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作假見證”(出埃及記20:16)

聖經註釋 / 工作神學項目出品

第九誡命尊重他人的名譽權。[24]這在法律程序中,當人們的話語可以描述現實和決定人生的走向時,這條誡命有很準確的應用。司法的決定和其他法律進程控制着巨大的權力。操縱它們會削減社會的道德結構,因此構成嚴重的犯罪。Walter Brueggemann認爲,這條誡命指出“公眾必須有信心地認爲,在某一個舞臺上所有的社會現實都將得到可靠的描述和報告,否則就不可能存在所謂社會生活。”[25]

儘管第九條誡命採用了法律用語,但它涵蓋的範圍很廣,實際上涉及到生活的各個方面。我們的言行絕不應當歪曲他人。對此,Brueggemann再一次給出了真知灼見:

政治家在相互攻訐的競選中伺機摧毀對方;熱衷小道消息的專欄作家言語中充滿了誹謗中傷;甚至在基督徒的客廳中,杯觥交錯時卻讓別人的名譽污毀。這是沒有不安法律程序而行的、事實上的法庭。在這裏可以指控別人;允許道聽途說的證據;流言、偏見和誹謗被不加反對地接受。不需要證據,也沒有辯護。作爲基督徒,我們必須拒絕參與或忍受有人被詆譭和控告,而當事人卻不能在場爲自己辯護的談話。任何方式傳播小道消息都是錯誤的,即使僞裝成禱告事項或牧養關懷也不行。除了不參與之外,基督徒還有責任制止謠言,勸阻那些到處散播的人。[26]

這樣我們可以進一步知道,工作場合的閒言碎語是嚴重的犯罪。某些流言是與工作無關的隱私,提及這些已經足夠邪惡。但是一個員工玷污同事的聲譽呢?當被討論的人不能在當場爲自己說話時,我們真的能夠得到真相嗎?績效考評又如何呢?有什麼樣的保障機制可以確保績效報告的公平精確呢?在更大範圍內,市場營銷和廣告業的運作空間是組織和個人交錯的公共領域。爲了最好地展示自家產品和服務,我們在什麼程度上可以無偏見地指出競爭產品的缺陷和弱點?“你的鄰居”的權利中是否可能包括其他公司的權利嗎?經濟的全球化表明,這條誡命可能有着非常廣泛的應用。在這個猜想常常被當作事實的世界裏,巧言善辯並不一定與真正的事實有太大的關係。神賜這條誡命提醒我們,人們可能不知道我們代替逼人作出的表述精確與否,但是神不會被愚弄。我們最好行事不欺暗室。因爲這條誡命,我們知道在任何人面前都應當說公義的話。(關於此話題更全面的討論,參看www.theologyofwork.org 網站 《真相和欺騙》(Truth and Deception 一文,關於禁止“對你的鄰居做假證”的命令是否包括一切形式的“說謊和欺騙”。)

Walter Brueggemann, “The Book of Exodus,” in vol. 1, in The New Interpreter’s Bible: Genesis to Leviticus (Nashville: Abingdon Press, 1994), 431. 

Walter Brueggemann, “The Book of Exodus,” in vol. 1, in The New Interpreter’s Bible: Genesis to Leviticus (Nashville: Abingdon Press, 1994), 848.

Walter Brueggemann, “The Book of Exodus,” in vol. 1, The New Interpreter’s Bible: Genesis to Leviticus (Nashville: Abingdon Press, 1994), 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