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充當代理人
神創造的人,可以代人行事,充當管理人或代理人。主要例子就是神要求我們管理衪所創造的及衪的恩賜(彼得前書4:10)。我們也看到,神叫約瑟充當波提乏和法老的管家(創世記39:2-6:41:41-44)。耶穌談及才幹的比喻說明我們是衪的管家,要依其旨意行事,並為行事負責(馬太福音25:14-30)。
金融倚賴代人行事的代理人或管理人。行政主管是公司股東的代理人。共同基金經理代表投資者決定投資哪些股票或債券。律師運用專業知識,為客戶在金融交易中的利益服務。金融文獻中就有一整個分支,專門幫人好好瞭解金融領域裡的許多代理關係。金融之所以能存在,是因為神創造了有能力代他人行事的人。