、特權、地位觀念。
結束本段之前,還要強調一個重點。耶路撒冷的領袖特別尊重宣教士(彼得、保羅、巴拿巴)的經驗——他們遠離母堂獨立工作,面對具體情況需要作出實際的決策。耶路撒冷的領導者非常尊重他們的經驗和判斷。他們認真溝通了指引決策的原則(徒15:19-21),但是授權實際採取行動的人具體決策,然後再認可彼得、保羅、巴拿巴在工場所下的決定。這一點與羅馬權責系統將能力、權柄集於主官手中,完全不同。
二十世紀後半,普及組織的使命、原則、價值觀等知識,同時下放決策和行動權,其好處已經在商業、軍事、教育、非營利、政府機關都廣爲人知。幾乎各種組織的管理都受到影響、大幅轉變。對早期教會的領導者來說,因此帶來的人類創意、產能、服事能力的釋放並不稀奇,因爲早在使徒時代教會快速擴張時期,他們就經歷過同樣的急遽增長。
但是,面對現代經濟活動時,今天的教會並不是很清楚、全面運用上述的教訓。舉例來說,在發展中國家服事的基督徒常常抱怨自己遭到遠方發達國家的母會固執觀念的阻撓。善意的抵制、公平交易規約、還有其它施壓策略,常帶來與原意不同的結果。舉例來說,在孟加拉國致力於經濟開發宣教的宣教士,曾提到美國贊助組織抵制童工的不良結果。贊助組織要求他協助發展的一家公司,不能從僱用十六歲以下員工的工廠購買材料。他們有一個供貨商,由兩個十幾歲的兄弟構成。因爲這項新要求的緣故,這家公司只好停止買進這對兄弟所做的零件,結果造成他們倆的家庭沒有任何收入。後來他們的媽媽只好回去當妓女,結果讓這位母親、這對兄弟、整個家庭情況更糟。後來這名宣教士說:「我們需要美國本土教會協助的,是不帶有壓迫的團契關係」。「不得不服從這種善意的西方基督教命令,會讓我們傷害宣教國家的人。」[18]
Name of source withheld at his request due to security concerns. Notes taken by William Messenger at the Theology of Work Project conference, Hong Kong, July 29, 2010.
聖靈的羣體面對權勢威逼(使徒行傳16,19)
回到目錄 回到目錄在使徒行傳的後半段,保羅、他的夥伴,還有許多基督徒羣體,和一些把持地方經濟、社會勢力人士起了衝突。第一樁事件發生在彼西底的安提阿,在那裏猶太人挑唆「虔敬、尊貴的婦女和城內有名望的人」(徒13:50)逼迫保羅和巴拿巴,將他們趕出境外。後來在以哥念,保羅和巴拿巴受到「外邦人、猶太人和他們的官長」凌辱(徒14:5)。在腓立比,保羅和西拉因爲「擾亂」城市而遭下在監獄裏(徒16:19-24)。保羅和帖撒羅尼迦的地方官(徒17:6-9)、亞該亞的方伯(徒18:12),都有嚴重衝突。後來,他又和以弗所的銀匠工會起了爭執(徒19:23-41)。在保羅因爲擾亂耶路撒冷治安受審時,這些衝突達到高潮,相關記載佔了使徒行傳最後八章。
使徒行傳第2章裏,彼得已經宣告神的靈要降臨,因此,教會與地方勢力有所衝突,就不必覺得奇怪了。我們看到,聖靈降臨開始了神的新國度——雖然人無法明白這個奧祕。這會連帶威脅到這個舊世界的威權體系。我們看到聖靈在這個羣體中工作,形成一個以神恩賜爲主,十分不同於羅馬以權責爲主的經濟體系。基督徒羣體形成一種系統內的系統,信徒仍然生活在羅馬經濟系統之中 ,但是以不同的態度運用資源。跟這些地方領袖衝突,主要是因爲這些人都是羅馬權責經濟體系中主要的既得利益者。
在使徒行傳16:16-24和19:23-41中的衝突,都值得深入探討。在這些經文中,神國度的樣式,與羅馬世界的經濟現況,有極大的分歧。
與釋放腓立比女奴有關的衝突(使徒行傳16:16-24)
回到目錄第一個衝突發生在腓立比,保羅和巴拿巴在那裏遇到一個通靈的女子。[19] 在希羅世界中,這一類的通靈跟占卜、算命有關:「叫她主人們大得財利」(徒16:16)。這可能是獲取經濟利益最令人不齒的方式。不知道爲何保羅和西拉沒有早一點行動(徒16:18)。也許可能的原因,是保羅想要在糾正他們之前,先和她、還有她的主人有所聯繫。但是,最後保羅採取了行動,釋放了這個女子的靈,擋了她主人的財路。這些主人便拉着保羅和西拉去見市鎮首領、官長,說這些人騷擾城市安寧。
這件事有力的證實,耶穌在路加福音4中宣告的釋放,至少會與一項實際普遍存在的生意——奴隸的剝削——相沖突。靠剝削人力牟取經濟利益的事業,和基督福音嚴重衝突。(剝削人力的政府也是一樣糟糕。我們前面談過希律對待人民、甚至自己所屬軍兵如何殘暴,結果導致他慘死在主的天使手中。)保羅和西拉的使命不是要革命顛覆腐敗羅馬世界的經濟體系和政治現狀,但耶穌要將人從罪惡、死亡中釋放出來的大能,定然會打破這種剝削、奴役的捆綁。屬靈的釋放,一定會帶來經濟的影響。保羅跟西拉願意讓自己受羞辱、鞭打、下在監裏,爲的是要讓那些在性別、社經地位、年齡上弱勢而受到苦待的人,得到經濟上的釋放。
回看過去的兩千年,基督徒是否可以對違反基督教倫理、社會原則的產品、公司、產業、政府,妥協讓步、甚至還從中獲利?譴責毒品、賣淫這類非法勾當是容易的,但是還有很多傷害勞工、消費者、或是大多數民眾的合法產業,又應該要怎樣呢?哪些犧牲他們利益、讓少數人得利的法律漏洞、津貼、不公平的政府規定,又該如何對待呢?我們能察覺到自己從剝削他人而得到利益嗎?在全球化經濟系統中,追蹤經濟活動的狀況和結果,十分困難。這需要很好的洞察力,不過基督徒羣體並不是常常能夠嚴格地執行評價的標準。實際上,使徒行傳全書並沒有告訴我們衡量經濟活動的原則。不過本書確實談到經濟事務也是福音所關切的。保羅和西拉這兩位偉大的宣教士、信心的勇士之故事,給我們樹立了榜樣,知道基督徒蒙召要面對世上經濟活動的錯謬。
17和18章包含許多和工作有關的內容,但是爲了繼續討論從福音挑戰這世界體系而萌生的衝突,本文會接着討論19章21-41節發生的衝突事件,再回到17, 18章,最後再討論19章其它部分。
See John R. Levison, Filled with the Spirit (Grand Rapids: Eerdmans, 2009), 318-320, for a description of this type of spirit in Greco-Roman perceptions.
與以弗所地方敗壞商業的衝突(使徒行傳19:21-41)
回到目錄爲了討論第二樁衝突事件,下面不會照着經文的順序(暫時跳過使徒行傳19:17-20)。這事發生在以弗所——亞底米神廟所在地。以弗所的亞底米崇拜是小亞細亞很有勢力的經濟力量。朝聖的人串流不息涌進這座神廟(一座雄偉的建築、被視爲古代七大奇蹟之一),渴望能從亞底米大神領受在狩獵、農耕、家族各方面強盛的繁殖力。當時,就像很多觀光城市一樣,很多當地產業都和這個熱門景點有關。[20]
有一個銀匠,名叫底米丟,是製造亞底米神銀龕的,他使這樣手藝人生意發達。他聚集他們和同行的工人,說:「眾位,你們知道我們是倚靠這生意發財。這保羅不但在以弗所,也幾乎在亞細亞全地,引誘迷惑許多人,說:『人手所做的,不是神。』這是你們所看見所聽見的。這樣,不獨我們這事業被人藐視,就是大女神亞底米的廟也要被人輕忽,連亞細亞全地和普天下所敬拜的大女神之威榮也要消滅了。」眾人聽見,就怒氣填胸,喊着說:「大哉,以弗所人的亞底米啊!」 滿城都轟動起來。眾人拿住與保羅同行的馬其頓人該猶和亞里達古,齊心擁進戲園裏去。(徒19:24-29)
底米丟知道,若人人都變成耶穌的信徒,他們花錢的方式就會改變。不再購買和偶像崇拜有關的東西,只是最明顯的改變。基督徒也很可能比較少爲自己買奢侈品,而是爲了他人的益處多買一些必需品。他們很可能越來越少消費,越來越多的奉獻和投資。神並未禁止基督徒買銀飾、銀器。但是底米丟看得很準,如果很多人信了耶穌,整個消費型態會大幅轉變。這會威脅到那些靠着以前消費模式賺取大多數利益的產業。
這一點提醒我們思考,我們的經濟生活中也許存在與基督徒的信仰不大相稱的方面。舉例來說,基督徒是否沒有像底米丟擔心的這樣,還是繼續買入和耶穌信仰不相合的物品、服務?我們成了基督徒之後,會不會還是繼續購買一些跟亞底米神龕類似的東西?我們可能會聯想到一些令人渴望的名牌商品,好像買家的社會地位、財富、權力、才智、美貌,或者其它特質,跟這些商品的「品牌承諾」有什麼關聯似的。如果基督徒 宣稱自己的位份主要來自神在基督裏無條件的愛,那麼和名牌有所關連,不是一種偶像崇拜嗎?買名牌是不是根本就等同於買亞底米的神龕呢?這樁以弗所發生的事件,至少可以警惕我們,跟隨耶穌有時會在經濟上遇到讓我們不太順利的狀況。
See Ben Witherington, III, Acts of the Apostles: A Socio-Rhetorical Commentary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98), 592-593.
尊重其它文化(使徒行傳17:16-34)
回到目錄 回到目錄雖然必須要在廣大文化處境中面對權勢威脅,但是基督徒羣體走入世界時,硬碰硬並不一定是最好的方法。通常,其它文化對於神的恩典會有些誤解、掙扎、輕視,但是還不至於會逼迫。在這種情況中,宣講福音最好的方法可能是與文化合作、尊重它們。
在使徒行傳17章,保羅爲我們示範怎麼以尊重的態度與其它文化共處。這要從仔細觀察開始做起。保羅在雅典城內散步,在那裏發現了許多神明的寺廟。他說他「觀看」他在那裏發現「你們所敬拜的」(徒17:22),特別注意到那些是「人用手藝、心思所雕刻的」(徒17:29)。他讀過他們的文獻,可以得宜的引用,並且以尊重的態度將這些內容加入他有關基督的宣講中。事實上,保羅說,他引用的詩句裏有一些關於神的真理:「就如你們作詩的,有人說:『我們也是他所生的。』」(徒17:28)。投入到全面改變社會的工作中,並不是說基督徒就要反對社會上所有的事。社會並非完全不相信有神、不認識神:「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
類似的,在工作環境中,我們要仔細觀察。在我們的學校、公司、政府機關、工作職場,也可以看到許多還不錯的地方,雖然那不一定都跟基督徒羣體有關。如果我們觀察敏銳,會看到就算是不認識、甚至藐視基督的人,也ˋ還是照着神的形象所造。像保羅一樣,我們應當善用這些,而不只是一味的貶損。我們可以和非信徒合作一起改善勞資關係、客服、研發、公司與市政管理、公共教育,以及很多其它領域。我們應該善用大學、公司、非營利團體,還有其它各種機構發展出來的技能與洞見。我們的角色不是去譴責他們做了什麼,而是要更加深入認識他們所作的,然後向他們證實:「其實他離我們各人不遠」(徒17:27)。比較一下這兩句話有何不同:「因爲你們不認識基督,你們所做的都是錯的」,和「因爲我認識基督,我想我能比你們更知道怎麼欣賞你們所做的」。
但是,同時我們也要仔細觀察我們職場中破碎、罪惡的狀況。我們的目的不是要論斷 ,而是要去醫治、或者至少是限制傷害擴大。保羅對罪惡和偶像崇拜的觀察十分細心、深入。「他...看見滿城都是偶像,就心裏着急」(使徒行傳17:16)。現代職場上的偶像,和古代雅典的一樣,多得不得了。一位在紐約市的基督徒領袖說:
我和一些教育工作人員一起共事的時候,他們的偶像就是這世界的所有問題都可以透過教育來解決。我和他們一樣想要解決這世界的問題,不過我會告訴他們,教育能做的有限,只有基督纔有真正的解答。對其它的行業來說,也是這樣的。[21]
和保羅一樣,細心觀察,會讓我們成爲更富睿智的見證人,見證基督讓世界恢復原狀的大能。
世人矇昧無知的時候,上帝並不監察,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因爲他已經定了日子,要藉着他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叫他從死裏復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 (徒17:30-31)
Telephone interview with Katherine Leary Alsdorf, Executive Director, Center for Faith and Work, Redeemer Presbyterian Church, New York, December 15, 2012.
織搭帳棚與基督徒生活(使徒行傳18:1-4)
回到目錄 回到目錄使徒行傳中最常提到工作的經文,就是使徒行傳18:1-4中,保羅織搭帳棚。雖然這是大家很熟的經文,但是我們常常把它的意思想得太狹隘了。大多數人讀後的意思,就是保羅靠着織搭帳篷賺錢,以支持自己爲基督做見證的真正使命。這種觀點太狹隘,因爲沒有看出織搭帳棚就是在完成見證基督的使命。保羅講道的時候,是做見證;他做帳篷、運用所得幫助更廣大的教會羣體,也是在做見證。
這一點切合路加的觀點,聖靈賜能力給基督徒,爲了整個羣體運用資源,這也是在爲福音做見證。請記住,路加認爲基督徒生活的主要方向就是做見證,而且一個人生命中的一切,都可以爲主作見證。所以,保羅靠着聖靈帶領的典範,十分令人驚奇、讚歎。
保羅確實是要自立自養。但是他的動機不只是支持自己的宣教事奉,更是要爲整個羣體提供經濟援助。保羅這麼談到他對以弗所地區經濟上的影響:
我未曾貪圖一個人的金、銀、衣服。我這兩隻手常供給我和同人的需用,這是你們自己知道的。我凡事給你們作榜樣,叫你們知道應當這樣勞苦,扶助軟弱的人,又當記念主耶穌的話,說:「施比受更爲有福。」。」(徒20:33-35,特別標記處爲RSV版本)
保羅有收入的工作,是要用來支持這些羣體的經濟。[22] 保羅爲了這個羣體而運用他的技能、資產,而且他清楚表達,其他人也應該這麼做。他不是說每個人都應該效法他講道的榜樣。但是他確實是提到,每一個人都要效法他勞苦的榜樣,來幫助軟弱的 、慷慨付出,如同耶穌所教導的。班.威瑟琳頓(Ben Witherington)說過,保羅並沒有說他使徒的位份比較高級,反而是「爲了基督的緣故,放下身段、貼近社會底層。」[23]
換句話說,保羅之所以從事帳篷織搭的工作,並不是來供應他自己去做傳道這些「真正的工作」。相反的,保羅在布料坊、市集、會堂、演講廳、甚至牢房裏,都是在做見證。在這些處境之中,保羅參與神的復興大計。在這些處境中,保羅爲了神的榮耀、活出他在基督裏的新身分,爲他的鄰舍、甚至是以前的仇敵,活出愛。就算是他被人視爲犯人、押送過海時,他還是運用他領導、激勵的恩賜,引導軍兵、水手,在暴風雨中,押送他安全抵達目的地(徒27:27-38)。如果沒有傳福音、作使徒的恩賜,他還是會透過支搭帳棚來爲基督作見證,爲這個羣體的緣故勞苦,在各樣狀況中爲他人的益處而作。
「織搭帳棚」是基督徒常用的比喻,說的是從事支薪專業來支持所謂的「帶職事奉。」「雙重呼召」也常用來指結合兩種專業:支薪的和純事奉的。但是保羅的榜樣讓我們明白,人類生活的每個部份,都應該不斷作見證。「帶職事奉」和其它的見證,並沒有什麼根本差別。照使徒行傳的記載,基督徒確實只有一種呼召:爲福音作見證。我們有各式各樣的服事:講道、教牧關顧、支搭帳棚、作傢俱、奉獻關懷弱勢族羣,等等。一個基督徒從事類似織搭帳棚的支薪專業,來支持傳講耶穌的無薪酬專業,精確一點來說,應該叫作「兩重服事」而非「雙重呼召」:應該是一個呼召、兩種服事。對那些擔任多項工作的基督徒來說,也是如此。
This ethic is also expressed by Paul in 1 Thessalonians 1:9 and 1 Corinthians 9:1-15.
Ben Witherington, III, The Acts of the Apostles: A Socio-Rhetorical Commentary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98), 547.
福音與呼召及事工的限制(使徒行傳19:17-20)
回到目錄 回到目錄使徒行傳19:13-16提到一則特別的故事,「平素行邪術的」悔改信主了(徒19:19)。他們有許多人把行邪術用的書拿來,堆積在眾人面前焚燒。路加告訴我們,這些歸信的人所燒書價值共合五萬塊錢。這些錢大約等於一個日薪勞工不斷工作137年的薪酬,或者足夠餵飽100家庭500天的糧食。[24]基督徒加入神國度的羣體之後,對經濟、呼召有重大影響。
雖然我們無法確定對行邪術表示悔改的人,一定就是對自己這種營生的方式表示悔改,但是,這些價值不斐的書籍,不太像只是一種休閒嗜好而已。我們看到,透過在基督裏的信心帶來的生命中快速的改變,很快地反應在職業決定上——路加福音也有類似的情況。這裏,信徒發現他們有必要完全離棄以前的工作。
在其他許多情況下,我們可以從事原來的職業,但是必須用不同的方式來執行。舉例來說,一個保險推銷員,專門賣非必要保險給年長者。這個人應該停止這樣做,但是,他可以繼續銷售保險,改賣能讓買受人受益的產品。業務獎金可能不多(甚至根本沒有),但是,這樣的專業會有較多合法合理的成就、符合道德規範的空間。
有一些可以合法執行的專業充滿困難,因爲在那一行中非法的事非常普遍,以至於很難在不違反聖經原則的情況下,與同業競爭。在一些極度腐敗的國家裏,城市中的僱工,就面臨這樣的困境。一個盡忠職守的建築工地監工,很可能一週辛苦賺進10美元,但是上司卻索要你一個月付100元來保住工作。身陷這種處境的基督徒,面臨困難的抉擇。如果盡忠職守、誠懇的人離開崗位,對大眾來說是很可惜的。但是,如果不容易又不太可能在工作中持守信實,基督徒要如何守住工作?路加在 路加福音3:9提到類似的事,施洗約翰勸告軍兵和稅吏,繼續他們的工作 ,但是不要再跟其他許多同行一樣,以強暴待人、訛詐他人。(更多關於此段經文的討論,請參看www.theologyofwork.org中, 路加福音與工作 的「"路加福音3:1-14"」 )
Darrell Bock, Baker 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the New Testament: Acts (Grand Rapids: Baker, 2007), 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