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會得益?

文章 / 工作神學項目出品

後果主義倫理學有一個問題,就是如何確定誰會得到好結果 。

私利

有些人以私利作為衡量標準。他們採取的方法是:如果決定對他們有利,就是最佳選擇。這個思想派別叫道德利己主義。

您對這種思維方式不以為然?好吧,在你拋棄這個徹底錯誤的觀念之前,請再三考慮韋恩的困境。自利並不總是從完全自私的角度出發。韋恩可基於自身利益選擇修理客戶汽車。他可以認為長遠的商譽及商機取決於滿足客戶的期望。

因此,外人看似無私的回應往往可能是出於個人利益。私利並不總是壞事或錯誤,往往會產生積極的結果。可以說:「對我有益的通常對大家都有益。」經濟學家和哲學家亞當·斯密(Adam Smith)(常被稱為現代資本主義之父)在談到商人時提出了類似的看法:

通過追逐私利,往往能促進公益,比之刻意促進公益更有效率。我未曾聽聞過為公益而交易能成就好事。[1]

今天大家都可能認為這個說法樂觀又天真。(即使是資本主義的先驅國家,也增加了無數法律來保護客戶和消費者。)

公益

另外一群為數不少的人主張應以公益來衡量,以後果來作道德抉擇。這批人認為,最好的決定應為最多人帶來最大利益。正如我們所見,功利主義爭取最多人獲得最大利益(對功利主義而言利益就是幸福)。如果行動本身令少數人得益,而大多數人未能受惠甚或蒙受損失,行動就非好事。相反,犧牲小我完成大我就是好事。

但必須慎防決定惠及大多數人卻犧牲或傷害少數人──尤其是弱勢社群。在這種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處事方式下,形形色色的壞事只會受到縱容。[2]

聖經一向呼籲神子民挺身而出,關愛貧苦大眾。實際上,先知們經常要求神子民照顧弱勢群體,甚至宣稱社會的健康狀況,要由「孤兒,寡婦和外邦人」(三個最受忽略的社群)的待遇來衡量。

但是,我們亦不要輕言目標從來不可用作手段的理由。在沒有完滿或正確的選擇下,就會難於取捨,而決策者就只能在不同程度的壞事之間做作出選擇。稱為「正義戰爭」的軍事理論,就是倫理學家試圖為這種窘局提供輔導的例子。[3]

有時一個選擇會給別人帶來痛苦。無論痛苦怎麼在所難免,作出抉擇時都要真心懷著憐憫和謙卑。

這對韋恩意味著什麼?

實際上,韋恩嘗試考慮這個特殊情況抉擇帶來的後果,比很多情況容易得多。這是因為依韋恩來看,他的決定實際上只影響買賣雙方。這次決定相當簡單,有異於他作為汽車經銷商面對的許多其他決定,包括對環境、社會和社區問題帶來不確定後果。決定付一些或全部維修費用會有什麼好結果?答案是,他會有一個滿意的客戶,更可能把客戶從不必要的經濟困難中解脫出來。所得公益可能比不付款帶來的私利更多。

 

 

Adam Smith, 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77).

The classic biblical example is Caiaphas' decision leading to the execution of Jesus. Speaking to the Jewish Council he declared, "…it is better for you to have one man die for the people than to have the whole nation destroyed" (John 11:50). The irony of the statement is not lost on the writer of John, nor on his readers!

It is also the kind of dilemma that Dietrich Bonhoeffer faced in his agony over what to do about the evil Nazi regi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