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主作工、共享成果(以弗所書5:21-6:9)
第二個實際的考量是人際關係。基督徒的呼召,影響我們的基本人際關係,特別是家庭與職場。(在工業時代之前,住家就是家庭生活和工作地點的處所。)以弗所書5:21-6:9對此加以強調,討論了具體的家庭關係(妻子/丈夫,子女/父母,奴僕/主人)。這一類的清單,在希羅世界的道德勸說中很常見,在新約裏面也會看到(例如:西3:18-4:1以及彼前2:13-3:12)。[1]
我們對以弗所書6:5-9討論奴隸與主人的關係特別感興趣。保羅寫信給做主人的基督徒、在基督徒主人底下爲奴的基督徒,還有在未信的主人之下爲奴的基督徒。這一段經文和歌羅西書(西3:22-4:1)裏面的一段經文很類似。(敬請參閱 “歌羅西書、腓立門書與工作” 中的“歌羅西書” ,有關第一世紀羅馬帝國奴隸制度的歷史背景,有助於瞭解本段關於以弗所書的解釋。)簡而言之,羅馬帝國時代的奴隸制度,和二十一世紀的支薪工作,有類似的地方,也有不同之處。主要類似的地方,是古代的奴隸和現代的員工,都是在有權柄的主人或管理人員之下工作。從工作本身來看,這兩種身分都有責任,要滿足在上有權柄之人的期望。主要的不同之處,則是古代的奴隸(現代的奴隸也是一樣),不但需要爲主人工作,他們的生命也是主人的。奴隸不能辭掉工作,遭受惡待時,只有極有限的合法和自力救濟權益,所做工作沒有薪水和補貼,無法協商工作條件。簡而言之,主人對奴隸虐待的權力範圍,遠遠超過管理人員對待工作人員。
我們會先討論以弗所書這一部分如何應用在實際的奴隸制上。然後,我們再看看怎麼運用在現代已開發經濟國家的支薪勞力上面。
See David Noel Freedman, “Haustafeln” and “Household Codes” in The Anchor Bible Dictionary (New York: Doubleday, 1992).
基督的奴僕(以弗所書6:6-8)
回到目錄 回到目錄以弗所書鼓勵做奴隸的,要看自己像是「基督的僕人」,「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弗6:6-7)。工作實際上是爲了基督而做,這樣會激勵他們更賣力、做得更好。保羅這些話,在主人命令奴隸去做好工作的時候,帶來安慰。這種情況下,就算主人通常不會獎勵爲奴的人,神也必定會賞賜他(弗6:8)。
但是,爲什麼爲地上的主人做奴隸,會是「遵行上帝的旨意」(弗6:6)?主人很可能會指使奴隸去做完全與神的旨意無關的事,像是虐待其他奴隸、欺騙顧客、或是慢慢侵佔別人的田地。保羅特別澄清:「你們作僕人的,要懼怕戰兢,用誠實的心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好像聽從基督一般」(弗6:5)。爲奴的只能爲主人做那些爲基督做的事。如果主人要爲奴的做不對的事,那麼保羅的話就成爲一個巨大的挑戰,因爲需要抗拒主人的命令。最起碼,這樣會帶來不太愉快的結果。但是,保羅的指示無法迴避。「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弗6:7)。主的旨意超越任何主人的命令。如果不能拒絕與基督的職責相沖突的命令,還有什麼才叫「誠實的心」呢?耶穌說:「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太6:24)。不聽命地上主人的懲罰可能會很可怕,但是,爲了「好像服事主」,可能必須承受這樣的痛苦。
基督徒主人(以弗所書6:5-11)
回到目錄 回到目錄做主人的強迫爲奴的在聽命主人或是聽從基督之間做出選擇,乃是一件非常殘酷的事情。所以,保羅告訴這些做主人的,「不要威嚇」他們的奴僕(弗6:9)。如果主人要奴僕做有益的工作,那麼就沒有必要威嚇。如果主人要奴僕做不好的事,那麼他們的威嚇就像是在威嚇基督。就像歌羅西書裏說的,以弗所書也認爲主人應該要記住,他們在天上有一位主人。但是,以弗所書特別強調一件事,奴僕和主人,「同有一位主在天上」(弗6:9)。因爲這個原因,以弗所書說做主人的「待僕人也是一理」(弗6:9),也就是說,給奴僕命令時,就好像是要給(或是爲了)基督什麼要求一樣。所以,基督徒主人絕不可命令奴僕做不對的事,或者過量的工作。雖然主人與奴僕在地上的分別沒有改變,但是他們之間的關係卻變成前所未有的同心合一 。兩者都是按着「誠實的心」,以基督爲主(弗6:5)。兩者彼此都不能主宰對方,因爲只有基督是主宰(弗6:7)。兩者都不能迴避彼此相愛的責任。這節經文接受奴隸制度的經濟、文化現實,但是,也爲廢除奴隸制度撒下種子。在基督的國度裏,「並不分...自主的、爲奴的」(加3:8)。
我們現在的世界仍然存在奴隸制,雖然名字變成了人口販賣、強迫勞力;我們實在應該爲此感到羞恥。以弗所書6:5-9的思路,還有裏面整個故事,是要我們爲終結蓄奴而努力。不過,我們大部分的人,不管是爲奴或主人,不太可能自己有蓄奴相關經歷。但是,我們在職場的關係中會發現,有些人比其他人更有權力。以此類推,以弗所書6:5-9想要告訴僱主和僱員,只能指示、完成和獎勵那些能借着基督、爲了基督而作的工作。如果我們受命做好事,問題比較簡單,雖然任務不見得容易。我們可以盡力而爲,不論會從老闆、客戶、管理的人、或者任何其他要管理、監督我們的人身上,得到什麼補償或感謝。
但當我們受命去做不對的事情時,情況變得比較複雜。從一方面來看,保羅告訴我們要「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好像聽從基督一般。」我們不能隨便違逆我們地上的權柄,就好像我們不能違逆基督一樣。這一點會讓人質疑,基督徒員工是否可以告密、罷工、抱怨監督人員抱怨。最起碼,不同的意見或判斷,並不是足夠理由,可以讓人抗拒工作命令。重要的是,不要混淆下面這兩種情況:「我不想做這件工作,我覺得老闆要我做這個對我是不公平的」和「要我做這件事,是違反神的心意的。」保羅說「要懼怕戰兢...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是告訴我們,除非我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要做的是錯誤的,不然我們應該奉行在上權柄的命令。
而且保羅還說,我們聽我們肉身的主人命令時,要「從心裏遵行上帝的旨意。」當然,如果我們受命要做些很明顯違反神心意的事(像是違反聖經誡命或價值觀),那麼,我們遵行最高主人(基督)的原則,就是要我們抗拒人類主人不屬神的命令。這兩個區別的關鍵常常在於知道,如果抗拒這些命令,誰得到好處。如果抗命的結果,會保障其他人、或其他羣體的利益,那麼我們就有強烈的理由抗拒命令。如果抗拒的結果,只有保障了我們個人的利益,那麼這個理由就有點薄弱。有些情況,保障他人權益,可能會損害我們的生涯、讓我們的生計付出代價。保羅豪不猶豫地說:「倚賴他的大能大力作剛強的人」、「要穿戴上帝所賜的全副軍裝」(弗6:10,11)。
但是我們也應當同情那些面臨抉擇,要麼順服一個確實不屬神的命令,要麼被解僱承受個人損失之人——有時可能是我們自己。這種情況對於處在經濟階層底部的工人來說更爲常見,他們沒有太多選擇,經濟上沒有什麼支助。工作的人常常受命要做很多雜亂瑣碎的壞事,像是撒謊(「跟她說我不在辦公室」),欺騙(「多放一瓶酒在16號桌,反正他們醉成那樣也不會注意到」),誇大其辭(「我期待你把這項工作,當成對你來說全世界最重要的事那樣去做」)。我們是不是一定得接受每一件工作?有些時候,上級命令我們做真正的壞事。「如果她不接受我們開出的條件,就威脅她說要破壞她的名聲。」「在她發現更多僞造品管紀錄之前,找個理由把她開除了。」「今晚附近沒人的時候,把它倒在河裏。」但是,丟了工作,看着家裏越來越窮困,有時似乎比聽命去做這些不討神喜悅的命令還要更慘。我們常常不是很清楚,到底哪些選擇比較符合聖經的價值觀、哪些不是。我們必須瞭解,下決定可能是個複雜的過程。我們面對做一些不對的事情的壓力時,一定要更加依靠神的大能、在惡勢力之前站立得住。但是,如果發現有些信徒無法勝過屬世的工作場合的邪惡勢力,我們也需要基督的憐憫和赦免的話語。
如果我們是有權柄的,那麼我們應該只提出基督會贊成的命令。我們不可命令屬下傷害自己、或是其他人,來讓我們自己得到好處。我們不可命令別人,做我們自己按照良心來看不會做的事。當員工拒絕我們,不做違背良心、公理的事情時,我們不可威脅他們。雖然我們是老闆,但我們也有自己的老闆;有權柄的基督徒,要藉着我們給別人的命令,來完成我們服事神至高的責任。我們都是基督的奴僕,我們沒有權力命令、或聽命做一些違逆基督的事情。對我們每個人來說,不管我們在職場上是什麼職位,我們所做的工作,既可以服事神、也可能無法服事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