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人與神的工作(民數記3-8)
民數記3到8章討論祭司與利未人的工作。(利未支派的男子執掌祭司職分--在民數記中,這兩個詞可以說是通用的。)他們是神赦免百姓罪過的重要媒介(民3:40-51)。雖然免於兵役,但是利未人也像其他人一樣,清點之後,按照分工組織起來(民4:2-3; 22-23)。如同經文所說:「搬運至聖之物」(民4:4),似乎他們的工作比較獨特,比其他人的工作還要神聖。經文確實極爲詳細記載會幕與其內器具,似乎刻意提升祭司身分,高於其他百姓。但是經文也確實說明他們的工作與全以色列百姓工作複雜的關係。利未人幫助所有百姓,讓生活、工作,都遵循神的律法與旨意而行。利未人在會幕中所做的,跟大多數以色列人所做的工作也極爲相似-分割、搬運、搭設營賬,生火、洗衣、宰殺動物、處理穀物。所以,重點應該是,利未人的工作與其他人的如何結合在一起。民數記特別注重祭司身爲神同在媒介的工作,並非宗教事務是最高級的職位,而是因爲神是一切職分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