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 工作中的正直與品格
閱讀經文:提多書 1:6-8,提摩太前書 3:1-13
提多書1:6-8和提摩太前書 3:1-13列出了長老和監督的資格。資格各有不同,但共同的主線似乎是道德正直和良好的人際關係能力。在這些列表中,我們再次看到家庭和教會之間的聯繫:管理好自己的家庭被視為管理神的家的必要經驗。
不同的組織有不同的使命。因此,領導資格各有不同。將這些段落視為職場領導資格的通用清單是誤用。例如,“嚴肅”可能不適合導遊。但是不是優先考慮對道德正直和人際關係能力?像“無可指責”、“清潔的良心”、“凡事忠心”等道德品質,以及“樂意接待遠人”、“不爭競”和“溫和”等人際關係品質,比具體技能和經驗更為重要。
如果適用於教會領導,它是否也適用於職場的領導?近年來,一些著名政、商界的領袖的道德和人際關係失敗廣為人知,這使正直、品格和人際關係在職場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為重要。在職場中正確地培養和選擇領袖的重要性不亞於在教會選擇領袖。但是,當我們為工作和職業做準備時,在培養道德品格和人際關係能力方面投入的精力是否像發展專業技能和積累資歷一樣?
有趣的是,許多早期教會領袖同時也是職場領袖。呂底亞是賣貴重紫色布匹的商人(使徒行傳 16:14, 40)。多加是一位服裝製造商(使徒行傳 9:26–41)。亞居拉和百基拉是製造帳篷爲業(或皮匠),曾與保羅成為商業夥伴(使徒行傳 18:2–3)。這些領袖在教會中有績效源於他們在職場上證明是有績效的並贏得廣泛社區的敬重。也許教會、工作和市民領域中領導的基本資格有很多共同點。
禱告:主啊,引導我的領導力;愿我靠主的恩典,總是展現出正直與品格。阿們。
進一步探索:閱讀「提多書:爲了善行,努力工作」,摘自工作神學聖經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