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神獻上初熟果子(民數記15:20-21; 18: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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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續民數記4與7章提到的獻祭體系,在15和18兩章之內兩段經文中,討論到獻上勞動之後最初收穫,還有關於神的土地的議題。除了獻上之前所提過的祭物,以色列人也會向神獻上「凡從他們地上所帶來...初熟之物」(民18:13)。因爲神是那統管萬有的主宰,這地上一切所有、包括所有人類,通通早已歸神所有。百姓將初熟物產帶到祭壇前,乃是表明神擁有萬物,而不是表示這些是在滿足自己所需之後,多拿出來的。在放入自己倉庫之前,將初熟物產獻上,以示尊榮神崇高權柄,也是切望上帝將會繼續祝福他們勞力、資財所得。[4]

以色列人獻祭體系,與今日我們迴應神的作爲獻上贈禮、奉獻,不太一樣,但是,和向神獻上初熟果子的意義交較爲相通。獻上首生給神,是表明神纔是我們所有一切的擁有者。所以,我們纔會獻給祂首生的、最好的。以此類推,獻上我們初熟果子,也是對我們的祝福,就像古時候的以色列人所經歷的一樣。

 

Richard O. Rigsby, “First Fruits,” in The Anchor Yale Bible Dictionary (New York: Doubleday, 1992), 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