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突的解決(馬太福音18:15-35)
所有的工作場所都會發生衝突。在這段經文中,耶穌示範瞭如何處理錯待我們的人的模式。祂並沒有說“報復!”或“反擊!”相反,祂勾畫出一個和解的過程,以尋求一對一的和解作爲開始。溫柔的福意味着你需要放下自我辯白,以便能以尊敬和真實的態度向傷害過你的人表達自己的看法,並開放地瞭解他們的觀點(太18:15)。這並不意味着要讓自己屈從於進一步的虐待,而是開放自己,知道自己的看法可能並非世上唯一的看法。但是,假如這樣也不能解決衝突呢?退而求其次的第二步,是請一位認識你們兩人的人和你一起去,再次與製造傷痛的人討論這個問題。如果衝突仍無法解決,那麼將此事報告領導者(馬太福音18:16專門討論教會裏的衝突,因此需要報告教會),以得到公正的裁決。如果該裁決還是不能解決問題,就應當將不遵守裁決的冒犯者從社羣中趕出去(太18:17)。
雖然耶穌討論的是與“教會其他成員”(太18:15)之間的衝突,但祂的方法很了不起,乃是目前職場公認的最佳實踐的先驅。即使在最好的工作場所中,也會出現衝突。當衝突出現時,唯一有效的解決辦法就是衝突的雙方直接交換意見,而不是向別人抱怨。不要在一羣人面前談論個人的衝突,而是要與對方私下解決。在這電子通訊的時代,耶穌的方法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重要。現在只需在“抄送”欄填上一兩個名字,或是單擊“回覆所有人”的按鈕,便能使一個單純的意見不合,變成整個辦公室的結仇。即使這兩個人私下用電子郵件交流,但是因爲使用了電子郵件之類不具人性的媒介,誤解的可能性將成倍增加。最好的辦法就是以字面的意思來接受耶穌的忠告:“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太18:15)。
指出錯誤是一條雙行道。我們也需要敞開自己,聽取別人指出我們的錯誤。因此,聆聽——在這三節經文中,耶穌三次提到聆聽——是關鍵的因素。現代衝突解決的模式,甚至在雙方保留不同的意見時,也提倡彼此傾聽。通常,專注的傾聽會得出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辦法。如果還是沒有成果,那麼就邀請其他具有適當技能和權力的人介入一起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