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紀念安息日,守爲聖日。 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出埃及記20:8-11)

聖經註釋 / 工作神學項目出品

安息日涉及的問題很複雜,不僅在出埃及記和舊約中如此,在基督教神學和實踐中也同樣如此。誡命的第一部分要求每七天中的一天停止工作。出埃及記中其他提到安息日的地方還有第16章(關於收集嗎哪),出埃及記23:10-12(每七年一個安息年以及每週休息的目的),出埃及記31:12-17(違反的懲罰),以及出埃及記34:21和出埃及記35:1-3。在古代世界中,只有以色列人守安息日。一方面,這對以色列人來說是一個無以倫比的禮物。古代世界沒有別的民族享有七天中休息一天的特權。另一方面,它要求對神的供給有非常的信心;因爲人們要在六日中完成種莊稼,收穫,提水,洗衣服等工作,依靠神的造物謀生。當以色列人一週休息一天時,周圍的國家會持續地鍛造利劍,羽箭,訓練士兵。以色列必須信靠神,不讓這一天的休息成爲經濟和軍事上的大災禍。

今天我們在信靠神上也面臨相同的問題。如果我們聽從神的誡命,按照神規定的週期來工作和休息,那我們在當今的經濟中能夠保持競爭力嗎?要保住一份工作(或者兩份或者三份工作),還要清潔家裏,準備飲食,割草坪,洗車,付賬單,完成作業,買衣服,難道不需要七天才夠嗎?或者我們可以信靠神的供應,每七天就休息一天?我們可以花時間去敬拜神、禱告以及和他人聚在一起學習和互相鼓勵嗎?如果我們這樣做,我們總體上會更多產還是減產呢?第四條誡命沒有解釋神如何可以讓我們能夠完成這一切。它只是簡單的告訴我們七天中要休息一天。

基督徒把休息的那一天改變爲主日(禮拜日,基督復活的那一日),但安息日的精髓不是從一週中選出某個特殊的日子(羅14:5-6)。支持安息日的兩極實際上是工作和休息的平衡。工作和休息都包含在第四條誡命中。六天的工作和一天的休息一樣都是誡命的一部分。雖然很多基督徒都存在讓工作侵犯安息日的危險,但也有其他人面臨相反的危險,他們逃避工作並且想要過閒散浪費時間的生活。這甚至比忽視安息日更差,因爲“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裏的人,更是如此”(提前5:8)。我們需要的是工作和休息的適當節奏,二者加在一起對我們自己、家庭、工人和客人都是好的。這個節奏可以也可以不包括在週日(或週六)的、連續24小時的休息。工作和休息的比例可以根據臨時的需要來調整(當今的應用等同於在安息日把牛從井中救出來,參見路加福音14:5),或根據季節來改變休息時間。

如果過量工作是我們的主要危險,我們需要找到一個方法來遵守第四條誡命而不建立一個新的假律法來區分屬靈(在主日敬拜)和屬世(從週一到週六工作)。如果逃避工作是我們的危險,我們需要學習如何把工作當做服侍神和周圍的人的方式,並在工作中找到喜樂和意義(弗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