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衛贊助音樂藝術 (歷代志上25)

聖經註釋 / 工作神學項目出品

歷代志上有一些撒母耳記下和列王紀上沒有的內容。大衛揀立一批音樂家「在耶和華的殿中從事音樂事工。」

都歸他們父親指教,在耶和華的殿唱歌、敲鈸、彈琴、鼓瑟,辦上帝殿的事務。亞薩、耶杜頓、希幔都是王所命定的。他們和他們的弟兄學習頌讚耶和華;善於歌唱的共有二百八十八人。(代上25:6-7)

對一個在公元前第十世紀興起的國家,維運一羣人數相當於兩團現代交響樂團的羣體,是一件重要大事。大衛不但不以爲這是奢侈,反而認爲這是必須的。實際上,他是以他軍事統帥的身分執行這項工作,而且還徵得其他將領的同意(代上25:1)。

今日許多軍方機構建置樂隊和合唱團,但是除了一些音樂相關組織,很少有其它類型工作場合這麼做。然而,對各種類型工作來說,音樂還有其它類型藝術,都有重要的價值。上帝的創造——人類經濟活動的起源——並非只是生產力,也有各樣的美好(例如:創世記3:6; 詩篇96:6; 以西結書31:7-9),並且神喜愛漂亮的手工(比如,賽書60:13)。在你的工作中,有什麼美好之處?如果你的工作創造更多美好事物,那麼你、你的組織、或者受你的工作影響之人,是否同蒙其利?對你的職務所行工作而言,所謂美好的意思爲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