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工作和錢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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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經文提摩太前書 6:3-10, 17-19

提摩太前書最後一部分充滿對富足基督徒的有力勸勉和警告。其中,提摩太前書 6:3-10 和 17-19 有直接的職場應用。然而,在閱讀和應用這些經文時,我們必須避免兩個常見的錯誤。

首先,這段經文並不是教導敬虔不會“得利”。保羅鼓勵他的讀者認識到當敬虔加上對生活基本需求知足的心便是“大利”(提前 6:6, 8)。保羅命令富足的義人「行善,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捨,樂意供給人」(提前 6:18),而不是變賣所擁有的一切變得貧窮。他們在好事上富足,為自己積成「美好的根基,預備將來,叫他們持定那真正的生命」(提前 6:19)。換句話說,敬虔為得利的門路,只要這利被理解為與神同在的生命和祝福,而不只是眼前更多的金錢。

第二個要避免的錯誤是認為這段經文對貪財的譴責意味著基督徒員工不應該尋求加薪或升職,或者基督徒企業不應該試圖追求盈利。人們想要更多錢的原因有很多;有些可能是壞的,但有些可能是好的。如果有人想要更多錢是為獲得地位、奢侈品或滿足自我膨脹的虛榮心,那麼這確實會落入這段經文的斥責之中。但如果有人想要賺更多的錢是為了充分地供給需要照料的人、更多地捐獻給榮耀基督的事工,或投資於創造使社區繁榮的商品和服務,那麼想要更多的錢就不是邪惡的。拒絕貪財並不是反對在職場上獲得成功或盈利的一切渴望。

禱告:主啊,幫助我分辨我的渴望,使我一直能以敬虔加上知足的心服事祢。阿們。

進一步探索:閱讀「提摩太前書:爲了神家的秩序而工作」,摘自工作神學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