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
中介是將放款人的資源「再造」成借款人所需的資源的機構。一個簡單的例子就是銀行為幾個儲戶及一個商業貸款借款人作配對。中介機構包括所有類型的銀行,但也有其他幾種重要的中介機構,如退休基金、人壽保險公司、共同基金、私募股權基金、對沖基金和證券化工具。即使是「去中介」的金融交易 - 例如,公司可以發行債券代替向銀行舉債來籌集資金 - 通常也會通過某種中介機構如投資銀行。將儲戶存款整合並投放於貸款業務的任何金融工具,都在發揮著金融中介的功能。中介之所以能夠運作,是因為神創造的人類合群而多様,能作代理人,能作出承諾,能成為謹慎的冒險者。
中介機構讓人以兩個主要方式履行神的管理任務。首先,中介機構發展借貸網路,投放自家資源來識別各方客戶,並建立互信。你可能永遠不會借錢給陌生人買屋,但你會把錢存入向陌生人放款的銀行。你信任銀行,因為知道銀行有既定程序,確保放款過程穩妥,借方合適。其次,中介機構通過整合許多儲戶的資源,放大資源效益。你不夠錢借給人買屋,但銀行可以集中數以千萬計儲戶的資金,大額貸款就水到渠成。
中介行公義的方法就是讓平民家庭及小型企業獲得資源。沒有中介,平民家庭只能獲得社交範圍以內的資源,貧者只可能愈貧。有了中介,貧困家庭可以借用資源,買屋、買車、升讀大學或小本創業。同樣道理,缺乏規模或聲譽的小企業也不可能直接向投資者發行債券。中介就這樣造就一個更公道的社會。
中介機構讓借款人和儲戶互相照顧,正如先前所見,是愛的表現。比之向親朋戚友求助,中介讓借款人更輕易獲得更便宜的所需資金。中介更可令儲戶以低風險賺取高回報的方式為未來儲蓄,而無須將錢放在床墊下或只放貸給熟人。雖然儲戶和借款人素未謀面,這樣分享資源卻可以讓他們相互關懷。
我們真能通過中介向人顯示慈愛嗎?
回到目錄 回到目錄如果金融財經是一種關懷愛護的手段,通過中介進行融資就帶出一個問題:我們可否愛一個根本不認識的人嗎?
我們確實可以對陌生人顯示慈愛。社會上一些為人熟悉的機構,讓人跨越時空,彼此關心。隨便舉幾個例子,樂施會、世界宣明會及紅十字會等非政府組織的工作人員及善長仁翁,儘管並不真正認識所愛的人,他們的表現卻是出於對世界各地貧困人民的慈愛。事實上,即使是發展這些組織的工作,已經是人與人相親相愛的表現。[33]
同樣道理,這種想法比較少有,但儲戶存款入銀行,讓身份不明的借方取用這些資源一段時間,都可以是對借方愛的表現。
然而,這暗示管理與慈愛之間可能有些關係緊張。大型中介機構似乎應該有較好的管理,因為他們有機會向世界各地許多市場放貸。而小型地區中介機構擁有更多地區關係,對客戶了解更多,因此更容易實現慈愛。大型國家銀行可以有最好的管理,小型地區銀行卻可以有更親切的關愛。我們的神學呼籲銀行及客戶作出抉擇時,要考慮銀行規模而作取捨。如果銀行選擇做大生意,應該目標明確,發揮地理及規模管理的優勢。如果銀行選擇保持小規模,則應該發揮一己之長,以關愛為明確使命。[34]
存款人決定光顧哪間銀行時,應作同樣取捨。
This is consistent with Catholic doctrine as outlined in Compendium of the Social Doctrine of the Church, (Pontifical Council for Peace and Justice Justice and Peace, Libreria Editrice Vaticana, 2004, Reprint April 2005), Paragraph 208.
David McIlroy, "Christian Finance?", Ethics in Brief, Vol. 16, No. 6, (Spring 2011), urges us to structure intermediaries in ways, perhaps smaller, which allow a stronger connection or "fellowship" between borrowers and as a way to better serve both part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