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並非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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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並不掌握一切知識,個人認知也只是滄海一粟。神造人,心智各異,每人吸收、處理及記憶事物的方式各有不同。人類的成就,有賴大家利用個人知識,尋求共同利益,而非各自學習成功所需的一切。

知識局限及資訊失衡須由金融市場調解。這意味著進行借貸時,借方比貸方更清楚自己的償還能力。也意味著買賣股票時,賣方可能有一些不為買方所知的消息。這種失衡會打擊大家參與金融市場的意欲,也會衝擊金融價格。金融建基於兩項義務之上,這兩項義務可將資訊失衡造成的障礙化為機會。首先,我們利用承諾向不知就裡的各方保證,發放的資訊真實無訛。我甘冒失去房子的懲罰,承諾償還抵押貸款,即使你無從考量我的未來收入,仍有信心把錢存入承做按揭的銀行。第二,金融交易中不容許偽造資訊,如果投資文件告訴我,類似您的產品擁有價值30億美元的市場,這信息必須真確。因此,即使個人不能肯定資訊準確,我們仍可放心利用別人提供的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