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在基督裏的生活(加拉太書1:6-4:31)
信的一開始,保羅就闡明瞭加拉太教會存在的問題。他們正要”離開……,去從別的福音“(加1:6)。這”福音“要求外邦人”隨猶太人行事“(加2:14)。爲了說明這個“福音”不是真正的福音,或者說根本不是一個好消息 ,保羅提出了各種論證,包括他的經歷(加1:10-2:21),通過聖靈接受信心(加3:1-5),在信心裏成爲亞伯拉罕的後裔(加3:6-29),奴僕和兒子的比喻(加4:1-11),訴諸個人的情感(加4:12-20),以及使女和自主的女人之寓言(加4:21-31)。
在1-4章的若干地方,當保羅闡述基督徒的生活時,他使用了奴隸制的語言和意象來強化他對我們在基督裏的生活的理解。加拉太書主要強調了奴隸缺少自由的一面,而這正是加拉太人因信仰基督而蒙了拯救的地方。”從此以後,你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加4:7)。他們願意跟隨摩西律法,而不是依靠自己的信心,實際上就是毫無意義地恢復了被奴役的境地(加4:8-10)。如果理解正確,甚至摩西律法也贊成自由,而不是將人束縛在律法之下(加4:21-31)。
所以我們看到,保羅利用了工作的意象(奴隸制),來說明宗教上律法主義之屬靈實質。但是,這個要點並不能直接應用在工作中。在一個合法的工作場所,若老闆試圖控制員工的每一個行動、言詞甚至思想,那麼就違背了我們在基督裏的自由。任何工人都有義務服從他們合法的上級。然而同時,任何類型的組織都應在滿足工作真正需要的前提下,賦予工人完全程度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