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上和向下服務(馬太福音24:45-51)
這個比喻談到一位總管一家事務的奴僕。他的責任包括在適當的時候給其他奴僕發放食物津貼。耶穌說:“主人來到,看見他這樣行,那僕人就有福了。”(太24:46)。僕人將得到晉升,並被賦予更多的責任。另一方面,耶穌評論說:
“倘若那惡僕心裏說:‘我的主人必來得遲’,就動手打他的同伴,又和酒醉的人一同吃喝。在想不到的日子,不知道的時辰,那僕人的主人要來,重重地處治他,定他和假冒爲善的人同罪;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太24:48-51)
在現代的職場環境中,這位奴隸就相當於一位經理,他需要對業主負責任,同時也要管理其他工人。只有當工人的需求得到了滿足,業主的利益才能得到滿足。經理需要向權柄在他之上與之下的雙方負責。耶穌說,僕人式領導的職責,就是照顧在他之下的人的需要,也顧及在他之上的人。他不能虐待那些在他權柄之下的人,卻藉口是爲了上司的利益。祂用戲劇性的方式描述了對只關心自己利益的工人所給予的重重懲罰(太24:4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