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公義地工作
閱讀經文:以西結書18:5-9
以西結書18:5-9中指出了一系列公義和邪惡的行為。這些行為是判定一個人“存活”或“死亡”的準則。其中四個行為是和工作相關:將欠債之人的當頭還給他,將食物給飢餓的人吃,未曾向借錢的弟兄取利,以及公義地工作。
以西結書18章不僅僅是一套被擄期間的生活準則,也是對被擄之人絕望心情的回應。它回應了以下幾個問題 —— “如果我們是神的子民,為什麼我們會被擄?“,“為什麼我們會遭受苦難?”,“神真的在乎我們嗎?”—— 神沒有給出答案來反駁他們,而是呼召他們在以往的過犯和未來的歸回之間,在應許和成就之間,在問題和解答之間,要公義地生活。
在職業追求中活出個人的公義,為我們當前的處境增添生命和意義。因為它預設了更美好的明天,把未來神的國帶入到當下的生活中,並使我們瞥見神對祂的子民作為一個整體的期待。神會獎賞這種只有靠著新的心和新的靈才能做到的行為。
禱告:主耶穌,求你賜給我一顆新的心和正直的靈,好讓我可以公義地生活。阿門。
進一步探索:閱讀“以西結書18”,摘自工作神學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